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个税改革后,首次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来了。这两天,不少人率先体验了这项新政策。
有人晒出了退税上千元的好消息,当然也有人需要补税。那么,如何判断你是需要退税还是补税?
4 月 1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目前,2019 年度 " 汇算清缴 " 远程办税渠道也正式开通。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通过 " 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就 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到底是多退还是少补,一看便知。要注意,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
为啥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很多人想知道,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和大家到底有啥关系?如果要汇算的话,自己究竟是要退税还是补税?别着急,首先来弄明白年度汇算的含义。
根据《指引》,年度汇算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 " 综合所得 ")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那么,为啥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仍需要依照一定的规则,先按月或按次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实践中因个人收入、支出情形各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很难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 " 差额 ",而这一 " 差额 " 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多退少补,以达到相同情况的个人税负水平一致的目标,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给 " 工薪族 " 画重点
这样快速判断是否要办理年度汇算!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指引》也给出了说明。
如果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对绝大部分 2019 年 1 月至 12 月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 " 工薪族 " 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不能确定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
需要退税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 12 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 400 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
【小贴士: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的 " 收入 " 指什么?】 此处收入指 " 毛收入 ",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对于工资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为应发工资;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不是实际拿到手的钱。
别急,6 月底前都可办理年度汇算
4 月 1 日上午,许多纳税人反映,想要打开个税 App 进行申报,但发现系统一度卡顿。中午 12 点多,现代快报记者打开个税 App,系统已经可以申报。但时不时仍有 " 系统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 " 的提醒,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建议大家申报别扎堆。根据税务部门规定,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也就是说,6 月底前都可以办理。
点击首页 "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进入申报页面,可选择 "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 和 " 自行填写 " 两种方式申报。提醒各位小伙伴,此前通过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可选择 " 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进入后能够看到,其中已有用税务机关提供的预填申报数据。纳税人只需在预填数据的基础上,将其他收入在对应的所得项目处,通过新增补充完整。
到底是退税还是补税?受这些因素影响!
1、年终奖单独或合并计算,会影响汇算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在年度汇算申报时,可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选择其中一笔奖金单独计税。
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纳入。根据年终奖个税过渡政策:居民个人取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目前,系统内的预填申报数据,是没有纳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如果要纳入,可选择 " 工资薪金 " 项目,进入后点击 " 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在南京一家广告公司公司的小吴为例。
2019 年,小吴全年固定同个单位上班,其租房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税,年度内也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系统内其目前预填申报收入为 15 万元,构成为工资薪金,通过系统税款计算,其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和已缴税额相一致,即不需要补税或退税。
如果小吴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其预填申报收入则变为 19 万元。通过系统税款计算,其综合所得应纳税比已缴纳税额要多 2500 元左右,即其需要补缴税额 2500 元。也就是说,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对小吴来说更划算。
提醒一下,年终奖具体选哪种方式计税,纳税人不妨自己对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资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选择。
2、还有以下七种情形,可申请退税!
只要纳税人 2019 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常见情形有:
(1)2019 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 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 三险一金 " 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 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3、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提醒:如对申报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编辑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