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老大”刘志军在六十“耳顺”之年被判死缓,判决结果一出,群情激奋。有网友问,都贪腐到天怒人怨了,为何只是死缓?
为什么只是死缓?是涉案金额不够高吗?是社会危害性不够大吗?
贪官是否被判死刑,通常与涉案金额无关。认罪态度决定一切。
“坦白从宽,新疆搬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个民间段子不适用于贪官,尤其是刘志军这种高官。
近年来,法院对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的判决形成了从轻处罚惯例:“坦白、认罪、退赃”即可免死。同为正部级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贪腐649万,未坦白积极认罪被判死刑,刘志军的贪腐金额是郑的10倍,则是死缓。
前车之鉴有郑筱萸、成克杰、胡长清贪腐金额远不如刘志军,但认罪态度不好被判死刑,许迈永贪腐1.45亿、不主动认罪被判死刑,也有09年中石化陈同海贪污1.9亿元,坦白从宽只判死缓这样的“励志”判例。 目前中国对于高官的贪腐调查颇为谨慎,官方会在搜集到足够证据后,才会宣布官员落马的消息。不会出现“先拿下再慢慢查”的情况。深谙权术的刘志军知道贪腐金额是审判的关键因素,但不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主动交代罪行,积极悔罪,一审在庭上哭10分钟,站着声泪俱下念悔过书,称本应为中国梦做贡献。
刘志军“鳄鱼泪与认罪秀”获得了超额的回报,让检方起诉书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致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变成了从轻判决的点缀。审判长白山云表示,法院认同检方轻判理由,刘志军论罪当判死刑,但他如实、主动交代罪行,配合追缴回大部分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所以从轻判死缓。
按照刑法,贪腐十万以上,就可判十年以上或无期,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死刑。千万级落马贪官已很常见,贪腐上亿也多数免死。郑筱萸拒不承认贪腐百万,刘志军主动坦白受贿,高官贪污多少钱“事小”,死生可能就在认罪态度和悔罪姿势之间了。
抓了,没判。
丁羽心(即丁书苗)2年半前被抓,之后牵出刘志军案。去年初,丁羽心被撤销山西政协委员资格。今年4月,丁羽心女儿侯军霞因非法经营罪受审,涉案数额30亿。而此罪刑期通常为5年,最高15年。
丁羽心获利39.76余亿,“回报”刘志军仅1.2%——4900万。刘志军傻么?事实上,374套房等资产在丁羽心名下,但若刘志军不落马,想要钱,将来要多少亿也是分分钟的事。 刘志军也坦承,养肥丁羽心,就是在需要时,让丁羽心用钱铺路,满足私欲。
与刘、丁二人的合作模式相比,传统的请托一件事送一次钱,简直弱爆了。律师毛立新形容刘志军“这是典型的把鱼养大再收竿。”
虽然丁羽心涉案金额是39.76亿,被检方在刘志军案中提及20余次。虽然羽心被抓2年半了,仍未被起诉,但可以肯定是,丁羽心的刑期绝不会超过刘志军,因为经济犯罪不会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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