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2月,盼了8年终于盼到住上楼房,没想到和之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里说的不一样,协议上明明写的是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进户时却变成121平方米,还要求我们多交 4 万多的公摊面积钱,不交钱就不让进户……”近日,哈市道外区悦城 231 的回迁户张先生、陈女士夫妇向生活报热线反映了他们的烦心事。17 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走访。
市民投诉:
进户多出20平方米公摊 住的是房子还是公摊
陈女士是道外区悦城 231的回迁户,2012年7月,她家原住址经征收动迁,2019年,她终于等来回迁房,不料却等来烦恼。
“2012年签订的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明确显示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去年进户选房号时,(道外)区征收办突然告诉我增加了21.43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其中,约有9平方米还要再补缴4万多,我们都是回迁户,经济条件本身就不好,上哪拿出这么多钱呢?”陈女士说。
“进户时告诉我房子的实际建筑面积是 121.43 平方米,之前并没人和我们说,现在直接让交钱,不交钱不让进户,这也太不合理了!”张先生说。
17日10时许,记者来到悦城231,看到陈女士夫妇签订于2012年9月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显示:张先生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产权调换房屋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高层(规划建筑总层数18层以上)。
陈女士说:“我家房子使用面积是71平方米,现在实际建筑面积共121.43平方米,公摊面积50平方米太大了,一家人盼了8年终于盼到新房,现在公摊这么大,真不知道住的是房子还是公摊。”
业主发声:协议上并没有公摊系数是多少的告知
同小区的张女士也告诉记者:“基本上大家都有这样的问题,进户时才发现公摊面积多了,有的多了几平方米,有的多了十几平方米。”张女士说,她和女儿也是这里的回迁户,在进户时也同样遇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的房屋米数和实际米数差距较大的问题,由于自己年纪大了,不方便来回奔波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只能先同意征收办算出的实际用房米数,先进户住。但她并不认同增加的公摊面积。而她女儿没有进户,就是为了弄清楚这多加的公摊面积是怎么回事。
在现场,多位回迁户均向记者表示:“协议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实际建筑面积出入大,而且在签署的相关合同书上并没有公摊系数为多少的告知。”
“突然加的公摊面积,违背原协议,也没提前告知回迁户,进户时才说,这是对居民知情权的漠视,再说哪有买套房子,120平方米,5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这也太大了 ,而且也涉及到以后交物业费和供热费的问题,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说法。”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
征收部门:房屋建筑面积是实际测量的
19日10时许,记者来到哈市重点工程道外区东化工路区域棚改项目指挥部。指挥部赵玉峰介绍,协议上的面积是标准户型面积,安置房面积是由开发建设单位实际测量后提供的,一般会与标准户型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对于为什么没有将所产生的差额面积写进当时的协议里?赵玉峰表示,房屋征收协议是统一模版且实际建筑面积在当时是无法计算的,签订协议时,房屋还没有建,每户的具体系数也是有所差别的。
对于业主提出的公摊面积“突然”增加,赵玉峰则表示,悦城231小区为每层2梯4户,2家一部电梯,而且2部电梯为一大一小,其中一部担架可以进出,走廊也就相应地变宽了,这都是公摊系数增大的原因。针对交纳购房款价格问题,赵玉峰说,标准户型建筑面积与原房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是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价交款。超出标准户型建筑面积部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商品房优惠价和商品房价交款。对此,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