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中欧投资协定:哪些领域可能受到影响?

策划、制图丨张仲浩、李彦丽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中欧投资协定是继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后,中国迎来的又一项高水平的跨区域经济协定。2020年,中国扩大“朋友圈”成果丰硕。
图片
此前已经签署的RCEP与中欧投资协定性质不同。前者的重点是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后者则强调中欧之间市场的开放准入。但是,两者都可以为世界经济带来重大利好,这在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全球化遭遇历史性挫折的当口,显得尤为珍贵。
12月31日凌晨,商务部在网站发布《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就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答记者问》文章中表示,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在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解释道,“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并表示,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
除了上述已经达成的RCEP和完成谈判的中欧投资协定。目前,中国一直在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区的达成,以及争取加入CPTPP。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CPTPP。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中国致力于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对于愿意与中国商签自由贸易安排的经济体,中方的立场是开放的。
对于中国未来在自贸协定方面的安排,他称,一方面是新的自贸协定安排,比如中日韩、中国和海合会的自贸协定;第二是对于已有的自贸安排的升级,比如中国和新加坡、智利、新西兰等等的自贸协定的升级。
哪些领域可能受到影响?
那么谈判完成后,哪些领域可能受到影响?与哪些国家的关联最多呢?或许可以从中国-欧盟投资的历史数据中得到一些启示。
图片
首先来看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的整体情况,从上图不难看出,投资规模从2017年以来就逐渐趋缓。
咨询机构Rhodium Group的分析报告,进一步说明了这一变化。如下图所示,2017年以来,除个别季度外,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总额出现连续下滑,其中英国所占的比重下降明显
图片来源:Rhodium Group
具体到投资领域,2019年,中国对欧盟国家投资主要集中在消费品与服务、信息与通信技术、汽车和金融与商业服务四个领域。
其中涉及不少知名的收购案例,比如:安踏46亿欧元收购芬兰体育集团Amer、江苏沙钢全资控股欧洲最大的数据中心Global Switch等等。
图片来源:Rhodium Group
值得关注的是信息通信技术(ICT)这一项。这个指标一定程度上相对于投资的晴雨表,反映了中国企业对欧盟科技专利、公司的长期投资意愿。从上图红色部分可见,这个领域的投资从2016年起出现回落,但占比仍能达到20%。同时,酒店(图中橙色)、交通和基建(图中深蓝色部分)等领域投资在2017-2018年迅速压减。
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回缩。从二季度数据来看,中国投资主要集中在交通、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总额达到3.28亿美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中国铁建收购西班牙知名建筑公司Aldesa,仅此一项交易总额就达到2.77亿美元。娱乐和汽车产业所占比重紧随其后,投资总额分别为5000万美元。
图片来源:Rhodium Group
同一时期,欧盟对中国的主要投资领域却截然不同。首先,汽车行业具有绝对优势,占比超过60%,总额达到14亿美元。这主要来自宝马与长城汽车的合资公司,以及位于辽宁铁西的在建电动汽车工厂。
此外,基础材料、农业和食品产业分列投资总额的第二、第三位。
图片来源:Rhodium Group
最后,从国家维度分析投资相关性,英国、德国、法国是中国对欧盟外商直接投资的传统三巨头。据欧盟数据,2017年,三个国家所占的投资份额一度飙至71%。然而,这个数字在随后的两年中出现下滑,到2019年,这个数字降至34%。
图片来源:Rhodium Group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荷兰、瑞典等欧盟国家的投资总额排名在2019年反超英国、德国。下图展示了2016年至今中国FDI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深色部分代表欧盟国家。短短4年时间,已足见这种更迭。
这种趋势会随着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完成持续或转变吗?英国“脱欧”接近完成,对中欧未来合作影响几何? 我们拭目以待。
35轮谈判 中欧投资协定都谈了什么?
2013年11月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于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时正式启动。
2016年
就CAI的全面范围达成协议后,双方就具体的文本进行了谈判。
2018年
第20届欧盟-中国峰会上,双方首次交换了市场准入提议。
第19轮
双方就市场准入提议交换了意见。
2019年4月
双方在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设定了“在2020年达成投资协定”的目标。
第21-25轮
讨论的主题包括金融服务、资本转移、国民待遇相关承诺、国家间争端解决、与投资相关的可持续发展、与竞争有关的问题以及国有企业。
第26-29轮
双方就订正报价进行了讨论。
第30轮和第31轮
讨论了公平竞争领域的问题,包括国有企业的纪律、补贴的透明度和强制技术转让。
第32轮
重点是针对具体部门的市场准入和解决可持续发展差异的机制。
第33轮
会议议程项目包括与竞争有关的问题、资本流动和转让、为设立目的商务来访者的入境和临时停留以及公司内转移者。
第34轮
谈判范围扩大到税收问题和例外条款问题。
第35轮
聚焦遗留的文本问题和市场准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