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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报道 | 冯海泳2017/09/15
编辑 | 杨深来 黄文礼
26岁的桂翠在老家黔西南地区里算是“晚婚”了,家里朋友都在催她赶紧嫁人。从2008年算起,桂翠离开老家只身来到昆明已经6年了。当年她为了学习化妆来到这里,也如愿在昆明一家比较知名的摄影工作室里当化妆师。
2014年,桂翠终于有了恋情,她通过社交软件去认识了李锐。回想起来,桂翠其实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这个男人,但面对他的狂热追求和“晚婚”的压力,桂翠没有拒绝。
半推半就地,在这一年的9月,桂翠成了李锐的女朋友。
“不要告诉任何人!”
2014年9月24日,是桂翠的生日,李锐表示由自己做饭为她庆生。然而在这一天,这位来自贵州的25岁姑娘,没能在男友家里吃上生日饭。
傍晚,桂翠因为来了例假而感到身体不适,她不喜欢李锐还试图与自己调情。口角从这个点开始爆发,李锐反锁了房门,把桂翠扔到床上,压在自己身下。桂翠本能地反抗:
“今天我死都要回去。”
“你想死是不是?好,我成全你。”
李锐突然从床头柜拿出一瓶酒精,泼撒到桂翠的身上,然后脱下身上的T恤,用打火机点燃。桂翠的身体瞬间被火焰包围,她跑出卧室尝试扑灭身上的火,但是没走几步又摔倒在地上。
桂翠看着镜子里被烧得发烫的自己,哀求着李锐带他去医院。“我答应给你治好”,但是李锐提了一个要求,“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你和家人就有危险,“我知道你家人都住在哪。”
事发当晚,桂翠没有把遭遇告诉医生,没有报警,甚至没有告诉家人朋友。李锐软硬兼施,威胁桂翠的同时,假意承诺“会给你医好,给你结婚生孩子。”
而彼时,桂翠的心里只剩下害怕
逃离
桂翠面部、胸颈部、腹部及部分四肢收到III度烧伤,司法鉴定显示,其伤势构成三级残疾。伤势并没有李锐说得那样“三四个月就好了”,桂翠暂留在李锐家中休养,却看着自己的受伤的身体开始发炎感染,状况愈发糟糕,体重一度降至40公斤以下。
而那位施暴者,拿走了桂翠的手机,控制着她向外通信,甚至模仿桂翠的口吻与她的家人、朋友联络。
直到事发后的第48天,桂翠才找到了一个求救的机会。她趁李锐短暂外出的时机,通过微信将自己的伤势照片和李锐住处的定位发给了闺蜜陈芳(化名)。次日,陈圆圆报警,与派出所民警来到李锐家中。李锐曾试图阻止民警进屋,陈圆圆清楚地记得,当她冲进屋里见到桂翠时,两人抱在了一起。“就是他,就是他把我烧伤的”,桂翠一直指着李锐,腹部上还在流脓,“赶紧把他抓了。”
然而,李锐并没有像桂翠所想的那样被“抓进去”。由于错过最佳报案时机,警方已无法固定证据。
因为这第一次报警,桂翠的母亲王顺琴才知道女儿的事情,她马上放下了手头所有的工作来到昆明,却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个被纱布包裹着的女孩,是自己的女儿。
面对桂翠的家人,李锐在人前再次承诺“无论如何把你治好,出国也要把你治好”,这一度甚至让王顺琴不知如何处理而心软了。
桂翠也把最后一丝希望放在李锐的承诺上,她和闺蜜生怕如果现在离开李锐,那么他就不会对伤情负责了。
李锐事发时的“承诺”也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崩塌,他开始斥责桂翠,甚至施虐于桂翠仍有感染的面部。而当李锐在外结交新的女友之后,他把日常换药、擦身等任务扔给桂翠。
在9个月的感染期内,桂翠一直缺乏照顾,体重已经跌至不到40公斤,身体愈发虚弱,王顺琴实在忍不住接走了她。
2015年8月19日,昆明盘龙公安分局金沙派出所立案侦查。次年8月,桂翠收到了一个通知书,警方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确认为犯罪为依据,撤销了她被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
诉讼
桂翠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民事诉讼,期望以此来争取正义,获得赔偿。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王顺琴接女儿回来后做了几个决定,她四处举债,一是筹钱给桂翠做疤痕修复手术,再者是提供本金给她开个照相馆,分散注意力,最后,就是准备为女儿打官司。
期间,桂翠的父亲桂文兴于2016年11月4日去世了,走时依然留下对女儿未来的担忧,只剩下王顺琴为女儿去奔波了。
“很多证据已经缺失了”,桂翠的代理律师黄雯并不乐观:“这个案子本身是个矛盾在于,公安机关已经做出了撤销案件的通知书,认为没有办法达到立案的标准,这个起因经过是她被泼了酒精。公安机关认为是意外事件,律师要证明证明受伤的起因是跟被告人有关的,恰恰是公安否定不认可的,法院如果判定是有关的,就会与公安的行为产生矛盾了。”
2017年6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桂翠诉被告李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纠纷权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的诉讼请求。如今,桂翠和母亲决定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