1550年的德军骑兵阔剑
提起欧洲骑兵,在大部分人的心目中,要么是中世纪那个手持十字长剑或圆锥样长矛的高大骑士,要么是近代以后穿着整齐军装手持来自穆斯林的军刀(sabre)的近代骑兵,而提起阔剑,军迷们第一时间会想到的是美军的阔剑地雷(M18A1 Claymore),但要说那个曾经让骑士们颜面扫地的阔剑(Broadsword),恐怕就很少有人知道了。相对于中世纪的长剑,阔剑最大也是最显眼的差别在于剑的护手部分(guard)部分,中世纪简单朴素的十字护手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已经把华丽二字衍生到了极限。阔剑刚刚诞生不久就受到了不少军事家的青睐,骑兵们配上转轮打火枪和阔剑之后就成为了新的兵种——手枪骑兵,他们中最有名的便是16世纪40年代崛起的德意志黑衫骑士(Reiter),阔剑开始挑战在中世纪骑兵霸权的象征——骑矛(lance)。
佩戴着手枪和阔剑的骑兵
16世纪末期最优秀的西班牙军事理论家当属博纳迪诺·门多萨(Bernardino Mendoza),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写于1592年的《1567-1577年间尼德兰战争史》(Comentario de lo sucecido en los Paises Bajos desde el a o 1567 hasta el de 1577)和写于1595年的《战争理论及实践》(Theórica y práctica de la guerra)。同时,门多萨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圣地亚哥骑士团的骑士。他曾在阿尔瓦公爵麾下与尼德兰人作战。他坚持认为骑矛是比火枪更有用的骑兵武器:一个100—120人的枪骑兵连,如果能够分成数个小队从多方向同时向敌人发动冲锋,那么他们可以击败一支为数400—500人的装备火枪的骑兵,当然如果有一定数量使用火枪的骑兵在侧翼支援枪骑兵的话就更好了。门多萨还指出,之所以当时有这么多人青睐火枪,那是因为火枪骑兵对人员和马匹的素质都要求较低,因此更便宜,更容易组建的缘故。至于骑兵应采用的队形,他认为指挥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队形的深浅宽窄,但纵深与正面之比不宜大于1:3。
转轮打火枪
另一位出名的骑兵将军是出生于1550年的乔治·巴斯塔(Georg Basta)。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当上了骑兵团长,带了40多年的骑兵部队,后来做到驻巴尔干地区神圣罗马帝国军的统帅。巴斯塔晚年也写了一本论骑兵的专著《轻骑兵作战法则》(Governo della Cavalleria Leggiera),于1612年在威尼斯出版。书中认为,火枪骑兵是优越于枪骑兵的兵种。可是,尽管巴斯塔作为一名将军的丰富经验无人可以质疑,但他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学者和作家就很难说了。在他的书中,下断言太多,论证则过少,论证的章节中时常能找到互相冲突的论据,甚至连一些基本概念都有所模糊,如他经常将持骑矛的重甲骑兵和持短矛的轻骑兵混为一谈。
经典的法兰西长矛骑士
巴斯塔这本书遭到了一个钻研骑兵战术的军事理论家冯·沃尔豪森毫不客气地猛烈攻击。沃尔豪森早先是但泽城(即格尔丹斯克)的民兵统领,后来做过莫里斯亲王的顾问,与德拉诺这样的将军不同,他没有带兵打过大仗而是专注于军事理论研究和教育事业。但他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德意志地区乃至全欧洲最有名的军事理论家,欧洲最早的军校之一锡根(Siegen)军校的创办人。
手枪骑兵对阵方阵
沃尔豪森著作颇丰,其中影响比较大的就包括出版于1616年的《骑兵兵法》。这本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巨细无遗地涵盖了一名骑兵指挥官从征募、训练到战术、战略等等方面所应了解的知识。由于沃尔豪森在军事教育界的影响力,围绕推崇他及其著作的人出现了一个学派。其中有英国人约翰·克鲁索,他于1632年在伦敦出版了《骑兵军事教程》一书,基本上是沃尔豪森《骑兵兵法》的英文复刻。沃尔豪森是老式法国骑兵战术坚定不移的支持者,书中处处可见对巴斯塔及其理论的批判和嘲弄。当德拉诺和塔瓦纳等前一代法国统帅都更钟情于手枪骑兵,并且长矛骑兵事实上在17世纪初已经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淘汰了之后,沃尔豪森反而却狂热地提倡复兴法式战术。他认为,骑兵应该手执重骑矛以小单位排成不超过两排的横队发起冲锋,并认为在队形之间应该留出20~30步(约30~50米)的间隙以防止前排倒下的阻绊后面,也方便在第一阵冲锋不成功时前排人员向后撤离。这样就几乎完全推翻了密集纵队的原则,他认为这种纵队“由于自相牵绊踩踏造成的伤亡甚至要比敌人造成的更大。”
沃尔豪森理想中的骑兵装备
不过军事家在理论上的争论终究要让位于现实的战例和实际的需求,在胡格诺宗教战争时期双方一开始都是装备着骑矛的传统骑兵,不过,当时天主教更加深入人心,所以天主教一方有着更多的敕令骑士(法军于百年战争期间建立的常备骑士,属于当时的第一流长矛骑兵)。于是新教徒们被迫更加倚重被他们大量雇佣的德意志骑兵,甚至起学习德意志雇佣骑兵,抛弃了自己传统的长矛转而装备起了骑兵阔剑和火枪。很快他们做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像德国老师们佩戴着好几把手枪只敢远远地打转圈轮流开枪式的“半回旋战术”,法国新教徒得益于法兰西悠久的骑兵传统,攻击更加勇猛和无畏,他们的战术往往把阔剑放在首位,骑兵在以中速度冲近敌人方阵的时候才会打出一波手枪,目的是撕开敌人的阵型,然后手持阔剑的前排骑兵们乘机冲入敌阵,而后排的依旧手持火枪作为预备队在混战中使用。新教徒们很快得到了报答,战争开始不久,天主教方面的主要统帅Montmorency就在圣丹尼斯战役的骑兵混战中被干掉了。
神罗猛将帕本海姆和帕本海姆阔剑 这种阔剑为他麾下骑兵所装备
而在16世纪晚期尼德兰人反抗西班牙的战争中莫里斯亲王率领手枪骑兵们在蒂伦豪特(Turnhout)击败了西班牙的矛骑兵部队,给那时候迷信长矛的西班牙人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当然对于统治者来说更重要的是性价比了,骑枪发展到后期,长度可以超过5米,以便应对步兵们的超长矛(pike)。但也在同一时期,由于板甲技术和制造业的发展,哪怕是步兵用的胸甲厚度也达到2mm左右,骑兵更是动辄冲到丧心病狂的4mm,这使得骑士必须准确刺入无护甲的部分,才能做到一击必杀,而要在奔驰的战马上操作这么长的武器准确刺入指定部位,长矛骑兵们就必须经过想当长时间的训练才行。相比之下,手枪和阔剑训练和操作就要简单的多,阔剑往往长度只有80-90多厘米,接受过简单训练的人单手便能准确操作,手枪更是“朝学暮成”的典范,其威力在近距离混战中可以轻松洞穿普通步兵甲,在战争规模日渐扩大,武器杀伤力越来越高效的时代,骑枪被取代只是时间问题了。
三十年战争的骑兵
各组利弊综合下来,到了三十年战争时,骑矛基本已经退出了西欧的历史舞台,阔剑彻底垄断了骑兵近战的武器,是时候彰显这个时代王者的风采了。
1631年9月17日的布莱登菲尔德会战被誉为“改变世界之战”。神圣罗马帝国的约翰·蒂利(Johann Tserclaes)伯爵在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FerdinandⅡ)的支持下,与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Ⅱ)的瑞典—萨克森联军主力正面相撞。期间,帝国军队的骑兵骁将帕彭海姆率领自己的重甲骑兵向瑞典人一连发动了七次冲锋。其勇猛的表现令瑞典侧的官兵们感到不寒而栗,根据当时瑞典军中一位叫门罗的军官的说法,“敌军的冲锋攻势非常之凶猛”。如果说布莱登菲尔德会战只是让瑞典人见识到了手持阔剑的骑兵们的凶猛,那么1632年的吕岑会战就是实实在在地展现了手持阔剑的骑兵们的可怕。1632年11月16日,古斯塔夫统帅的瑞典军队和阿尔布雷赫特·冯·华伦斯坦(Albrecht Wenzel Eusebius von Wallenstein)指挥的神圣罗马帝国军队在莱比锡附近的一个叫吕岑的地方摆开战场。
伦斯坦 腰上所配即为阔剑
古斯塔夫本人在与帝国军奥克塔维奥·皮科洛米尼-皮里亲王(Prince Octavio Piccolomini-Pieri)麾下的骑兵团的混战中,因坐骑中弹受惊,只带三名随从误闯入一大群在战线中央游荡的帝国骑兵之中。接下来的短兵格斗中,古斯塔夫的随从两个被砍死,另一个受伤逃走,而古斯塔夫本人头部、颈部、背部接连中了几处致命伤,几乎立刻坠马而死。只有他的战马,带着浑身的血迹,自己跑回了瑞典军的阵线。当后来瑞典官兵重新找到自己的国王之时,他们看到的只是一具被帝国军剥去外套与首饰等值钱物的遗体。名震欧洲的北欧雄狮,就这样在阔剑的打击下,用自己的性命成就了德意志骑兵的威名。
吕岑会战
来源:龙泉市沈广隆剑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