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民包工头的讨薪罗生门:刘桂山的钱去哪了?

又近年关,讨薪、工程款等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1月上旬,南方+接到深圳一位农民包工头刘桂山的投诉:称其中标了美芝建设股份公司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去年6月进场,至今年9月刚完成样板就遭项目部停止合同退场。
据悉,项目总工程近400万,此时仅完成工程量约60万。刘桂山先后投入前期设备、材料等费用近70万,还不包括一年多的管理费和误工费。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项目部的处理办法让他“难以理解”,直接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施工民工,前后总计约80余万元。
“工程量总共才完成60余万,项目部为何发了80余万给民工?另外我的前期投入近70万,以及管理费、误工费去哪了?”刘桂山说,他多次找项目部、工程部、董事长协调,遭遇推诿“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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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桂山出示的结算单
那么,刘桂山的钱到底去哪了?他能要回自己的钱吗?记者先后采访了美芝建设股份公司(后简称“美芝公司”)、粤海街道办、南山区住建局、深圳市住建局,以及相关专家,试图寻找答案。
刘桂山:被强行停止合同,结算款误差很大
在交给记者的一份诉求中,刘桂山称:其于2019年5月份以总价3970000中标美芝建设股份公司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清工含部分小辅材),2019年6月1号进场,工期5个月。因甲方原因中途断续多次安排人员进场未施工。
直至2019年12月初进场画线、清理场地,但只做了二十天又停工(工程未移交)。2020年5月又进场做样板及总包遗留问题的修补,其间因设计更改,方案未定,项目没能完全确定,加之样板材料不规范,项目部又要求一定施工人员到场,造成很大的误工费用。
2020年8月底9月初,样板基本完成。这时项目部又以莫名理由一而再地切除项目工程量,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项目部强行停止了合作合同、收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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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桂山提供的施工照片
更让刘桂山难以接受的是,在工人工资发放上,项目方违背其意愿,违背其与工人以施工方量结算的约定,项目方直接以400元一天按工天数发放工人工资。
刘桂山认为,工人工资发放方式有违约定、400元一天偏高、工天数存在多报,造成很大的结算款误差。
与此同时,刘桂山前期投入的数十万、管理费、误工费却遭项目方“踢皮球”,讨要无门。
“工程人都清楚,工地前期准备、清场及样板阶段投入费用大、误工多。而且我的前期投入都是按原397万总合同来投入的,还做了很多楼层复杂水电敷设。”刘桂山说,9月份合同终止后,项目部一开始说可以提出诉求补回误工费及前期费用,但现在工地进了新的班组施工,其诉求及亏损费协调问题遭“踢皮球”,“项目部说找美芝公司老板,老板说找工程部,工程部又说找项目部。”
质疑:工期延误、方案调整、工人劳务费误差大
“我上有老下有小,也要养家糊口。”刘桂山称,美芝公司这种做法让他这种小包工头举步维艰。“我只想要回在这项目上一年多时间投入的费用及误工费共计110万,并对公司自作主张发放工人工资的做法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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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桂山提供的施工照片
11月13日,刘桂山对此提出一系列具体质疑点
五个月工期项目,从2019年6月到2020年9月才完成样板,造成一年多工期的延误。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共4个月时间才完成100多平的样板及少量基层。
在做样板期间,项目部与甲方代表、监理方沟通协调不畅,造成施工上严重分歧和矛盾。项目图纸、方案、材料迟迟不能确定,没有施工面积,且要求一定数量施工人员在场,误工很大。
工人工资随意性严重,违背承包人与工人约定以工程量计酬原则,在承包人多次抗议下,以工人随意自报工天按400元每天的工天发放,存在工人劳务费很大的误差。有3个员工是之前离开的,此前结完工资了,又重复结算。
项目在没征得承包人认可下,叫外来人来施工。在劳务合同有效期内,清除工人另请外班组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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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桂山提供的施工照片
美芝公司:依据上班天数,按规定直接把钱发给工人
11月17日下午,围绕刘桂山的诉求,记者先后采访了美芝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陈先生,美芝公司项目部经理李先生。
陈先生在电话中说让记者去项目部了解情况,他们该付的钱都会付。“刘桂山我没欠他的薪,我没欠人家的薪。”对于把钱全部给工人合不合理?他反问“工资发到工人手上是不合理的吗?”对于把全部钱包括工程进度款也发给工人的做法是否正常?他建议记者查阅建筑施工规范法规,随即挂断了电话。
对于刘桂山提前终止合同退场是否构成违约?李先生表示,应该先了解一下他为什么会提前清场?是谁的原因导致清场,应该负什么责任?
其次对于把钱全部给了工人,工程款才60余万,却支付给工人80余万,多出的约20万如何解释?依据是什么?李先生称,主要依据工人上多少天班,劳务工工资必须得保证,国家有政策,建议查阅劳动法和建设法有关要求。“他(刘桂山)解决不了工人诉求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又不能违反国家政策,按政策办事,没错啊。”
对于400元每天的发放标准高于刘桂山与工人的约定,李先生称他不管这一约定,工人要工资就要给,工资直接发给工人,是按深圳有关部门关于“两制”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对于刘桂山想要回所投入的钱和押金事宜,李明昊称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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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桂山出示的手机信息,显示多给员工发了工资
粤海街道办:进一步向综治劳动科室了解情况,建议走法律途径
11月18日,记者在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走访发现,这里位于南山区海德三道与科苑南路交叉口,距深圳湾体育中心、深圳人才公园不远,附近有不少高层写字楼。
从外表看,该大楼已经完工,蓝色的玻璃幕墙闪闪发亮,楼顶有大成基金四个字。现场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大楼物业为花样年物业,目前有伟业、美芝公司两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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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成基金总部大楼
针对刘桂山的投诉事宜,记者向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所在地粤海街道办发去了采访函。11月18日,粤海街道党政办相关负责人杨先生回应表示,查了一下涉及的标的比较大,有397万,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将结合具体问题向街道综治、劳动科室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时止,没有进一步的回复。
南山区住建局:在建工程需落实“两制”,可配合调解纠纷
11月23日,记者针对此事向南山区住建局发去采访函,重点了解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手续、工程延误造成损失、工人劳务费存在误差、提前终止合同离场、工程款与工人工资混淆、调解监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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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成基金总部大楼
12月4日,南山区住建局发来《关于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相关问题的复函》,函中称:
经查,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项目于2015年5月5日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南山区住建局未介入此项目的监督管理。该项目于2019年11月13日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验收,取得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19-0051号),建设单位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采访函所提的第2、3、4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如存在纠纷,建议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处理。
关于第5、6点(调解、监管内容),南山区住建局此前未接到相关投诉。
关于第7点,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推进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工作落地的通知》(深建市场〔2017〕20号)及《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7号)有关规定,全市在建工程需按要求落实“两制”。对于该项目“两制”实施情况,建议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一步咨询。下一步,南山区住建局可配合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纠纷的调解工作。
与此同时,11月16日,记者就刘桂山反映的问题向深圳市住建局发去采访函,重点了解关于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手续、工程延误造成损失、工人劳务费存在误差、提前终止合同离场、工程款与工人工资混淆、调解监管等情况。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深圳市住建局尚未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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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成基金总部大楼
纵深:工程价款分解人工费用后,包工头权益如何保障?
戢先生是深圳市劳动仲裁领域一名基层干部,从事相关调解仲裁工作有十余年,同时也是一名法学博士。11月18日,记者就刘桂山的诉求向他咨询,他表示:深圳建筑工地有个分账制、实名制,为了保障工人工资,一般会将其(工资)放在分账账号。一般工地有两个账号,一个是工程款账号,一个工人工资账号。
对于此事的最终裁决,他认为应该到甲方所在地法院。
记者查询了相关政策法规发现,《深建设〔2018〕18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进一步规范劳务工工资专户的设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而问题是,刘桂山作为南山大成基金总部大楼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也就是通俗意义的包工头,在前期投入63万多元和10万押金后,经过近一年半下来,项目方支付给工人80多万元,而他的本钱和收益却遭遇“踢皮球”,多方讨要无果。他的钱去哪了?谁来保障一名普通包工头的权益?最新情况南方+记者将进一步关注和跟进。
【撰文/摄影】陶清清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