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7日凌晨,北京GLOBAL酒吧包间,李某某 一行5人在酒吧与两名陪酒女喝酒。
凌晨5时50分,酒后一行人驱车至金鼎轩宵夜后带杨姓女子到湖北大厦开房并“轮流发生性关系”。
2月19日,杨女士在酒吧老板丁先生等人陪同下,向警方报案,控诉遭李某某等人轮奸。
2月21日,案件被媒体曝光,随即引发巨大关注。案件被裹挟进强烈的舆论漩涡中。
一时间网络谣言四起,网友群情激奋,一场扑朔迷离的轮奸案,拉开全民审判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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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李某某母亲梦鸽救子心切,上访喊冤换律师,继续搅动舆论。
李某某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
8月28日,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一审开庭。李某某律师与受害人律师法庭激辩。
酒后强奸就不是强奸吗?
媒体有权对名人私生活进行监督和报道
李某某律师引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是片面的
事件是被劝酒后才发生的
公众舆论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声誉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李某某隐私权
11月27日,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梦鸽与律师表示或将继续申诉,该案是否尘埃落定仍然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