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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看病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看病贵。
近8年来,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3%和11%,大大高于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2003年与2000年相比,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院均诊疗人数下降4.7%,但院均收入却增长了69.9%。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占医院总收入增加额的9.4%,医疗收入增加占医院总收入增加额的49.8%,药品收入增加占医院总收入增加额的38.7%。
目前属政府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占全国医院总数的51%。
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合理用药、收费标准以及医疗广告等实施有效监管。但目前各级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存在重扶持、轻监管的倾向,近几年虽有些扭转,但仍不够有力。另外,各级卫生部门都没有专门监管医院的机构,也缺乏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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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措:2005年5月,卫生部副部长马晓华说:“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医疗制度改革的主要途径,我们决不主张民进国退。”<详细>【我来说两句】 |
我国的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截止2004年底,全国有3731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另有1340家企业未通过认证,共计有5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有12000家,零售企业12万多家。
企业违规操作、虚报成本;通过常用药品改头换面申报新药以提高药价;以及现行医院15-20%幅度的加价机制……使得我国药品虽然供应增长,但却出现了价格上升的现象。
价格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药品生产和销售的真实成本存很大的困难。<详细> |
| 举措:加强医药价格监管的方式,不断完善医药价格管理,加强医药价格检查,规范医药价格秩序<详细>【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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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政府投入占医院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0%以上,2000年这一比重下降到7.7%。2003年抗击非典,政府投入大幅度增加,也仅占8.4%。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6598亿元,占GDP的5.6%,但其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在欧洲发达国家,医疗卫生费用约占GDP的10%,其中的80-90%由政府负担。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机构的90%以上为公立医疗机构,但相当多的公立医疗机构仅保留“公立”的外壳,内部运行机制却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
我国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80%的卫生资源分布在城市,城市卫生资源的80%又分布在大医院。 |
举措:在2005年8月份举行的国务院在常务会议上,已经确定把合作医疗在2008年实现覆盖全体农民,而且,中央财政对每个农民的补助,由10元增加到20元,加上各方筹集的资金,农民一年有50元到60元的医疗费。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说,2006年合作医疗试点要扩大到农村40%的县,明年争取达到60%,在2008年全面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中央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达到了47亿,是去年的7倍多【我来说两句】 |
医疗保障覆盖面太小,据2005年年底调查数据:我国目前一年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近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60%以上由百姓自掏腰包;在城镇44%的人没有任何制度性医疗保障,在农村这个比例高达80%;我国每13个人中,就有一人处于赤贫状态(每人每天消耗不到1美元),其中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赤贫者与疾病直接有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医疗保险室主任关志强说,“由于国家公共投入不足,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有利于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筹资机制,从而使医院生存环境恶化,加上政府监管缺位,导致医院的公益属性与市场化生存方式发生严重分裂,医疗机构陷入无序竞争状态。”他认为,社会分配显著不均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深层次原因。全国只有1.3亿名城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不到全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六分之一。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亿人,医保基金收入1378亿元;生育保险参保人达到538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8390万人。 |
举措:据2005年12月15日《新京报》报道,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在试行单病种限价方式,控制医保资金浪费。
关志强认为,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优先引导基本医疗服务发展、建立大病风险机制、发展社会保险等措施,实现风险共济。
关志强设想,再过5年,如果全国参保的城镇职工达到5亿人,其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占到全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50%,实现了更大规模的风险共济,将医疗卫生的总负担逐步挪到政府和社会的身上,让老百姓支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下降到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熊先军透露,“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而呼声颇高的全民医保问题,也已成为政府医保改革的远期目标。”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透露,到“十五”末期,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将达到8000多亿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说,当前应该重点解决的是下岗工人、农民工以及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医保问题。陈司长说,医疗保险涉及风险责任、转移支付、人员流动、区域划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都需要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予以规范。<详细>【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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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对医疗广告在责任承担以及审查监督方面存在重大不足。1993年,国家工商局、卫生部公布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但由于当时立法经验的不足,出现了如多头管理问题、技术内容的审查权和监督执法权相互脱节的问题,尤其是该办法为医疗广告留了“可以宣传诊疗方法”的口子。1994年起草的广告法由于并非专门针对医疗广告,所以对此缺陷也没有很好地弥补。以致目前,平面媒体医疗器械广告违法竟然高达98%。
现在,我国政府尚未摆脱“大政府、小责任”的状况。政府既没有及时地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也没有增加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而是鼓励医院自己创收,并出台以药养医的政策。这一重要领域改革要尽快立法,应制定统一的《卫生法》,从立法上确立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在法律的框架里,明确政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护执业者、保险机构以及患者的权利义务。
医疗保险涉及风险责任、转移支付、人员流动、区域划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都需要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予以规范。
另外,目前,国内社会仍把“跳大神”、“巫医”等迷信色彩的东西和真正的中医药混为一谈,使中医药经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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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已于2005年全面启动。200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办公室,目前已经完成了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和大部分调研论证工作。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已将传统医药法列入2006年的立法计划中。<详细>【我来说两句】 |
2005年4至6月份,北京市药品广告监测网共对北京15家报纸类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第二季度,本市15家纸媒广告涉及药品61种,四成左右为处方药,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涉及16种,占所有监测品种的26%;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共计27件次。2005年底,医药电视广告仍存在62%的违法违规率。
2006年3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违法广告公告,10种广告被列入黑名单,多数为保健品药品。
某工商部门职员曾向媒体曝光说,违法广告屡禁不绝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官商勾结、以罚代管。有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制订了土政策:罚款所得按比例提留,谁罚款谁受益。罚款已不再是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的手段,而是成了一些执法者发财的有效途径。
1993年,国家工商局、卫生部公布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针对医疗广告作出了专门规定。由于当时立法经验的不足,这一管理办法留下了许多缺陷,如多头管理问题、技术内容的审查权和监督执法权相互脱节的问题,尤其是该办法为医疗广告留了“可以宣传诊疗方法”的口子,这些都为后来非法医疗广告的泛滥埋下了伏笔。1994年起草的广告法由于并非专门针对医疗广告,所以对此缺陷也没有很好地弥补。这些导致医疗广告监管权力分散,导致违法或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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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按照全国整规办《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要求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决定2006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分品种、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在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加大惩治力度;强化标本兼治措施,实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防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长效机制<详细>【我来说两句】 |
2005年国家经历第17次降价,降价涉及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降价总金额达到40亿元,但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在临床上选择使用未降价品种来替代降价品种,实际上降价药买不到,老百姓所能购买到的药品价格并不便宜,反而更贵了。
目前,中国对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并存,而在市场流通的约1.5万种药物中,发改委定价只对一部分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药品则由企业自主定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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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从2006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将与卫生部合作,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从出厂定价到医院终端售出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控制其出厂价格,限制进入医院差价率。逐步将处方药全部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已于近日将《药品定价方法》意见征求稿(初稿)下发各制药行业协会,预计在今年一季度内完成。
据《北京晨报》报道,国内药品的第18次降价正在酝酿中。国家发改委目前已完成药品出厂价的调研,此次降价将集中在抗生素和抗肿瘤类药物上。
<详细>【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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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药,药名却多达20个,价格从一块多到三十多块都有,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只在中国有,是一种‘中国特色’。”钟南山在两会上怒斥这种仅仅改个名头的冒牌新药。
一些药品监管部门曾经一年当中批准生产西药达10000多个,而这个新药并不是准纯粹研制出来的新药,而是改变剂量,换了名字和包装。2004年全国审查的新药有的1万多,同时美国只有100多个。
从2005年5月到7月,全国共发现2660个违法药品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这些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伪造冒用批准文号、使用过期失效文号和擅自篡改审批内容。
<详细>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许爱娥说:"药价虚高总源头是官员腐败。比如,按照正常程序,一、二类新药审批总费用是4.8万元,批文评审通过至少需要5年。但目前,一些新药批文的速度从一个星期到几个月不等,批文价格低则数百万元,高则上千万元。"
2005年11月间,中国沿海某城市专门协助企业注册药品的民营研究机构的总裁被检察机关刑拘。此人交待出一份长长的、在药品注册报批过程中涉嫌行贿受贿的官员及专家名单。春节前,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注册司化药处原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王国荣等数位司局级干部被西城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据悉,此案与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嫌受贿案有相关联系。 |
| 举措:2006年1月12日,全国药监局会议上,药监局提出今后要整治一药多名【我来说两句】 |
目前,医院门口“号贩子”、“医托”活动猖獗,严重扰乱医疗秩序。
“医托”行骗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外地来京患者,寻机搭讪套取病情,“痛说”大医院的种种不是,热情介绍要托的那家医院如何如何好…
医托“托”的那些非法行医地点,一般都藏身在打着“军队”或“国务院”牌子的大院里,给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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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措:2005年10月,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下发通知,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和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依法打击处理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详细>【我来说两句】 |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农村。
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人口2.25亿,共有1.63亿农民参加,参加率为72.6%,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因贫致贫、因贫返贫问题有所缓解。
2004年累计救助163万人次,累计资金支出5.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18元。
截至2005年底,全国实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制度地区的资金基本发放到位,全年累计救助人次163万,累计资金支出5.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18元。全国确定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的地区1119个,约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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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的精神,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2005年底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意见》指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目前,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按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从试点地区的情况看,全国平均起付线为1120元,全国平均封顶线为7238元,全国平均报销比例为33%。各地普遍对救助对象的门诊挂号费、医疗检查费、住院床位费给予适当减免。
民政部长李学举提出了2006年民政工作的七个重点,其中,“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为重中之重。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民政部将研究配套政策,进行积极主动救助和分类救助。【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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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厅2004年初的统计,到2003年底,福建平均每千人口中拥有医生1.23人,福清、连江只有0.66人,漳浦只有0.50人,莆田的秀屿区仅为0.38人。而我国每千人拥有医生的基本标准为2人。
2005年数据显示,福建南平全市乡镇卫生院本科生仅占0.56%、大专生占28.8%、中专生占46.19%、无规定学历人员占1/4。三明市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占0.6%、大专生占12.33%、中专生占66.81%、无规定学历人员占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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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2002年中央《决定》明确提出,要为农村定向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卫生部和教育部正在全国11个省区开展农村医生定向培养试点工作,并将逐步推广到全国各省、区、市。
同时,要创造条件,吸引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要加强农村现有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卫生部正在研究制订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的万名城市医生支持农村工程,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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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看病难问题会缓解 |
| “看病难”问题涉及社会公平和正义,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草案都就此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相信未来五年内“看病难”问题将得到较大缓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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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连连上涨有三大原因 |
一、一些企业违规操作。不少生产企业虚报成本,造成政府定价虚高。在抽查的5家药厂46种药品中,有34种药品成本申报不实,平均虚报1倍多。某企业生产的一种注射用针剂,实际制造成本每瓶32.07元,申报却达到266.50元,虚报7倍多。有些医疗器材几经转手,层层加价,其中以进口器材最为严重。抽查的6类35种进口高值器材,卖给医院的价格平均为报关价的3.34倍。某规格的球囊报关价每个496.2元,一级代理商批发给二级代理商的价格达到3600元,二级代理商卖给医院时达到7000元,加价13倍多。一些不法药商通过给医生回扣、提成,扩大虚高价格的药品、器材销售。
二、现行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诱导医院买卖贵重药,医生开大处方。多年来,我国实行医疗服务低收费政策,同时允许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加成15-20%作为补偿。
三、替代药品泛滥。按现行药品定价办法,国家批准的新药可以高于成本定价,以鼓励研发新药。但一些企业把一些常用药品改头换面申报新药,从而获得较高的价格。有的同类药品竞达数百甚至上千个产品,替代药品泛滥。多年来,国家多次降低定价药品价格,但企业和医院用同类“新药”替代了降价药品。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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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免费医疗体系行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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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在1949年就建立了全民免费医疗制度,但这个免费医疗制度是低水平的,治疗手段简陋,药品廉价。从中国的情况看,“如果再建一个特别低水平的保障制度,老百姓也不会满意,但是建高水平的,无论如何做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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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存在五大病因 |
一是医疗资源总体不足;
二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农村;
三是医疗保障覆盖面太小,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四是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五是政府投入不足。在目前的卫生总费用中,大约有60%靠居民自费,25%靠集体负担,政府投入仅占15%。
总而言之一句话:病根在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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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的三大原因 |
1、政府投入比重逐年下降。由于政府投入水平过低,医院运行主要靠向患者收费,从机制上出现了市场化的导向。
2、一些医疗机构管理不善,医药费用快速增长。
3、卫生部门监管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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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比较困难的四大原因 |
1、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不严格。
2、卫生部门思想不够解放。
3、一些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后收费过高。
4、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不善,用虚假广告误导患者,群众不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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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也是受贿 |
| 要结合打击商业贿赂,改变目前医疗购销体系的混乱现状,降低虚高药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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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公立医院创收机制 |
| 对于医疗保障体制上的问题,高强表示,主要是公立医院的创收机制问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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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
| ●药品注册司主要工作职责 |
| 拟订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药用辅料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和标准;负责新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进口药品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和再注册;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指导全国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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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结合、三个分离、三项联动 |
“一个结合”是把市场配制资源与政府配制资源紧密结合起来,解决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在市场分配上存在的“重大城市轻小城市”、“重城市轻农村”,“重参保人群轻未参保人群”的问题。
“三个分离”,首先实行公益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的分离。公益性医院的一切运营成本由政府支付,主要面对低收入群体、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院则主要面向对医疗服务有更高需求的高端客户。第二个分离是要逐步实行医药分离。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等问题应当彻底杜绝。第三个分离是管办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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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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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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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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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研究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和临床应用技术准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有关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绩效的监督、评价、管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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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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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
拟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规则; 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
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
| ▲媒体声音 |
| ●即使“涉及十几个部委”也不应拖延解决问题 |
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哪一项公共治理目标,实际上不是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的?
医疗行业形成种种饱受诟病的弊端、医改步伐举步蹒跚,是否医改都由或者主要由“涉及部门过多、缺乏协调”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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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不应回避实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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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从卫生部门所管辖的这一块来看,也远未达到公众的满意。比如,红包问题,医疗乱收费问题,这些属于卫生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迄今未能解决,且在某些范围内愈演愈烈,这岂是一个"涉及十几个部门"就能搪塞过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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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热议“看病难看病贵” |
冯世良委员:“现在沈阳很多的医生,在病人一进门先问带多少钱,再问公费还是自费。这就不正常,这样的情况出现后,医患之间能没有矛盾吗?”
冯委员: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一个原因就是医院收支一条线。沈阳有个肿瘤医院,说是公立医院,但是自收自支。这个医院富到什么程度呢?仅藏獒就养了十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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