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基本要求,根据2017年7月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和2019年3月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9〕4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和专家评审,拟认定同济大学等15所高校、上海商业会计学校等14所行业所属中职校以及黄浦区荷花池幼儿园等609所中小学、幼儿园为第二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上海大学等31所高校、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等22所行业中职校以及黄浦区好小囡幼儿园等1815所中小学、幼儿园为第二批“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现定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8日将拟认定名单在网上公示,名单如下。
第二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校标准校(2016-2020年)拟公示名单
(中小学校、幼儿园)
普陀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点击可查看大图)
普陀区依法治校标准校
(点击可查看大图)
(来源:上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