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编写的《明史》,如何评价李自成?真抹黑李自成了吗?

李自成是 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小时候给地主放羊,后来当了银川的一名驿卒。崇祯二年(1629年)李自成参加起义,后成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
高迎祥战死后,李自成继称闯王,率领农民军转战大半个中国,最终在崇祯十七年(1644年),攻进北京城,推翻了大明王朝的统治。
李自成后来在山海关被吴三桂联合清军击败,退出北京,后撤退到湖北九宫山,被当地的地主武装杀害。
李自成起义,是非功过,历来评价有很大的争议,有人说他是英雄,有人说他是流贼,那么,《明史》是怎么评价李自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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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
《明史》是在什么时候编修的呢?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
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
《明史》中记载李自成,有缺点,有优点,其中,很多方面对李自成的评价很高。
比如,个人性格品质方面,《明史》记载李自成的个人品格是很好的,说李自成不爱酒色,吃的是粗米,能与部下同甘共苦。还举了个例子,李自成军中罗汝才妻妾数十人,穿着也非常华丽,帐下还有几部女乐,对她们厚家供养,但是,李自成却对罗汝才嗤之以鼻,经常耻笑他。
《明史 李自成传》记载: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汝才妻妾数十,被服纨绮,帐下女乐数部,厚自奉养,自成尝嗤鄙之。
这说明《明史》对李自成的个人品格,是大加赞赏的,肯定了李自成的人格魅力。李自成不贪财,不好色,作为男人,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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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谋略方面,《明史》记载李自成非常有勇略。荥阳大会时,群龙没有目标,等于是无头的苍蝇,而李自成却非常有胆略,有远见,他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一锤定音,指明了方向,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
《明史 李自成传》记载:八年正月,大会于荥阳。老回回、曹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及迎祥、献忠共十三家七十二营,议拒敌,未决。自成进曰:“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宜分兵定所向,利钝听之天。”皆曰:“善。”
李自成的这个作战方略,在当时是非常恰当的,也证明了李自成很有头脑,有战略眼光,鹤立鸡群。
在军队作战方面,《明史》记载李自成的军队,战斗力非常强悍,不打仗时就骑射训练,渡河时,有的士兵抓住马鬃,有的抱着马脖子,有的扯着马尾,风一般就过河了,到了作战时,前排士兵回头,后排就杀了他,打不胜,就让骑兵诱敌,然后步兵长枪出击,击刺如飞,骑兵再合围,每战必胜。
《明史 李自成传》记载:军止,即出较骑射,曰站队。夜四鼓,蓐食以听令。所过崇冈峻坂,腾马直上。水惟惮黄河,若淮、泗、泾、渭,则万众翘足马背,或抱鬣缘尾,呼风而渡,马蹄所壅阏,水为不流。临阵,列马三万,名三堵墙。前者返顾,后者杀之。战久不胜,马兵佯则诱官兵,步卒长枪三万,击刺如飞,马兵回击,无不大胜。
在军纪法令方面,《明史》记载李自成军纪严明,士兵不能私藏金银,进入城池,不得占住民房,除了妻子外,不得携带其他妇女。
《明史 李自成传》记载:军令不得藏白金,过城邑不得室处,妻子外不得携他妇人。
这样的军令,是非常严格的,是非常得民心的,不让这些士兵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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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李自成的军令还规定,官吏如果贪污,就立即镆斩,有人偷一只鸡就要处死。
《明史 李自成传》记载:制铜镆,官吏坐赇,即镆斩。民盗一鸡者死。西人大惧。主
李自成如此严刑峻法,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俗话说,沉疴下猛药,乱世用重典。不严惩犯罪分子,怎么能对得起好人?从这一点也看,李自成就是英雄。
文学家、历史学家郭沫若评价李自成:李自成是农民革命史中一位伟大的人物。他从陕北发动革命,以抗粮均田为号召,转战十余年,卒以一六四四年三月推翻了明朝的统治。
当然,《明史》也记载了李自成的一些缺点,比如,李自成在起义前期喜欢杀人,杀人如麻,性格多疑且残忍,喜欢杀人游戏,当然,李自成不是神,肯定会有缺点,谁能十全十美,谁能没有一点缺点呢?
我个人觉得,恰恰是《明史》记载了李自成的优点,优点和缺点都有,才让人感觉更加真实可靠,否则,就不可信。
不管怎么说,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推翻了腐朽的明朝,还是值得肯定的,是英雄。李自成比洪秀全强多了,洪秀全没有推翻腐朽的清朝,能力比李自成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