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背景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细胞,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家暴”)的危害不但会破坏家庭,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长,而且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2019年8月,河南商丘刘女士因不满丈夫窦某某家暴,从二楼跳下逃离时致残。刘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却被告知因男方不愿离婚,时隔一年仍然无法离婚。该新闻因此登上热搜榜单。
畅通的婚姻制度才是守卫婚姻尊严最后的堤坝,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公众强烈愤慨的背后,舆论过度解读和关注最终演变成了一部鲜活的恐婚教材。
舆情事件
2017年,刘女士和丈夫结婚,婚后丈夫开始暴露出了好赌的本性。最早的一次家暴是小孩4个月大的时候,窦某某因赌博输掉了50多万元,债主上门催债后夫妻发生了争吵,中途丈夫动了手,刘女士提出离婚并收拾了所有行李。但对方一家以要挟“不让她见孩子”,且丈夫认错态度诚恳,保证再不动手,并且改掉赌博恶习。刘女士最终原谅了他,夫妻重归于好。
一年后,窦某某又动手打了她。
第三次家暴,发生在2019年8月13日的下午。事发前一个星期,好赌成性的窦某某又去打牌,窦某某母亲非常生气,跑到牌场辱骂了包括儿子在内的所有打牌的人。这让窦某某觉得颜面无光,并把气撒到了老婆刘女士身上。当日下午,他来到老婆的衣服店只说了一句话,之后便把刘女士狠狠摔在地上,并甩了一巴掌。刘女士从正门逃离未遂,被丈夫拖回屋里并一拳打在了左眼眶。刘女士已近昏厥,但丈夫夺走手机并将门反锁,准备把暴力升级。为逃生,刘女士只能选择从二楼窗户跳楼。
门外监控正好拍下了刘女士从楼上坠落的画面,她当时已近失去了知觉,在路人呼救下,窦某某才慢慢推开门走出来。经诊断,刘女士全身9处骨折,左眼眶一处、腰椎胸椎三处爆裂性骨折,致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目前只能借助轮椅出行。派出所认定除眼部骨折,刘女士身上其余的伤是跳楼自杀所致,与窦某某对刘女士的锁门殴打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刘女士又重新复议申请了第二次鉴定,但认定结果不允许鉴定身体,只允许鉴定左眼眶。
在住院期间,公公还曾给刘女士母亲发来了死亡威胁,称:“如果敢让他儿子蹲了监狱,他出来了就杀了她的家人。”
在之后的日子里,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却被告知男方不愿离婚。6月15日,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窦某某提起公诉,2020年7月14日第一次开庭后,法院要求调解并给出的意见是:男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刘女士要求离婚,那意见不统一。并且认为家暴事实不确定,所以要等到下一次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
舆情观察
1、婚姻生活中女性对家暴的负面情绪尤为显著
刘女士遭遇丈夫家暴跳楼致残,事发一年仍没能离婚。截至7月26日12时,该舆情事件在全网的信息量已经超过666万条,在该舆情信息走势上,舆情出现多次波动。“遭遇家暴,只能靠轮椅出行,事发一年仍无法离婚”“女子不堪家暴跳楼法院却要求调解”进入热搜榜单。
刘女士跳楼这段长约1分40秒的监控录像在网络曝光后,引起激愤。舆情迅速走高。该舆情事发地为河南商丘市柘城县,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面对来势汹涌的舆情,不得不分别作出回应,由此引发舆情第二轮关注,并再度走高。在婚姻生活中,发生家暴女性多为受害者。因此,在该舆情事件中,从微博、微信关注用户的性别来看,女性用户占比远远高于男性用户,且女性的悲伤、愤怒、恐惧等负面情绪更为显著。
女性遭受家暴的案例可谓层出不穷。例如,近年来发生的比较出名的“名人家暴事件”有,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妻子李金(Kim)在微博上公开曝光李阳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公布了数张照片为证引发热议;重庆网红“宇芽”微博曝光其被前男友数次家暴的经历;7月10日因贩毒被判刑15年的黄毅清对前妻黄奕的家暴事件等等。
这些家暴事件说明,女性遭受家暴不是独立事件。每一次家暴事件发生后在网络上引发关注的同时,也是网络情绪的一次集中宣泄。
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对女性实施暴力行为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全世界近30%有性伴侣的女性报告称,她们一生中曾遭遇过其亲密伴侣实施的某种身体或性暴力。对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WHO分析,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受教育程度低、对男尊女卑这一观念的默认是男性施暴、女性受害的根由。
2、当地司法机关舆情应对尚有欠缺
刘女士称,自己2019年8月遭丈夫窦某某家暴后跳楼,至今没能离婚,从而引发舆论关注并进入热搜榜单。
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质疑:法院为何要进行调解而不直接判决离婚?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这是正规程序,也是离婚冷静期。但是,该案的特殊性在于,刘女士多次被丈夫家暴,并因家暴跳楼致残,调解虽然是必经的程序,但不应久调不决,公众怀疑刘女士的丈夫及家人是利用调解拖延时间。
在该舆情中,公众除了不满施暴者将妻子锁门施暴,致其跳楼摔伤,其施暴的性质和情节极为恶劣,还不满司法机关的处理。网络上,多数网友对此发出疑问:“人被打成这样,都被逼得跳楼了,为什么还不赶快判决离婚?”
因此,不少网友质疑当地司法机关有庇护家暴者的嫌疑。反对家暴,同情弱者,网友的这种不满是在用朴素的正义观发挥作用。
在舆论的不断关注下,当地公检法相继介入该案。检察院的回应针对刑事案件,在公诉中把刘女士跳楼行为列为该案件的加重情节,建议法院从重量刑。法院对“为何一年没能离婚”的解释是,刘女士并未在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舆论持续关注下,法院又称: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在伤情鉴定上,媒体还曝出了“不允许鉴定身体,只允许鉴定左眼眶”的奇怪要求。
一桩涉及婚姻家庭的普通案件,经网络不断放大及媒体报道后,引发成大的舆情事件,公检法在处理该案件时,多跟随舆论报道及评论处于滞后被动应对局面,不得不说该舆情事件因被动而消解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3、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保护困难大
2018年,全国妇联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后才会报警。世卫组织在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仅有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2014年最高法公布婚姻家暴十大案例中,有两例为虐待子女案,一例为虐待老人案,其余7例均为丈夫长期殴打配偶,导致婚姻家庭破裂。而在案例中,家暴中演变为行凶杀人案件也时有发生。
2019年,安徽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对2018年该省公开发布的2528 份离婚纠纷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发现家暴已成为婚姻破裂的一大“杀手”。通过数据统计发现,各个年龄阶段都存在家暴的情况,其中80 后出现家暴的最多。在2528 份离婚纠纷裁判文书里,80 后离婚案件也居于首位。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但是,几乎所有的家庭暴力都非常隐蔽,因为发生地点大都在自家,即使发生家暴通常也不为人所知,对于证据的收集和取得十分不利;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观念更是根深蒂固,使得妇女在受暴后不愿说出去,他人更是倾向于息事宁人,不愿意举报或提供证据。
虽然家庭暴力频频发生,但在2015年之前,我国尚无惩处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对家庭暴力进行立法定义。虽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都规定禁止用暴力虐待、残害妇女,但由于有些家庭暴力事件与虐待罪事实之间有本质的差别,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裁决起来缺少法律依据。
直到2016年3月,我国才正式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推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家庭暴力告诫书”,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权力介入家暴有了法律依据。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审查5860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发出37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核发率为63%,有效遏制了大量家庭暴力的发生。
家暴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反家暴工作也并非个人或某一个机关能够完成,需要公安、法院、妇联、街道等等相关机构,积极扮演自己的法定角色,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并形成合力,帮助受害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而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防治,既是切实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舆情点评
婚姻是一门学问,需要夫妻双方用智慧、用心经营,反对家庭暴力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
好的婚姻,好的家庭是避风港,但是,一旦发生家暴,这个避风港往往会成为风暴的中心。许多人都听过一句话: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这说明家暴基本上是一种可持续且极为恶劣的行为,让大家引以为戒又深恶痛绝。其实有的家暴是沟通不畅导致的,夫妻双方要善于沟通,互相理解,努力经营好婚姻家庭。
在家暴发生时,被施暴方不能沉默,要积极寻求外界援手,比如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等,这些都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到反对家暴行动中来,对家暴“零容忍”。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惩治施暴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同对家暴大声说:“不!”
本文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本期编辑:李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