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监狱民警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后继续上班 官方启动问责追责程序

1月30日,网上流传一份“指挥部令第5号关于责成省十里丰监狱立即启动战时问责追责程序的命令”的文件。
该文件称,省十里丰监狱:1月27日,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接你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 今日17时36分,接衢州市衢江区疾控中心电话通知,监狱三监区六分监区民警罗某,经衢州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初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1月28日上午核酸检测的血样符送省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检测。
经查,罗某于1月14日至19日前往武汉看望家人。往返均乘坐高铁。在武汉期间,曾与妻子、儿子、女儿、父母及表哥一家密切接触,并有外出前往当地超市的情况。返回单位后一直上班至1月25日,直至被属地疾控部门致电监狱要求其前往配合检测后,监狱才掌握情况并上报。
30日下午,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该文件属实。该工作人员称,关于此事,省监狱管理局正在调查处置中,“如果有明确的信息了,我们也会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试图了解后续处理和监狱防护措施方面情况,但电话均未接通。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官网资料显示,十里丰监狱成立于1955年8月,地处衢州市的衢江区与龙游县交界处,与柯城、衢江、龙游两区一县交界,呈“哑铃状”布局,东部十里丰区块距龙游县城15公里,西部塔山区块距衢州市区8公里。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编辑 邓正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