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深圳工厂调查
富士康简介

  富士康集团是台湾鸿海精密在大陆投资兴办的专业研发生产消费性电子等产品的高科技企业,2005年跻身全球500强。
  富士康集团自1996年起投资兴建深圳龙华科技工业园,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脑准系统制造和系统组装生产基地。在华东地区,富士康集团从1993年开始先后建立昆山、杭州和上海等基地。……[全文]

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评论] [腾讯科技独家策划]
最新报道

·苹果报告否认在华强制加班和虐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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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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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厂再调查:员工收入主要靠加班
·离职女工:连续作业12小时是家常便饭
·富士康劳工门调查:低于标准线30%的底薪

分析评论

·富士康起诉记者凸现劳工保护的激烈博弈
·谁来给富士康开一张50亿元的大罚单
·关注血汗工厂沉默的大多数

腾 讯 调 查
您觉得哪方能赢这场官司
记者
富士康
不了了之
您认为记者任职的媒体应
支持记者
迁就企业
避责
您觉得类似的情况多发会对记者行业有影响吗?
不会,企业喜欢炒作
不会,记者应有职业道德
会,记者顾虑会增多
女工请病假未获准中暑而死
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详细]
华为硕士员工过劳死
病发前,胡新宇已经连续加班两周。但张宝可——胡的女友——告诉本报记者:2006年3月下旬,胡新宇就着手准备某重点封闭研发项目,并开始加班…[专题]
女工猝死车间疑“过劳死”
7月15日9时30分左右,南京一名18岁女工龙妹在一家制作工艺品的美俐隆公司正常工作时,突然昏倒在地,被送往医院后,医治无效身亡…[详细]
中国人工作时间全世界最长
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已超过日本和韩国。随着加班的“普及”,年轻人死在办公室的例子屡见不鲜…[详细]
 
腾讯李立宏:请富士康尽快结束闹剧
但愿记者能胜诉,即使不能,也应该是报社承认责任或者和解。不想看到同行受到如此大的压力,至少是前所未有的思想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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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祝志军:富士康做法不明智
恶意一面来揣测其意图,哪个记者一辈子能挣1000、2000万来赔偿,一年利润3000万的媒体也不多,明显有恐吓有关媒体和记者的企图,致人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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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编辑:富士康挑衅媒体公信力

富士康这是在威慑媒体,是对媒体公信力的挑衅,最终结果肯定是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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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陈中:台湾首富挑战媒体是大错

3000万!台湾首富挑战媒体良知,谁对谁错? 起诉记者太错了,记者只是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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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刘阳:媒体应联合抵制富士康
显然,这件事已经给当事的记者和编辑生活带来了很大麻烦。此风不可涨,中国的媒体应该联合起来,抵制富士康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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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仁者:曝光阴暗面是媒体正义所在
报道新闻事实是媒体的责任,媒体有义务监督社会上的种种不公正、阴暗现象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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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报李国训:法律应加强保护记者

财经媒体记者因负面报道而遭遇企业陷害和打击报复的事件最近频繁,国家法律政策应加强保护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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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时报令狐安安:郭台铭此举稍嫌下流
当李嘉诚宣布捐自己三分之一身家做慈善而受到众公赞扬的时候,台湾首富郭台铭旗下公司打击之锤直指揭‘血汗工厂’新闻记者的行为,做法显得自私而又小气,并带着一种稍嫌下流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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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t王恩斌:国际性企业应公开坦诚
记者有权利报道事件的真相,一个国际性的企业应该表现的公开坦诚。中国需要更有力量的声音,更需要有国际影响力的坦诚公开的企业。我们也相信中国绝大部分记者是有较高职业操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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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世界杨霞清:向勇敢的记者致敬

向这位勇敢的记者致敬!今日他们被告,明日任何媒体人都可能被告!应该有法律保护新闻自由和记者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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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但丁:富士康只会背后暗箭伤人
个人认为,富士康此举不得人心,有本事就拿事实出来说话,而不是只会躲在背后暗箭伤人。以一企业之力,对抗一个人,这实在不应该是什么‘台湾首富’之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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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黄鑫:记者报道事实有什么过错

《经济日报》记者黄鑫愤慨地表示,“如果记者报道新闻事实还要被冻结私人财产,那么还要媒体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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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健:富士康行为应受到谴责
知名媒体《IT时代周刊》总编辑曹健希望通过腾讯网表达两个观点:一,向富士康的行为表示遗憾和谴责;二,希望媒体从业提高业务能力,多做一些更客观、翔实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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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立刚:富士康举动是流氓行为
项立刚认为,对于记者职务行为,应是企业和报社的纠纷,法院不顾事实,裁定冻结、查封个人财产,这种裁定是助纣为虐,是为打击正义的声音,打击媒体的监督权提供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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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总编何力:富士康别有用心

“这是一家无良的公司,其举动明显是别有用心的。得知这个事情后,我非常愤怒,不起诉报社法人而起诉自然人的事情在在新闻界是罕见的。” [详情][评论]

“法院应该在相当大程度上确认被告报道是否造成伤害,弄清楚被告有无过错之后,再对主诉方提出的财产保全要求予以实施。”
喻国明认为,如此轻率的进行财产冻结,长此以往,任何人都可能对媒体舆论进行干预,言论自由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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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钧教授表示,在当前社会,新闻工作者舆论监督的作用特别重要,而舆论监督的环境却不容乐观,揭露黑幕的记者经常被起诉或恐吓,甚至遭遇生命危险。对于记者而言,舆论监督是基本职责,职业道德的底线就是保证真实的事实。如果记者履行基本职责却得不到保护,将不利于整个新闻行业的发展。[详情][评论]

事件预测
这是大家最不愿看到的结局,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么两名记者可能面临上千万的巨额赔偿,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诉讼。富士康必然会趁势起诉其他媒体,或者其他企业也会采取这样的措施,如果真的是这样,中国新闻界第一大事件将不可避免,不可谓新闻界的悲哀……
[谈谈我的看法]
这个可能性现在看起来似乎很小。不过,回想富士康起诉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时,遭到媒体从业人士的强烈抗议,最终迫使该集团总裁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这个案例似乎暗示和解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在国内,即使富士康最后撤诉,其与媒体的关系也将从此崩溃。
[谈谈我的看法]
编后语

新闻记者的职责就是报道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向公众传达真实的信息是根本的要求。

尽管新闻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但是记者却总是面临太多的危险。

不过,此次事件中富士康起诉记者,却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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