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20亩农田被征收后荒废14年,村民无田可种:这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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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的村民向都市频道《都市现场》反映,他们村的农田在2006年被鹤城镇政府征收了,准备建设生产矿泉水的厂房,但是多年过去了,厂房没有建成,农田却一直在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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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长满野草的农田在2006年以前,还是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大觉山村下付村小组的水稻田。村民付卫冬告诉记者,2006年,资溪县鹤城镇政府征用了他们村的这片农田并转为建设用地后,一家企业买了下来准备建设生产矿泉水的厂房。
20亩农田征收后荒废14年 村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下付村村民付卫冬:“2006年政府牵头征用20亩我们的土地,用于矿泉水厂建设,但是从2006年至现在,这个地一直荒废在这里,没有启动建厂,具体什么原因我们也不得而知。”
村民说,在2006年征收土地的时候,企业曾承诺,矿泉水厂建成以后,村民可以去工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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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民没有想到的是,稻田被征后,工厂却迟迟没有动工。为此,村民找到鹤城镇政府反映农田撂荒的问题。为了弥补村民的损失,鹤城镇政府还出面与企业协调,为村民争取了三年的粮食补贴。
付卫冬说:“补了三年的粮食产量钱,后来就没有补了,没有补了有些人就种了田,种了之后那个老板就说这田是他花钱买来的,不给我们种,但他一直未建设未开工,一直荒废在这里,荒废大概14年了,农田一直没有种。”
矿泉水厂一直没有动工建设,大好的农田又在撂荒,村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曾多次去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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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荒废的农田,一边是村民无地可种,他们希望,能够重新耕种这些农田。
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下付村村民付卫星:“这块闲置土地,他们要办厂,我们是支持的。但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把厂办起来,最好是还给我们老百姓种,让老百姓有事情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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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多年政府未收回使用权 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14年的时间过去了,被征收的20亩农田为何迟迟没有动工建厂呢?面对荒废的土地,当地政府又是什么态度呢?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另外,《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还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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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下付村这片迟迟未动工建设的农田,为何一直没有收回呢?村民付卫东告诉记者,他们也曾就此咨询过资溪县鹤城镇政府,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这地被别人买去了,手续还没有办好,办好了就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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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都市频道记者和村民一起来到了资溪县鹤城镇政府,电话联系上了蹲点下付村的镇党委副书记汤顺。他告诉记者,村民的农田2006年被征收后,因农田撂荒,村民多次反映情况,鹤城镇政府出面与企业协调,为村民争取了三年的粮食补贴,至于矿泉水厂为何没有动工建设,他不了解原因。
汤顺透露,不久之后,企业就将动工建设生产矿泉水的厂房,项目开工前,会按当前的土地征收价格,补齐土地的差价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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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片农田十几年的时间都没有开发,国土资源为何一直没有按规定收回?记者又找到了资溪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却表示,鹤城镇下付村被征收的这20亩农田早已被转为建设用地,土地没有开发,如果要收回的话,应该由村民自己主张权利,提出申请,现在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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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在资溪县,还有很多预征的土地存在和鹤城镇下付村一样的情况——征而不用,荒废多年。
抚州市资溪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政府征了好多预征的地,但是地没有用,这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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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被浪费 管理效能须提升
一边是闲置的土地,一边是村民无地可种、渴望种地。对于这种情况,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都有明确的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要按照相关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交由村民耕种。然而在资溪县鹤城镇,一块20亩的农田14年都没有使用,村民反映多次,工厂没有动静,撂荒的情况仍然在继续,结果就是,宝贵的土地资源被浪费,农民的正当利益受损,一些部门也难免给人留下慢作为甚至是不作为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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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资溪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还表示,这样的情况在当地并不是个例,这是真的吗?到底有多少,恐怕还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动真格,好好地调查调查。因为不管对农民来说,还是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来说,土地都应该是极其宝贵的资源。对于此事,《都市现场》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