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迎来宅基地“腾退潮”,这4种板上钉钉,有你家吗?

近期,1号文件再次提及的宅基地的问题,也明确了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宅基地的确权工作。陆续将宅基地确权后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发放到农民手中。宅基地确权的完成,也标志着旷日持久的农村土地确权告一段落,农村宅基地管理也将更加的严格起来。因此,为尽快解决宅基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实现宅基地年底内确权,2020年农村将迎来宅基地的“腾退潮”,而这四种将板上钉钉,其中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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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搬迁完成后的宅基地。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收官年,为了解决部分农村因为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以及基础设施难以覆盖的问题,国家先后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异地搬迁,如今已经有很多农民享受到了这项好处,对于那些搬进楼房的农民,异地搬迁后,原址上的宅基地将拆除,复垦成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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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长期闲置的宅基地。
如今,农村城镇化率不断的提高,宅基地闲置率也不断的增加,很多农民已经将户口迁出,在城市里定居,对于原有的宅基地,长期闲置下来,却是一种资源浪费。因此,对于这些闲置宅基地,可以通过有偿退出,实现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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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难以确权的宅基地。
宅基地实行的“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宅基地,陆续完成确权,农民也获得了不动产权登记证。而对于难以确权,不符合宅基地管理的一些问题宅基地,这些早晚都要面临腾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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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主”宅基地
宅基地在“三权分置”中明确了属权归于村集体,不过,房屋所有权归属个人,因此,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长久失修后自然倒塌了,这时,房屋价值没有了,宅基地自然要回归到村集体。而农村有些房屋,老人过世后,无人继承,成为“无主”宅基地,根据规定,也将由村集体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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