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手镯卖90万,高利转贷获利百万!隐秘腐败知多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3万元手镯卖90万,5千元挂件卖42万!11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的一则“低买高卖”型腐败案例令人瞠目结舌。
日前,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国庆的受贿细节曝光,其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妻子开设的工艺品店,以远高于正常价格向多名企业负责人出售翡翠首饰、挂件并从中获利180余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像冯国庆这样隐形变异搞贪腐的现象,在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中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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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贷款300万,转手借给他人获利100多万
据《半月谈》报道,高利转贷罪,这个金融领域刑事犯罪罪名,近年来不断出现在落马干部的贪腐案件中。一些公职人员借助其职业带来的良好信贷资质或领导岗位形成的便利,从银行贷款转手以数倍的利率转借给他人谋取暴利。
“投资了50万,获取的利息就有30万。自己在关系单位搞理财,实际上就是利用职务便利高利转贷。”2018年4月,宁夏担保集团原董事长屠国军落马被查,在纪委审查期间,他主动供认了自己从事高利转贷的违法事实。
如此敛财的并非只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金融系统干部。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宁夏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也把高利转贷作为敛财手段之一。法院认定,贾奋强为了牟利,通过其朋友以签订虚假房屋装修合同的方式从银行获取贷款300万元,贷款月利息5厘。贷款发放后,贾奋强立即以2分5厘的月利息将300万元转借给一家小额信贷公司。几番续贷续借后,贾奋强以此牟利100余万元。
隐藏在民间借贷中的多种权钱交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曾曝光过隐藏在民间借贷中的权钱交易。
近年来,民间借贷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者职务影响力,通过违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问题比较突出。这种依附于岗位与职权影响的借贷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
看着民间借贷有利可图,但手里无款可借怎么办?
有人打起了贪污、挪用的主意。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原大队长麻珍德将“小金库”资金人民币4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10万元,以个人名义出借给管理服务单位。不到3年时间,麻珍德按照月利率2%收取42万元高额利息。与此同时,麻珍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通行证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违章处理方面为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麻珍德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有人打起了以借为名索贿受贿的主意。浙江省常山县原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江明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管理服务对象沈某提出“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款人为“董某俊”(虚构人物)借条,沈某对江明表示不归还该笔借款也予以认可。调查发现,江明受贿的400余万元大部分是以借为名向其帮助过的管理服务对象索要的,事后出具所谓的“借条”也只是为了规避调查。
有人打起了低进高出的主意。已被“双开”的浙江省江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金融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姜和平,在担任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得知一些企业主向银行贷款到期后不能如期还贷、即使还贷也要续贷等消息后,嗅到了“商机”。于是,姜和平找朋友借钱,再高息借给企业主,赚取利差。5年内,他多次提供借款总计2410万元,获取利息91.02万元。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过程中,他还为企业主违规提供贷款担保。
有人打起了“掮客”的主意。江苏省泰兴市体育局原副局长吉欢庆利用分管体育中心基建工程的职务便利,介绍该市原体育场副场长徐某借款20万元给承接体育中心网架工程的朱某作为工程建设周转资金,约定月利率10%。8个月后,朱某归还本息36万元,徐某将其中8万元利息送给吉欢庆表示感谢。吉欢庆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徐某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隐秘股神”8000万炒股狂赚5000万
还有的选择当起了“隐秘股神”。
一年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省部级“股神”白向群警示案例。
案例显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初、2011年8月及2015年2月,白向群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白向群筹措资金并指使他人用多个亲友账户买入上述股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买入该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256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17万余元;泄露上述内幕信息给他人,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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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向群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投资八千多万,翻云覆雨几个回合,净挣五千多万。
还有玩干股的。深圳市发改委原处长李镭的人设,是一位“拒收企业为感谢自己送的现金、购物卡超过30次”的清官。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公司股权。李镭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一些公司获得政府扶持项目,然后要求低价购买这些公司的原始股、干股,待公司挂牌交易后,将股票套现获利。几次股权交易,“创收”数百万。
在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明令禁止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还新增了一条:禁止“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
防范官商之间出现畸形的朋友圈
《法制日报》曾刊文聚焦“隐秘性腐败”。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已经得到遏制,腐败分子的腐败手法也越来越隐蔽,但这些新花样并不能改变以权谋私的腐败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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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访专家看来,朋友圈演变为腐败圈的现象充分反映了腐败的复杂性,这就要求必须建立更加严密的制度体系,保证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提出,广大干部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建议,防范官商之间出现畸形的朋友圈,首要的措施在于建立一个“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其次,领导干部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要有底线意识,敬畏意识,与朋友的交往不能建立在利益基础上,以利相交,利尽则散。还要从制度上构筑一道“防火墙”,厘清权力边界,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土壤,划定领导干部正常交友明确而具体的边界,使权力受到有力的监督和制约。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法制日报、半月谈、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