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档案
组织形式
“野兽帮”“蝎子帮”
“合胜帮”“同天社”……
这些名头很响的帮会都依附于一个叫“安子家族”的总帮会。
首要分子
创立人王某,二十几岁,已经是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老大了。
恶劣影响
他们拉拢青少年加入,在浙江省嘉兴市区及周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嘉兴市区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特别是在青少年群体中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6月25日,嘉兴中院二审宣判上诉人王某等1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系南湖法院审结的“安子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二审裁定维持,被告人王某等分别被判处7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王某辍学后从老家云南到嘉兴打工,和别人起冲突时,身边就会有一起干活的弟兄“仗义”帮他。2016年3月,王某就和这帮弟兄成立了“安子家族”。家族成员各自有绰号如“安子阿淼”“安子龙飞”“安子傻强”等。
为壮大帮会实力,他们通过线下约打群架、线上网络直播等多种途径造势,吸引小年轻加入。王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或称自己打架受伤,炫耀自己为朋友两肋插刀,或走过去听一群小弟喊“老大”等。
一次,王某接到手下刘某的电话,称被人拦路敲诈。王某即与对方约好在南湖大桥南面的小树林一战。当双方各自纠集了30余人即将碰面时,南湖警方接到线索赶到现场,两拨人仓皇逃窜。但这场没打成的架,使得王某成为南湖警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经查,2016年3月,被告人王某与其结交的社会闲杂人员为壮大实力共同成立“安子家族”帮会,通过定期聚会、组建QQ群、快手直播、与人约架等方式,拉拢青少年进入帮会,并通过制定帮规帮纪、统一穿着服饰、统一帮内称呼等方式,加强对集团成员的控制、管理。为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被告人王某还指使或支持邵某、胡某、唐某、刘某等人分别成立了“野兽帮”“蝎子帮”“合胜帮”“同天社”等分帮。
该犯罪集团依靠人多势众,无视法律,多次有组织地在嘉兴市区南湖大桥下“鬼竹林”、潮人会酒吧、洛哈仕酒吧、旭辉广场等场所附近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至案发,该组织共实施了12起寻衅滋事、4起聚众斗殴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大部分成员是未成年人,不仅扰乱嘉兴市区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特别是在青少年群体中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来源:“打击涉黑恶犯罪的”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