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安乐死国际会议”,在其宣言中强调指出: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之死”。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条件承认安乐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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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俄勒冈州:美国唯一允许在医生协助下实施安乐死的州,1997年相关法律正式生效,截至2004年,208名俄勒冈人选择了安乐死。佛罗里达州:佛州禁止安乐死,但灵活处理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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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安乐死在英国至今没有“合法化”,导致英国病人不得不出国“求死”。一个总部设在瑞士、名为“尊严”的组织已经帮助22名英国公民实施安乐死。 |
『澳大利亚』 北部地方1995年6月16日通过一项法案,批准符合特定条件的安乐死。 |
『哥伦比亚』 1997年5月20日哥伦比亚宪法法院判决,对明确表示意愿的晚期病人实施安乐死合法。 |
『加拿大』 自杀合法,在他人帮助下安乐死非法。围绕这一命题,纷争不断。 |
『荷兰』 1993年通过一项法律,对帮助病人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免于追究法律责任。 |
『南非』 1997年4月15日,南非法律委员会发布长达100页的报告,讨论“安乐死和机械维持生命”,并提出有条件支持安乐死的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