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议题。早在2001年,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餐桌污染”治理工程。自此以后,福建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是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一个样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餐桌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民本思想,深刻认识“餐桌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洪范八政,食为政首”,能否在食品安全上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食品安全是民生需求的根本保障。食品安全既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又是人民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至为重要。二是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基本组成。现阶段,食品安全诱发因素复杂、触点多、燃点低,在全媒体时代一旦发生“餐桌污染”问题,极易引发民众不满与网络舆情事件。“餐桌污染”治理在本质上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安全。三是食品安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是深层次的国家治理。通过有效治理“餐桌污染”,提供可靠的安全食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食品添加剂滥用、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并未得到根本杜绝,“餐桌污染”治理面临着诸多新形势、新挑战。一是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基于线上订餐的网络外卖这一餐饮业态的快速兴起,造成食品生产、贮存、加工等环节监管“线上化”“虚拟化”,存在监管“真空”地带。二是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加上城市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较高,城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但在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且由于执法触角延伸不到位,各类小卖铺、流动摊贩销售的产品无法得到有效监管与检测,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有增无减。三是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剧增,并且发达的物流网络使得“从农田到餐桌”涉及的环节更加错综复杂,加上百姓个性化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餐桌”的内涵已经扩展,进而造成“餐桌污染”治理的对象趋于分散化。
“餐桌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餐桌污染”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综合治理。其核心是实施综合协调机制,坚持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在地市层面实行市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并纳入目标管理;其重点是打破条块管理,实现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体系、监管、标准认证、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信用、宣传教育、社会共治、信息等十大体系,不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
坚持源头治理。治标先治本,要把握农产品这一基础产品,从种养环境进行源头治理。要深入实施“生态福建”战略,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对农药、化肥、兽药进行专项管理,加大销售管控、使用监测;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对全省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实施严格的监控和保护。
坚持依法治理。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不断修正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要充实综合执法队伍力量,构建严格执法网络,使得人们“不敢”“不想”“不愿”制售假冒或伪劣食品。
坚持精准治理。运用互联网思维以及大数据技术,为“餐桌污染”治理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撑。推动相关信息基础设施的开放兼容,促进各部门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全面实施食品信息可溯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品一码”管理体系,完善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坚持科技治理。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餐桌污染”提供新的治理工具与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与监测体系,搭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集中监控平台;整合省市县的各级服务资源,搭建集信息咨询、便民服务、消费者投诉与举报为一体的在线服务平台,解决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问题;依托“数字福建”建设,促进食品安全领域与其他领域的协同治理,提高我省“餐桌污染”治理体系的集约化程度。
(作者为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