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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棉兰住宅区内,一名印度尼西亚女孩背着她的小弟弟逃离被洪水袭击的家。

来源 /CFP

今天的世界和今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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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条不归路,100个加入黑社会,99个没有好生活。’10号台风吹过香港,感觉人生就像草木,业已上岸漂白的胡须勇,写完一首诗之后,再入江湖。

香港往事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朋友 分享到腾讯微博 作者 /林珊珊来源 /南方人物周刊插画 /aleksandra waliszewska

20世纪中叶,世界格局发生巨变。南中国一隅的孤岛,开始扮演起特殊而意味深长的角色。战乱后的香港,经济开始起飞,社会形态也在混乱中急遽变化。大量难民的涌入、政府管理体制的混乱,导致治安废弛、暴力丛生,为黑帮的疯狂滋长提供了土壤。

彼时,以国民党残军为主干、由大陆流亡至港的洪门支流十四K,也迎来其史上最兴旺发达的岁月,短短数年,一举成为全港最声势浩大的黑帮团体,成员多达几十万之众。他们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组织贩毒卖淫、开设赌场、走私……最顶峰时,为维护党派声誉,他们公然与港英政府对抗,酿成香港史上最惨重的群体性事件。少年胡须勇正是被吸引到其中的一名小弟。

胡须勇出生于广东佛山一个地主家庭,1949年随家人避难逃港,命运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作为在香港最底层挣扎成长的少年,加入黑帮之初,他曾追求公平与成功的梦想。经四十多年险恶江湖浴血打拼,他最终成长为十四K教父级人物。

回顾往昔岁月,在他轻描淡写的叙述中,我们隐约看到香港黑帮这一特殊群体的成长、转型与运作内幕,看到隐秘江湖的欲望、挣扎与死亡,看到半个世纪以来香港社会以及世道人心的沧海桑田。

1

每当台风刮起,胡须勇总会陷入对往昔的回忆。有时,他会开车到九龙南部的土瓜湾,对着一片住宅区呆上几分钟。昨日重现,他觉得一切仍在那里。

那时,住宅区还是金门酒楼,正对着卖香烛祭品的店铺。26岁的瘦小青年为争夺赌档,将人砍成重伤,连夜逃到这里。他去酒楼喝茶,几个跟班遍体纹身,拳头都打起了老茧。 "你们哪来的?"一名本地青年瞅着他们,他是香烛店老板的儿子。双方打了起来。瘦小青年打服了本地青年,带着他们争地盘、收保护费、抢夺小巴线路……十多年后一个暗夜,本地青年翻越店门口的栏杆时,乱刀袭来。

"那是我第一个被砍死的小弟。"胡须勇说。38年过去了。如今,他是香港黑帮"十四K"的3名掌门人之一。

8月的香港,潮湿、闷热,我们来到这座国际大都市寻找他的故事。走进有着小喷泉的餐厅,摄影师老方说"找勇哥"。西装革履的服务生愣怔了半秒,迅速收敛起打量的眼神,毕恭毕敬将我们引到这位闻名香港的黑帮大佬面前。

身材清瘦,没有纹身没有刀疤没有金项链,两撇胡须温和地弯着。大佬放下手中的西瓜汁,站起来和我们握手。

"香港治安很好。"似乎是为了打消可能的紧张,他这么强调。

窗外的尖沙咀东部依傍维多利亚港,满是星级酒店和购物广场。每天,来自内地的旅游大巴停靠于此,运来一拨又一拨大陆客。他们穿梭于广场,走进免税店,豪购各类奢侈品。四处洋溢着服务生的标准笑容、清淡的港式普通话。走在街上,红灯停、绿灯过,秩序井然。尽管拥挤,这座城市仍保留了一些不被消费占据的公共空间,供市民及党派组织自由集会和表达。至于品目繁多的政治娱乐新闻八卦,则充斥于花花绿绿的报刊。

"香港没有秘密。"胡须勇感叹。

这天,香港报纸的头条是:警方打掉一个疑似通过黑帮买票贿选的庞大黑金集团。在这则新闻里,香港元朗多名乡委会主席与黑帮和胜和、十四K千丝万缕的关系被公之于众。

"这帮家伙被抓,估计是做做样子。"胡须勇说。尽管黑帮在衰落,可它"就像细菌,就像太极的一极,只要有人类、有利益,它就永远不会消失"。官商勾结带来的利益交换,为黑帮渗入提供了土壤。胡须勇却态度坚决:"政治高危,我不掺和。"

接下来几天,我们讨论了政经问题、社会变迁,聊起江湖往事、爱恨情仇,最后,还聊到了人生。他做了这么一个比喻:人类就像一叠从天台洒落到大街上的白纸。马路上有各种颜色等着它们,空中大风吹,它们随之飘落,被染成五颜六色。有时可以选择,有时不可以——左边是黑,右边是黑,前边是黑,后边还是黑。

江湖是一条不归路。他拿起一张餐巾纸:你说它沾上墨水了,还能变回来吗?

可以洗白?

不可能洗白。

2

潘志勇是在1949年离开佛山的,他是地主家1岁大的少爷。兵荒马乱的年月,土地革命中地主命运悲惨的故事不断从北方传来,恐慌笼罩着这个南方家庭。这一年,他成了80万逃港流民中的一员。

彼时的香港,正从港口转到工业城市型。此后20年,大陆每一次动荡,都会造成大量人口的涌入,他们成为最低贱廉价的劳动力,浇筑起日益庞大的工业巨城。

少年潘志勇在新界的贫民区长大、入学,父亲期冀他有朝一日成为社会精英。他至今念念不忘,小学三年级,他从全班第44名奋斗到第3名。之后成绩持续优秀,还在少年唱诗团担任团长。

初中二年级,在亲戚资助下,他转到英文学校——在这块殖民地,一口流利的英语是挤进上层社会必须的门票。在那所学校,从第一天哑巴式的自我介绍开始,他感到强烈的失落。几乎听不懂课,也不敢开口讲话,"就像透明人,无人嘲笑也无人问津。"他开始用打架的方式唤起他人注意。

很快,经济爆炸中的香港向他展开另一面——暴利汹涌,秩序却尚未健全,那是黑帮厮杀争夺的丛林。

那时廉政公署尚未成立,黑白勾结,治安废弛。江湖故事熠熠生辉:60年代吴锡豪随难民涌入,几年后成为帮派领袖,一代毒枭;探长吕乐身价5亿,足以收购半个九龙……无数像潘志勇这样的年轻人,被撩拨得热血沸腾。短短数年,香港的黑社会成员飙升至三五十万,活跃着一百多个大大小小的帮派。

十四K是彼时最大的黑社会组织,由国民党将领葛肇煌创立,1949年迁徙到香港,并在7年后推动了著名的"双十暴动",被视为国民党残余向左派工会的疯狂反扑。周恩来总理强烈要求港英政府镇压暴行,署理港督戴维遂下令格杀勿论。驻港英军枪炮齐开,动用装甲车,逮捕了一千多暴动人士。"内地移民躲避战火而来,谋生艰难,经济状况不佳,加上政治挫败感……"多年以后,学者刘蜀永试图解释,被拆除的青天白日旗,为何会酿成香港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群体性事件。

潘志勇接触到十四K时,它已经拥有8万会员。他全然不知它的历史,只注意到,十四K的古惑仔"穿的衣服都比较好,去的地方比较繁华"。

潘志勇并未正式加入十四K,而是跟了一个大佬,行话叫"挂蓝灯笼"。他蓄起长发,不久就收到第一个砍人的指令。他带着4个少年,手持长刀,去抢夺一个赌档。他还记得,"一路上一直听到自己强劲的心跳声,感到它简直就要跳出来了"。可当举刀追砍过去,紧张与不安瞬间消失。几次之后,砍人就是家常便饭了。

也曾收手。17岁有了第一个小孩,他断断续续打起工来,捡保龄球,进塑胶厂、制衣厂,最终升到了师傅的职位。然而大师傅间也有勾心斗角,他所在的派系长年受压制,上升路途渺茫。

一个晚上,10号台风刮过香港。上完夜班,潘志勇站在高处望向公园,万物凄凉,感觉"人生就像草木",遂作诗一首:"狂风雨过又天晴,眼前景物感凋零。草木难奈纵横雨,人生何堪冷暖情。"重出江湖。

上世纪70年代,比他大8岁的佛山老乡李小龙,凭借中国功夫蜚声海外。潘志勇备受鼓舞,学起功夫。"我要成为大哥",成了他的信念。

起初是勒索打劫。有一次,他从地下赌档抢了十多万港币,一出门便被警察重重围住。他称对方欠债不还,被放了出来。

打劫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得发展小弟,打出名声,树立"霸气"。霸气是江湖人的通行证,先从外表开始。他蓄起胡子,从此江湖人称"胡须勇"。

3

奔驰汽车在仁仁麻雀馆门前停下。"你别拍,我跟兄弟打个招呼先。"胡须勇叮嘱老方,走下轿车。片刻,电话挂断,麻雀馆大门打开。店员们列队两旁,笑容夸张,齐声高喊"勇哥",其中一名递上了红包。

这是他结拜兄弟开的场子,客人大多来自大陆,他们面无表情,沉浸其中。胡须勇向我们介绍,"这是香港最早打大陆牌的麻雀馆。"

2003年CEPA签订之后,大陆开始了香港自由行。彼时的大陆像一座无处安放的欲望矿山,而香港老板们则是闻到野味的猎狗,他们纷纷用大巴把客人接过来,提供"一条龙服务"。萧条多年的麻雀馆焕发了金灿灿的生命力。

"勇哥慢走。"店员们一路跟随。一个女人打开店门,嗲着声音向他道别。胡须勇前脚迈出,顺手摸了一把她屁股,开着玩笑,"是不是垫的啊?"女人娇嗔:"当然是真的啦。"

大门关上。胡须勇轻声说,"我离开这里十多年了。"

砵兰街的夜晚黯淡而冷清。近二十年来,它屡遭强力打击,色情业渐渐淡出,取而代之的是朗豪坊,2004年在此落成的大型商场。奠定胡须勇江湖名声的九龙麻雀馆已不复存在,如今变成了停车场。胡须勇站在门口拍照,保安瞅了他一眼,重新投入到手中的报纸。他回想当年……

"你行不行啊?"九龙麻雀馆老板打量着27岁的胡须勇。1975年,这里是全港第二大麻雀馆,几乎是最乱的场子。

胡须勇惴惴不安,他打劫失败、十赌九输。他告诉自己,惟有豁出去搏出位,才能找到立足之地,于是对老板说,"装上电动门,给我买30把砍刀。"老板答应,只要能镇住场面,就给他每月7500港币薪水,一天一围台饭、一条香烟。

对手是被称为"大圈仔"的广东青年。大陆还处在"文革"的动荡中,"大圈仔"历经红卫兵武斗洗礼,游离于上山下乡潮流之外,成帮结派到香港勒索打劫,跟香港黑帮火并,然后逃返大陆。胡须勇记得,很长一段时间,"大圈仔"是《新知》杂志里最凶悍的主角,在九龙麻雀馆,他们勒索老板、踢场惹事,本地黑帮也不愿招惹他们。

7天之后,和"大圈仔"的战争降临。胡须勇关上电动门,二话不说,带着小弟乱砍一通,麻雀馆的地上血流成河。老板躲在里屋通过摄像机观看,出来后满脸畅快,拿出一叠钱让他们去桑拿。

胡须勇一战成名。他靠着一股狠劲,摆平了那些打劫的、踢场的、出千的、欠债不还的……黑帮中人背后议论,胡须勇迟早死无葬身之地。

那几年,胡须勇几乎不回家,坐镇在麻雀馆的阁楼里。他总是一大早起床,把小弟一一拍醒,打沙包、练拳脚,预备着恶战随时到来。每隔几天,他总会接到电话,听到各种通牒,"我要宰了你!"类似的场景数十次上演:一帮人持刀冲上阁楼,但总被胡须勇自制的机关和狼牙棒击退。

"每分钟都可能丧命。"有两次,在深夜的大街上,几十号人举着砍刀冲了上来,他都侥幸逃脱了。他说自己的原则是绝不妥协,只要砍不死,就会穷追不舍。这个圈子中,利益是零和的,"每个人都想抢到最多的地盘,巩固地位,并打击那些也想摊分利益的人"。两年后,在暴力维持的丛林中,他屹立不倒,爬上了食物链的顶端。对手纷纷与他讲和、结盟,去对抗另外的入侵者,或是吞食下端的野心家。

4

砵兰街这条不起眼的狭长街道地处旺角,曾保持了二十多年的风光。1970年代,香港色情行业起步,在此踩下深深的一脚。每当夜幕降临,霓虹闪烁,亮起的红黄灯箱释放出城市的欲望,本港小姐、北姑、俄罗斯女孩,应有尽有,价格不一。姑娘们扑着厚厚的粉底,酥胸半露,各怀心事。黑帮电影中那些老大、混混、妓女、嫖客间的故事,就在这条街上展开。警界著名的"有组织犯罪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最初亦诞生于此。

每个色情"架步"背后都有保护他们的帮派。"12点后我话事",是黑帮的豪言壮语。

帮派各据山头,时不时上演混战。胡须勇是砵兰街当年的霸王,他们穿梭在大街上,对姑娘们评头论足,看人不顺眼,随时拉到后巷揍一顿。很长一段时间,他享受这种主宰他人的权力的快感。

如今,他坐在五星级酒店,回想砵兰街往事,看到的是一个无聊青年的形象。不过,他欣赏自己一点,很多大佬靠女孩积累起巨额财富,他却只看场子,"没法接受做一个龟公"。他更喜欢赌博,即便千金散去也不在乎。

这条街上,有肉体买卖,有毒品交易,有人经营赌档,有人贩卖棺材……要摆摊开档,都得向他们交钱。跟一些档主认识久了,胡须勇就不收保护费了。交换条件是,"打架的时候,你要来帮忙"。他迅速扩张着自己的势力范围。在大陆难民不断涌入的年代,他还去抢荒地、建木屋,以5万一间的价格租给他们。

他和警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后,还和他们维持着地下交情。这是他行走江湖的保障。在砵兰街,我们见到了他的一个小弟,如果不是在2004年被卧底揭穿,他至今还是一名警察。

胡须勇实现了他的"大哥梦"。他时常有英雄般的自我认同,当年的"蓝灯笼"成了十四K"毅"字堆的话事人(共有36个分支)。在庄严的入会仪式上,斩下鸡头,割指滴血,三百多人头戴帽子,半跪半站,全身不可携带金属。"抚台"胡须勇穿梭其中,手执大刀,"啪啪"拍过他们的脊背。

他不爱言语,不准底层小弟和他说话。他要提防"坏人"——"表面上和你是朋友,约你去作案,然后勾结警察把你抓起来"——这样的事他见得太多。他丧失了安全感、亲密感,从不想象明天或是终点。"今天不知明日事",一切都是未知的、不安的、刺激的。他离了婚,没有固定的情人,常常是做完爱,就不想另一个人躺在身边,更不愿再要一个孩子,"养很容易,育很难"。江山巩固后,他才会抽空回家看看4个孩子。

两个女儿已经长成少女。有一天,他在桌球室发现了她们,大发雷霆,"竟然和一群不三不四的古惑仔混在一起。"他冲上去拉开女儿。"你是谁?"男孩们向他挑衅。他把他们痛打一顿,对着女儿怒吼:"再敢和他们混,连你们也打!"

"我很害怕她们堕落。"胡须勇描述当时心境。

什么是堕落?

就是做妓女,吸毒。

他总是谴责前妻不好好看管孩子,但自己也停不下来。跟随他打江山的兄弟也在成长为大佬,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他要撑住他们。四十多岁时,小弟间出现纠纷,他遇上了最强劲的敌人——同门"九指华"。两人相互追杀三年多,由十多个中间人斡旋讲和。

十多年后,"九指华"成了一起碎尸案的主角。他帮人向60岁的同门"差佬文"追旧债,冲突中,刺中"差佬文"心脏,随后将之煮熟、碎尸。

那是2008年,已经是另一个香港了,涉案者纷纷落网。

"过去只要抓到一个人就能结案,现在要全部捉拿归案。"胡须勇这么描述时代的变化,"如果过分了,肯定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他们要适应新的丛林。暴力狂欢的年代一去不返。金钱是最大的逻辑,而金钱并不总随暴力而来。这里有着更复杂隐秘的法则。

5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敏感的胡须勇已经模糊地意识到了变化。

"改革开放"在沿海试验田里轰轰烈烈展开。香港的工厂大规模北移,港商们在内陆开始新的冒险。阿John是其中一位。70年代,他随家人从内地迁移到香港,兄弟几个在旺角庙街摆摊,时常打架,靠着暴力野蛮生存。80年代初,他刚过18岁,便到东莞办起了工厂。那时他不可能知道,十多年以后,他将再次赤贫,回到香港;他将结识胡须勇,成为帮派新一代的中坚力量。

80年代是香港的流金岁月,它以世界金融中心自居,新贵崛起、秩序重建,黑帮的街头空间慢慢萎缩。然而商机俯首可拾,他们做起生意,或以服务的方式渗透到各行各业。

胡须勇至今后悔没有进军地产业。在房产热的那些年,黑帮排队买房的奇观一度占据着报纸的大幅版面。

他对九龙麻雀馆情有独钟。他为之看场而成名,成为小股东,之后是大股东,最后拥有了它。这是他第一份生意,也是多年的梦想。

后来,赌球成了港人更喜欢的赌博方式,97金融风暴的重创使生意更为萧条,他熬不到未知的2003年,600万卖了营业牌照。

香港电影起飞的时候,和向氏兄弟一样,胡须勇也是涉足其中的淘金者,在富艺电影制作公司持有10%的股份。大股东蔡子明曾和胡的小弟一起在国外贩毒,两人通过这名小弟结识。

那是香港电影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一切欣欣向荣,又在黑暗中挣扎。人们会怀念那些书写义薄云天、血色浪漫的黑帮片的辉煌,也难以忘却被枪指着头拍戏的刘德华、掌掴梅艳芳又被暗杀的片商黄朗维。一年之后,嫌疑凶手陈耀兴被穿过大街的飞弹击中丧命。

尽管黑帮片是香港电影中最成功的典范,胡须勇却几乎不看。

一代英雄偶像小马哥手持机枪扫荡而过——浮夸!"藏枪就可以判7年监禁!"

"警察局里警察最大,黑帮怎么可能那么嚣张?"——幼稚!"现实中我对他们客气,他们也对我客气。但电影里你坐得直,他们就骂你坐得这么直,真的很无聊。"

最重要的是,作为超级大佬,胡须勇"不想看小弟戏"。

无论大佬还是小弟,电影只是生意。和蔡子明合伙的那些年,他们搞掂了李连杰、尊龙、杨紫琼等大腕明星。

关于往事的众多传说中,有一则是这样的:蔡子明的一部电影等着刘嘉玲开拍,刘迟迟不来,蔡子明大为光火,于是"派人教训了她"。最终刘嘉玲演了配角,"很快就在戏里被人打死了"。12年后,刘嘉玲受虐裸照刊登在《东周刊》,引发演艺圈集体抗议。

1992年初,《家有喜事》的拷贝被蒙面人劫走。胡须勇说,打劫者叫陈志明,这人还企图抢走李连杰。当时,蔡子明在争夺李连杰的官司中获胜,可对手嘉禾公司还在上诉。有一天,陈志明持枪到蔡的公司,威胁员工,声称要李连杰为之拍戏。蔡子明也以同样的方式回敬。接下来,双方约到香港富豪九龙酒店的大堂咖啡厅谈判。

在胡须勇的记忆中,经过是这样的:

陈志明称他有总公司撑腰,蔡子明问其姓名,对方回答"龙的传人,黄土大地"。

胡须勇怒了,"我们都是龙的传人啦,不拍又怎样?"对方威胁:"你给我看着。"

蔡子明踢开桌子:不怕你看着!买单!双方瞬间都亮出枪支,胡须勇立即大喊:都别动!不许拔枪!

随后几天,蔡子明去追杀陈志明。第四天,蔡死在办公楼门口。胡须勇看过警方提供的现场照片,"整个头都爆了"。他说,"两个假扮成保安的杀手往蔡子明头上打了9枪,就像电影一样。"而来历不清的陈志明,从此销声匿迹。

蔡子明被杀这一天,他和李连杰谈了《新龙门客栈》的拍摄计划。10个小时后,他的生命戛然而止。后来,徐克的《新龙门客栈》成为香港电影史上的经典。蔡子明的故事为这部电影写下注脚——当下一批客人来到的时候,人们已经忘了他这个匆匆过客。

多年以后,当我向胡须勇提起蔡子明,他正好从富豪酒店地下的夜总会走出来,从窗口看到了当时谈判的座位。二十多年不曾提起的记忆倏然复活。

"不该投资不熟悉的领域。"胡须勇叹了口气。

6

胡须勇最熟悉的领域还是赌场。与香港隔海相望,是全世界最大的赌城之一,澳门。

澳门黑帮大佬"摩顶平"带着他过境,不需要查证。胡须勇回忆起来,仍是惊叹的口吻。那是1988年的澳门,二十多平方公里的岛城是冒险家、大玩家的极乐之地,财富丛生、群雄争霸。 "摩顶平"和"街市伟"介绍澳门十四K的"崩牙驹"与他相识,那时这几个人还未反目。街市伟是香港的通缉犯,在澳门混迹赌场之初,和摩顶平合作无间。

也在这一年,澳门葡京赌场开始了迭码仔及包厅经营机制。"迭码"类似中介,介绍人去赌场,转借高利贷以赚取佣金。这吸引了很多香港黑帮加入,胡须勇也带着小弟奔赴澳门,开始新的淘金之旅。"当时何鸿燊包了赌厅,差不多是总代理,我们是代理。由何鸿燊定佣金,他定十,我们拿八。"

新的利益催生新的关系,1988年赌场改革涉及庞大的利润,黑帮大佬们为赌厅承包权,开始明争暗斗。一年后,崩牙驹与街市伟联手赶走摩顶平。崩牙驹出庭指证摩顶平是一起凶杀案主使,摩顶平被迫逃离澳门。再过几年,崩牙驹和街市伟关系破裂,黑帮混战,在澳门掀起血雨腥风,上演了机枪扫射新世纪酒店新赌厅大门的疯狂一幕。

胡须勇不愿卷入纷争,回到香港,仍和这几派维持着平衡关系。崩牙驹来香港,胡须勇总会和他见面。崩牙驹个子比他还矮,但气势逼人,喜欢豪赌,手气不好时,牌也不开就大摇大摆走了。

有一年,崩牙驹追求香港一名女星,包下了舞厅。胡须勇到场后,发现所有人兴奋过头,"都没有了尊严"。崩牙驹递给他一颗药丸,说是荷兰产的摇头丸。胡须勇没见识过,说,你吃我也吃。崩牙驹把丸子扔进嘴里,胡须勇也吞下半颗。然而崩牙驹把嘴张开,药丸还在舌尖下,胡须勇已无法自控,摇晃起来。

"那时的摇头丸质量真好。"胡须勇感慨。之后,他上瘾6年,每到舞厅,12点过后他就特别想嗑上一粒。但除了摇头丸,他不抽烟也不吸白粉。他曾看到过亲哥吸破喉咙而死。胡须勇说,古惑仔刚入道时,会爱上纹身和吸烟,让自己显得更有型,可"吸烟的大多染上了毒瘾"。那往往是大佬控制小弟的手段。

据说崩牙驹不吸毒,因为他随时准备去战斗。回归前的澳门,葡萄牙政府撒手不管,崩牙驹叱咤濠江,还接受了美国的《时代》和《新闻周刊》的专访。胡须勇劝他低调,否则难逃制裁。果不其然,1998,回归前一年,崩牙驹被捕,判处13年零10个月的监禁。审判时,澳门发生多处爆炸和纵火案,最终其党羽纷纷落网。

在香港,黑帮转型平顺许多。

他说不清这是不是一个更好的年代。过去,他们横行街头,身体是最大的赌注;如今,要靠"暗算"——胡须勇形容为"阴阴湿湿的"。

2000年,他参股经营的香港"348的士高",一度旺到了极点。他意气风发、北上发展,却铩羽而归。在深圳,他开了一家舞厅,后来发现营业时间从通宵改成了凌晨两点前,检查收费的名目更是繁多。

2002年,珠海"348"开张。试营业首日,千余宾客跳舞狂欢,几百名警察突然冲进舞池,给胡须勇扣上手铐,几支冲锋枪指着他的脑袋。他被怀疑从事黑社会活动,并藏有毒品。在警方要求下,他脱下外套,当着所有宾客,面壁蹲着。珠海"348"没开业便倒闭了,香港"348"也因频发打架吸毒事件,被终止营业。

经历了这么多,他总结出,"人性是共通的,充满了狡诈。"

7

土瓜湾的一条小巷入口,胡须勇身着红色花衫,光脚套着黑皮鞋,在摄影师老方的镜头前撇嘴皱眉。旁边花店里满头银发的阿伯一边插花,一边搭讪,"去巷里的火锅店拍啦,《无间道》就在那里取景。"

这一天,胡须勇向我们展示了他的中国功夫,64岁的人,身手依旧敏捷。拍完照,他又把椅子一张张叠回去。阿John一直跟在身边,他身材魁梧,挂着粗大的金项链,白色紧身衣和格子紧身裤,勾勒出强健的肌肉。聊起黑帮电影,他耸耸肩,觉得演员"缺乏内涵"——"我站出来,比他们有型多了。"

那个去东莞掘金的阿John回来了。十多年里,工厂一度扩张到拥有2000名工人,后来还开了夜总会和桑拿。他做得风生水起,直到1997年金融危机来临,一切化为泡影。

回到香港,一切归零。他先是摆摊卖鞋,后又开出租车。金融风暴重创后的香港满目疮痍,阿John重燃起暴力争夺的念头。2003年,他挑起"小巴战"和"的士战"——谁掌控了线路,从此经过的小巴就得向其缴纳几万块的加盟费以及每月几千的使用费。或者干脆垄断路线,自己运营车辆,不许其他人加入。

当时,他的盟友是胡须勇的一名小弟,在该小弟引荐下,阿John拜胡须勇为大哥。当阿John 们和对手谈判时,帮派背景是重要的筹码。

多年打拼,胡须勇已是江湖上一块金字招牌。真正的老大,名声往往是江湖和岁月赋予的,在这个有着十多万会员的帮派里,胡须勇这样的元老级大佬仅有两三个。

2010年,十四K创始人葛肇煌之子葛志雄去世,帮派中人推选胡须勇为香港十四K"坐馆",以结束帮派松散的局面。"坐馆"是组织赋予的掌门人名分,实际利益在于对帮派共同资产的管理权,这些资产往往是赌场、麻雀馆或其他营业场所。在香港其他的帮派里,"坐馆"选举角逐激烈,但刚刚大病初愈的胡须勇不愿担当此任。作为组织并不严密的帮派,十四K的坐馆位置至今空缺。

对黑帮的低层而言,行走江湖的身份识别更多在于跟随某个大佬,而非帮派。与此同时,黑帮仪式也在式微,红棍、白纸扇或是草鞋的等级标签不再重要。过去,他们每天出门要拜关公;现在,胡须勇会组织主要成员进行一年一拜。拜的必须是穿黑鞋的关公,以区别于警察拜的红鞋关公。

作为招牌的胡须勇,甚为爱惜自己的羽毛。对那些利用他招牌的人,他的底线是,不能损害他的名声。香港有3个叫胡须勇的黑帮人物,其中一个是张柏芝的爸爸。最近,他因向地产店泼油漆,被拘捕了。他欠过许多赌债,有些被误算到招牌胡须勇头上。小弟们气不过,招来张父,令其改名,并强行剃去他的胡子。但胡子很快又长了出来。

如今,胡须勇不轻易招收小弟了,他有着更严苛的标准——除了能打,还要"聪明,有商业头脑"。他的势力遍布尖东,将场子交给小弟打理。大多数事情,他已无需亲自出手了。他开始变老,但茁壮成长的小弟们会努力维持他的招牌,并组成松散的联盟。新加盟者也渴望它成为自己的护身符。某种意义上,胡须勇正在把他的资历变成一种精神,它是帮派成员们利益组合的无形规则——在险恶丛林中,无序不利于利益的巩固。

阿John说,老大、自己、同门兄弟各做各的生意,业务上没有交集,但每当需要争夺、谈判,他们就会相互支援。

支援的形式通常只是"晒码"——彰显后盾的实力。与世界发展主流同步,热战年代过去了,仍会开发"核武器",作为生存的保障。"我们不喜欢暴力,在香港,使用暴力必然要付出代价,每个人都会理性衡量,代价是否值得。"

现在,阿John的小巴和的士线路已经稳固,已交给小弟打理。他有了自己的车行,"这是正经公司。"他强调。一路上,电话不断,他时而讲着粤语,时而操着流利的普通话,时而满口英语。

"时代不一样了,"胡须勇反复感叹,"过去,'打'是放在第一位的,现在排到了最后一位。"

对胡须勇这种级别的大佬,生存空间变小,反而让他们更能维持关系的和平。过去他决不妥协,吃点亏就会气得睡不着;现在他主张和气生财,利益分享。渐渐地,大佬们的沟通越来越多,他们对彼此的实力都有大致的掂量和共识。"小弟间的纠纷,通常打个电话就协商解决了。"

夜总会的一个妈咪说,有时大佬们到夜总会谈判,闹得特别凶,拍桌子砸杯,其实事先都沟通好了,各自出多少钱,砸烂几个杯,请几个小姐在旁尖叫作惊恐状。最终讲和,歌唱"友谊万岁"——其实就是演给小弟看的一场戏。

向胡须勇讲起这个段子,他笑了,"也没那么戏剧化",但他们都学会了"给对方金楼梯下"。

8

夜里11点,胡须勇一天的生活才真正开始。轿车穿行在深夜的街道,整座城市安静下来。购物的旅客早已拉着鼓鼓的箱子,疲惫而满足地归去。胡须勇向窗外望去,看到阒寂的大富豪夜总会,一个新的免税店将取而代之。轿车拐出尖东广场,每隔几秒就能看到一个连锁化妆品店的硕大招牌。他所熟悉的纸醉金迷,或是亲切的本港记忆,正在消逝。"那些祖祖辈辈经营下来的小餐馆,说没就没了,变成了LV包店。"

LV包式的街景似乎是这座城市最耀眼的一面,而当我们走进333酒吧,香港呈现出它隐秘的一角,仿佛穿越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昏暗的灯光似乎混合着尘土,老旧的皮椅用胶带封起它的伤口。低矮的舞台上,一部小小的点唱机,播着二十多年前的老歌。人们划拳喝酒、尽情歌唱,装扮型男型女,走近看,却架着老花镜。都是中老年了。

一周里,胡须勇有四五个夜晚在这里度过。尽管自己开了一家中小型夜总会,并且只用香港小姐坐台——这象征着高档,但交给女婿打理,他更喜欢来这里。

"勇哥!勇哥!"小房间里,几十个男人涌了进来。正好遇到黑帮大佬们聚会。他们大声寒暄,轮番敬酒。服务生是一名中年男人,每喝过一轮,他会迅速换上新杯。

每个大佬身边都跟着几个沉默而魁梧的手下。一名"坐馆"向胡须勇介绍来自法国和日本的帮派人物。之后,一名十四K的中层,恭恭敬敬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和邀请函递给他。那是一个评选活动,封面上还有某个大人物的题词。

"中层"扶好老花镜,指着签名说,"勇哥,你是我们的大哥,但他是最大的大哥。"一片哄堂大笑、啧啧赞同之声。一个帮派高层搂着"勇哥"对着我们的相机总结:我们现在不讲社团,讲集团……

这个夜里,勇哥和几个女人猜拳斗酒,不时唱上几首老歌。一个佛山工厂的老板四处逢迎,他告诉我最近经济持续低迷,工厂濒临倒闭,他想来这里看看有什么资源,但没人理会他的痛苦。另一些人,则在角落里安静地打牌,似乎外面的世界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酒吧老板之一是一名退休的反黑警官,退休警察们也喜欢来这里。无论斗争或是合作,他们生命最好的时光都耗在一起。现在,他们正一同老去。另一名老板是张柏芝的大姨妈,混血儿张妈也时常来,她总是用力眨着双眼,在人群中静静地待着。

胡须勇说,他喜欢这里,总感到特别温暖,似乎每一天都是赚来的。2005年,他查出了结肠癌三期,两年后癌细胞扩散到肝。他切了6成肝,经历了12次化疗,每次化疗持续五十多个钟头。到第7次,他差点从窗口跳出去。最终还是不服输,这么多打打杀杀都活过来了,还斗不过癌症么?

2007年,他刚从医院出来,就走进了法庭——他被卧底指证,3年前一次聚会中,他自称三合会成员。在香港,自称黑社会,是要定罪的。

随后,他被关进香港最大的赤柱监狱,黑帮称之为"大祠堂",羁押的全是重刑犯。在里面,他遇到了1984年手持AK-47步枪打劫珠宝行的叶继欢,这个1989年越狱后又数度打劫、和警方枪战下身中弹的悍匪。胡须勇看他坐在轮椅上,状态衰颓,想着他终将老死在监狱里。

无所事事的犯人挑战他,和他切磋功夫。几天下来,他发现双脚无力——自己真的老了。他不打了,学起了英语。他和一名前警官进行技能交换,他教前警官功夫,前警官教他英语。出狱后,胡须勇还买了快译通,坚持看英文书,他对这名狱友说,一天学10句,一个月就300句啦。

现在,他要学回来。他要从那个自卑的节点,重新自我实现。他读人物传记、读励志故事,有时会幻想,如果不入黑社会,是不是也能成为成功人士?

不管如何,几十年过去了。同学会他从未参加,他觉得自己的身份会令人躲避。他最羡慕的是那些幸福的家长。不久前,他和一个朋友见面,胡须勇从未见他笑得那么甜蜜,那时他正在说女儿即将大学毕业。每当这种时刻,他就有些后悔。可他又拒绝后悔。毕竟,自己仍是一个幸运的人。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胡须勇再次唱起这首老歌。每年生日他都会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边唱边看哪些人缺席了,那往往意味着死亡——死在台北高速公路边上,头中两枪的小弟;出了香港边境后人间蒸发的小弟;在后巷突遭袭击的小弟……胡须勇回忆往事,指着身边的阿John说,这些人他都不认识,他也是听故事。

阿John知道的是同辈的故事。2009年一个夜晚,"尖东霸王"李泰龙坐在胡须勇的夜总会里,这名外形出众的黑帮新星是古惑仔们追捧的偶像。胡须勇搂着他和一个干儿子合照留影,还念着"左青龙右白虎"。一个多小时候后,泰龙从夜总会走出,开往香格里拉酒店。当他走下汽车,一辆车将他撞倒,他被仇家砍死在了酒店大门口。

这些死亡故事曾占据着媒体的版面,也会有几天,让圈中人见面时多了些话题,很快又消逝在麻木中。"100个加入黑社会,99个没有好生活。"胡须勇总结。一切无法重来。一天,我们路过他当年做工的工厂,发现工厂早已倒闭,四处贴着反拆迁的标语。

胡须勇唱了一首又一首。凌晨4点多,猜拳的人相继散去,一个胖女人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也许他会想起50岁时交往过的那个女人。在他生病的时候,她给他发了许多鼓励的短信。后来她说自己也得了晚期肺癌,胡须勇当时不以为意。等他从监狱出来,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胡须勇大哭一场,从此爱上了言情小说。

自从学会英文,他觉得自己唱歌感情更投入了。轻柔音乐再次响起,他扭动身躯,闭紧双眼,If I made you feel second best, I'm sorry I was bl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on my mind.

有一天夜里,一个女人走上去跟他合唱。她说,勇哥,三十多年前我很喜欢你,可你爱的是我隔壁那位。他望着这个老去的女人,却怎么也想不起当年那些女孩的模样。

(感谢实习记者罗杵增、吴玉光、黄露、唐子湉的大力帮助)

我感觉毛的去世可能并没有使人们感到像周去世那么悲痛,这可能是因为在很多中国人的心目中,周恩来是真人,他们可以认同的一个人,而且他们认为他是要安定,反对乱;而毛泽东则是高高在上的神,一个主张斗争和革命的神。

镜子里的中国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朋友 分享到腾讯微博 作者 /罗多弼 冯亦斐来源 /《看历史》插画 /Jan van der Kooi



1973年到1976年,我在北京当外交官。如果没有这段经历,尽管1970年我在香港待过一年,可能还是会用一种太浪漫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中国。

要知道,全球左倾的1960年代对汉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看看1970年代的汉学著作就知道了,把中国美化到荒唐的地步。我作为一个年轻的汉学家,也把中国发生的事情理想化。

1969年,我跟一个瑞典朋友在一起写过一篇文章,赞美中国当时的监狱和劳改制度,文章的题目叫《治病救人》。我认为中国当时以思想改造为主,对挽救一个灵魂很好。这是我自己最不好意思的文章。

不过做外交官的这3年,让我改变了一些看法,加深了对中国的了解。媒体宣传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要说起这些变化和收获,还得先从头讲讲我自己的故事。

结缘中国

我是在瑞典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长大的,只要我愿意学习,无论学什么家人都不反对。我特别喜欢外语,十一二岁时就开始学英文,接着又学了俄语。1960年代初,十四岁的我偶尔看到瑞典汉学家高本汉的一个电视访谈,他讲了自己的很多故事,讲了他20世纪初去中国,路途很远,要坐船,到中国之后,他从海边深入到中国腹地,去山西太原调查方言……那是我第一次听人谈起中国,对于一个小城少年而言,这一切都太神奇了!那时,高本汉就是我的偶像。

1964年,我代表瑞典去美国参加一个学生交流活动,在纽约待了3个月。这期间约翰·肯尼迪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接见我们。我问他:"为什么美国不和红色中国建交?"肯尼迪有些措手不及,他想了想,才说,美国只承认那些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国家,只和那些被联合国承认的国家建交。他的回答并不能使我满意,我想,中国是那么大的一个国家,美国也是这么大的国家,这两个国家怎么能彼此视而不见呢?

当时我已经对中国产生兴趣了。实际上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学中文。那时候我加入了瑞典的自由主义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对我有相当的影响,1969年我就退党了,我觉得我的思想比自由主义党更"左",我对他们不满,但也没有加入共产党或者社会民主党。

1968年,我开始学中文。我听说一位叫马悦然的年轻教授,刚从澳大利亚学成回瑞典,他教中文,很有魅力,而且他对文学的兴趣要比高本汉浓一点。我就去追随马悦然了。

当时,欧洲到处在搞学生运动,我开始读毛泽东的书。中文课上,马悦然要教《左传》,我们很多学生提议,不如读《红旗》杂志。他虽然不太高兴,但还是同意了。教我们读了一学年的《红旗》。那时候还真没想到,以后会有一份工作让我天天都读《红旗》。

寻路中国

1973年夏天,我听说瑞典驻华大使馆要招一个年轻的汉学家来做文化专员。我就和外交部联系,说自己感兴趣。

我得到这份工作很高兴。因为自从1949年之后,能去中国的瑞典人非常少,1950年代在中国好像只有一个瑞典留学生。1960年代像林西莉和她先生那样能来中国学习的也少之又少。瑞典的年轻汉学家如我辈者有幸得到这样一个和中国亲密接触的机会,要归功于高本汉,是他说服了瑞典外交部设立这样一个职位。

我在1970年曾经到香港短期学习过,也借机来过北京。3年后的北京,还是有一点变化。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整体还没有结束,但随着1969年的高潮过去。1973年的北京已经平静了,至少表面上如此。

那时的北京很安静,像个很大的大村子。随着1972年中美关系解冻,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同中国建交,外国人也开始多起来。

那时的我年轻且用功。外交人员服务局给我提供了一个中文老师。每天早上8点,她就到我家里来上课。上完45分钟课之后,我再去上班。

当时我的中文不如现在好,一开始我们读浩然的《金光大道》,然后就读《红楼梦》。虽然老师努力地给我解释其中的人物关系,可是里面的人物是如此之多,可是里面的人物真多啊,真的很难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有几次老师上课前说:今天我们把某某页某某段跳过不读,因为那有色情的味道。我的老师那时40多岁,很传统,要是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红楼梦》,怎么能说那些段落色情呢?

除了这个老师,我们家还有一个手艺很好的厨师。他也是外服局给配的。他人很热情,和我们处得很好。有一天,他突然没来。我就去外服局问是怎么回事。他们却只愿意表扬我的中文说得好,问我瑞典人的主食是什么,我有没有兄弟姐妹等,并不想跟我谈我们厨师的情况,不想和我讲究竟是怎么回事。后来直到毛泽东去世,我们才知道他是因为政治原因被抓了。

我不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被抓,也许是因为他说过的话吧。当时台湾出了一套《中文大辞典》,他问我什么地方编的,我说是台湾编的。他说,怪不得,我们这里不会出辞典。还有那时正在"批林批孔",他说他觉得很奇怪,怎么连孔子也批判。我想他说的这些话已经有足够抓他的理由。

我当时在使馆主要有两方面的任务,一是组织中瑞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我们组织过在瑞典举办的中国出土文物展览,以及陕西户县农民画展。

我的第二个任务也是我花时间最多的工作,就是阅读报刊。我每天都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红旗》杂志等使馆订阅的报刊。我细读了《红旗》杂志的每一篇文章,就此写分析报告。那时我很年轻,所以自己的观点比较少。

不过现在看来,媒体所反映的"文革"与中国的现实距离太远,我对媒体所说的大部分内容都误解了。当时的媒体不断强调缩小所谓的"三大差别",我觉得很好,说了很多赞美的话。但是现在我不这么觉得,而且今天这恰恰是中国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时,我从媒体上了解中国当时的形势,然后再解释给大使和其他瑞典同事听,其中有一些他们听着很奇怪,比如"批林批孔"时,为什么"周公"就代表"周恩来"?那时使馆里除了我,没人能读懂这些东西。

那3年,我在上班之余和太太散步、看书、去餐馆吃饭——外国人可以吃得很好,书店里也可以买到一些古籍,散步也没有人打扰。至于娱乐嘛,8个样板戏我个个都看过,像《沙家浜》啊,《红灯记》啊,我看了好几遍。其实我觉得样板戏本身没有什么不好,问题是当时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娱乐,戏剧方面只有样板戏一花独放。相声快板都没有什么好看的,因为政治上要求太正确了,就没有什么幽默在里面了。

那些日子总的来说我们过得挺愉快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没法和普通人聊什么有趣的话题。

中国领导人印象

那时我的交际圈真的很小。和普通人没法太多交流,和中方的高级领导人接触的机会也并不多。不过还是有些人和事值得说一说。

1973年9月,我刚来北京任职后不久,瑞典国王去世,瑞典大使馆邀请中方来使馆悼念。邓小平那时刚平反不久,他率人前来使馆,他看上去很矮,但是他的眼神很敏锐。

我觉得他的表达能力特别强,也很务实,比如,他说如果要开会,就一定要作出决定。关于样板戏,他曾经说了一句充满讽刺意味的话,大意是说样板戏好是好,就是他个人不感兴趣。邓小平在政治上特别聪明,1973年他的复出已经是一个奇迹,更没有想到他很快就成为中国的领导人。

当时的外长乔冠华也值得一提。有一年,瑞典大使离任前,他邀请我们使馆同仁去他府上做客。我们一个晚上在一起吃饭、喝酒、聊天,那一晚他和我们干了很多杯酒。他很有风度,讲话在当时的政府官员里算是很大胆的了,也爱开玩笑。

那些日子,我记得最清楚的是1976年的一天,周恩来遗体要火化,我和太太就在医院外面,四处都站满了人。当灵车开出来的时候,很多人大声叫起来:"别烧!别烧!"很多人都在哭,看上去悲痛极了。

那一幕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感觉很多人——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高级干部——都很喜欢周恩来,可能还担心他去世之后中国会怎么样。

而毛泽东去世时,我刚离任,打算取道广州去香港。是广州旅馆里的服务生告诉我这个消息的。

我感觉毛的去世可能并没有使人们感到像周去世那么悲痛,这可能是因为在很多中国人的心目中,周恩来是真人,他们可以认同的一个人,而且他们认为他是要安定,反对乱;而毛泽东则是高高在上的神,一个主张斗争和革命的神。

镜像与现实

说实话,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离瑞典很遥远,瑞典跟中国的交流很少,虽然中国和中国文化一直引起不少瑞典人的兴趣,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这个年代的中国对瑞典其实并不重要。虽然如此,但是1950年5月,瑞典成为第一个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这与瑞典当时的外交路线有关系。

那时美国支持蒋介石,很多欧洲国家也跟着美国。而瑞典是中立国,也不听美国的。当时的瑞典外长?sten Undén博士是一个国际法的专家,有着一点反美倾向,瑞典的外交政策主要是他决定的。他不认为跟某一个政府建交就意味着你喜欢这个政府。简单地说起来,按照他的观点,只要有一个政府实际控制了一块领土,那么就应该承认这个国家的合法性。

那时冷战的僵局让中立国有更大的空间采取独立行动,瑞典淡化了在中国的"西方国家"传统角色,强化了作为"桥梁"或媒介的新身份。美国也没有因为中瑞建交就和瑞典交恶,相反,瑞典和美国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

中瑞那时的交流虽然不是特别多,但是关系很好。20世纪下半期,瑞典人对中国和中国人有怎样新的了解和认识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1960年代越南战争,中国"文革"也吸引了瑞典人对东方和第三世界的关注,开阔了他们的世界视野,推动了他们的思想变化。

自此以后,瑞典人的"中国观"也发生了变化,他们感兴趣的,主要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如唐宋诗词,或宋明瓷器之类,而是当代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生活。在这一方面,中国的"文革"促使很多瑞典人对中国发生兴趣。当时不少人,特别如我这一代的大学生和年轻知识分子,都以为"文革"解决了一系列重要的,我们西方社会也面临的问题,如官僚主义,脑力和体力劳动的差别等。后来我们才发现,这是我们对"文革"的误读,我们没有意识到"文革"所酿成的灾难,中国人付出了不可思议的代价。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很多瑞典人认为中国非常好。中国走上了一个会使大部分人的生活很快改善的道路。我们看了关于"文革"的宣传,觉得宣传就代表中国的现实,当时我们对中国的了解非常有限。当中国开始有很大的进步时,越来越开放,我们也开始了解更多中国不好的地方。但实际上正好相反,现在中国人的生活比1970年代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说到中国的形象,如果我们再往历史的深处回望一下,会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在瑞典历史上,中国的形象,特别是作为一个赶超的榜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18世纪的瑞典,一位叫做卡尔·舍费尔的学者起到了传递中国影响很重要的作用。他是国王古斯塔夫三世的老师。古斯塔夫三世掌权后,国内政治问题相当严重,国王同贵族中一支很有权力的势力矛盾冲突异常激烈,国王想尽办法扩大自己的权力,限制贵族的权力。于是他发动了政变,政变是需要意识形态和舆论工具的,而中国正好充当了这样的工具,国王的目的就是想让瑞典成为中国一样的国家,以此强化自己的权力。

发动政变的时候费舍尔先生是他非常亲密的顾问,为国王作了很多场演讲,宣传鼓动,把中国美化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极力宣扬中国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当时瑞典国王自己并不认为他美化了中国,他认为他所获得的中国信息都是事实,中国就是这样一个理想的国家。他对中国的认知有限,所以他不会了解到中国落后的一面。

而如今,大批的中国官员、学者前往瑞典参观,把瑞典当做一个理想化的国家,试图学习瑞典模式。不管怎样,在中国有人主张民主和平等是一件好事。

这个变化对中国来说是很好的变化。现在中国人对国外的情况非常好奇,想了解世界怎么样。有时候我看见中国人进步很大,瑞典人相反有点倒退。比如说,瑞典很多大学生不愿意出国,因为他们觉得在瑞典生活已经很好了。

实际上,瑞典的社会问题也不少,比如,失业率太高了,尤其是很多年轻人没有工作,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是从一个中国人的角度来看,瑞典的问题还是比较少。瑞典社会差距不大,而且也是一个比较和谐——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的社会。现在的中国和1970年代很不一样,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收入的悬殊、环境污染、贪污腐败等。中国只有真正地开始处理这些问题,才能成为一个比较和谐的社会。

一段风雨飘摇的恋爱关系,一群目睹极端暴力之后需要心灵重建的儿童,一个徘徊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小学女教师,彼此都在等待一场生命中必将来临的大雨。

雨必将落下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朋友 分享到腾讯微博 作者 /米歇尔法柏翻译 /冯倩珠插画 /Aron Wiesenfeld

弗朗西斯·史翠森回到家,看到他已经把饭做好了。

"新工作头一天,"他说,"累坏了吧。"

"毫无疑问,我和这个男人的关系快完了,"弗朗西斯提醒自己,吻了吻他的嘴唇。

疑问自然是有的。她累坏了,倒在沙发上吃了饭。饭菜是严格遵照她的食谱做的,做得相当好。

"孩子们怎么样?"他问。

这并不是在问他或她的孩子——他们不是这种关系。他问的是洛泽里小学的孩子们。

"现在还不清楚。"她说。

她让孩子们做的第一件事是整理东西。雨靴排齐。外套挂好。故事书从大到小摆放。每枝笔都削尖。

不是她自己有洁癖:作为一名专家,她很了解这些是孩子们所需要的。她是这个班的新老师,仓促地被派来这里;必须和孩子们有个约定。他们必须表现得乖巧;她也必须向他们展示威信。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日子还得继续下去,带着最大限度的忙乱继续下去。

"接下来:每个人都有橡皮吗?"弗朗西斯问。

十几个铅笔盒掀开,噼啪作响。

"谁的橡皮比这块小的?来拿一块吧。"她提着满满一袋崭新的辉柏嘉大橡皮,微笑着举起一块。每到一个新班级她就会带上一袋。

看到这么棒的礼物,每个意识到自己够格拿礼物的孩子都兴奋地叫了起来。

透过眼角的余光,弗朗西斯瞥见对面教室的其中一个老师正隔着走廊观望她,显然是要看看弗朗西斯值不值别人的三倍薪水。

"现在,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翻一下自己的作文本,选一页字写得最好的。选好了就翻到那一页,就这样把本子放在地板上……不是喔,不是一本叠一本——全部摊开。本子边缘对齐,像在墙上砌砖头那样。当中空出一点距离。对……一本本摊开。很好……很好……"

弗朗西斯屈身蹲了下来,让孩子们知道她可以跟他们在同样高度一起玩,不过高大的身形和散开一圈的裙摆却让孩子们感觉到她的不同。虽然暂时对他们的字迹没什么兴趣,她还是能看出来,这群孩子里没有谁是特别糟糕的:看来他们的珍妮·麦克肖恩老师——直到上个礼拜还是他们的老师——应该还不错。

第二天早上,头一天没来的两个孩子现身了。这是好事情——可能是妈妈们相互通知的吧。

弗朗西斯看了假条:小艾米肚子疼;小山姆去看医生了。如果他们再不来,恐怕会难以处理。她欢迎艾米和山姆回到学校,给了他们两块橡皮。他们比别的孩子晚来,还不适应,所以弗朗西斯决定,允许他们明天再交作文。

弗朗西斯的新房子在洛泽里村的一座小山上,她自己都还不适应。

她之前的住处是一间破旧不堪的公寓——装修得一团糟,草草摆了几样家具。她喜欢那地方:那里曾是一间精神病院的治疗病房,后来社区看护人员把里面的人赶走了。屋里留下了一些有趣的痕迹:墙上古怪的记号,被特制塑胶封住的插座,用颤抖的手编织的放衣服的柳条篮。

洛泽里的这一间是政府租赁房,普通、舒适。有个警察和他的妻子曾住在这里,他们小心翼翼地保持屋子的原貌,就连厕所里都找不到一张通缉令。

"这地方空荡荡的,真让我不爽。"她对同居的尼克说。

"那……我能做点什么吗?"他主动说,"我有时间。"

他的博士论文正在送审,休息在家,他的确是有时间的,不过弗朗西斯想不出他能对屋子做出什么改变。其实她觉得,需要改变的是他。

"我们睡吧。"她叹了口气。

然而第二天晚上,她在熬夜工作。

"还要多久,你觉得?"他问道,只是想知道什么时候放洗澡水什么时候铺床。

"等看完。"她答。

他是什么都无所谓的,也无所谓自己一个人睡。他很好,真的很好,一直都很好。她希望尼克把她拖进房里,然后操她。那样会很粗鲁也很不方便——她今晚可没时间做爱,她得仔细看看孩子们的作文:她必须清楚记住要怎么回应这十一篇作文,必须在天亮前构思十一套方案。当然,多少还得睡一会儿。但是她期待他来打乱自己的工作,至少有胆量试试看。

她膝盖上堆着孩子们的作文:《我的学校、我的老师和我》。她从学校运动队、颁奖礼和圣诞歌会的相册里精心挑选出每个孩子最好的照片来认脸。

手边第一篇作文是菲奥娜·佩里写的,那个金发碧眼的女孩,小小的耳朵,穿宽大的T恤。

我们的学校叫做洛泽里小学。学校里有三个大房间,年纪最大的小孩是6年级和7年级的,我也在这个房间里。我们学的东西很难。明年我就要去莫斯班中学了。我们老师说中学才真的好玩呢。老师已经不在学校了。最后一天见到她的时候她在哭,所以她只好回去了。后面一天我食物中毒(吃了一种不该吃的鱼)请假了。我最好的朋友瑞秋说老师那天很激动,她再也不会回来了。现在我们有个新老师了,就是史翠森太太,您正在看我的作文呢!

弗朗西斯翻过一页想看看还有没有写什么,但这就是菲奥娜要说的全部了,她把这一面朝下放在身旁。"吃了一种不该吃的鱼"——她难过地笑了。一种不该吃的鱼能让一个孩子缺席一天,而那一天可能永远改变了她的人生。对菲奥娜·佩里来说,她只是碰巧有一个星期三没来;而那天晚上她的父母,还有她所有同学的父母都接到电话,通知孩子们在家等待新老师接替麦克肖恩太太。小菲奥娜在作文里向新来的老师示好,她的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麦克肖恩太太只是从她小小的生命里消失而已,就好像被那块可爱的新橡皮给擦掉了。

"我的学校叫做洛泽里小学。"马丁·达菲写道,"我在高年级,6年级。我小时候住在波顿。我妈妈说麦克肖恩太太发生的事情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叫我赶快忘掉。好多人来问我这事,大概被问了有1000次了,有时候我告诉他们,有时候不告诉。每一次我就跟他们说我真的不记得了,因为麦克肖恩太太哭起来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就把眼睛蒙上了,没看到什么。就写到这里。"

像是给文章作结,传来马桶冲水的声音。是尼克,正在下楼撒睡前的最后一泡尿。

"你难道没意识到我们的关系快完了吗!"她心里冲着他吼,这股荒谬的冲动却让她大声笑出来。听见笑声,他走到她身边,洗完手匆匆擦了下,手腕还是湿的。

"什么事这么好笑?"他想知道。幽默感是他身上最大的优点——之一吧。他站在那里,裸着上身,胸膛绕着一层闪烁的水雾,阅读台灯的光勾勒出他身体的轮廓。她的呼吸夹带着疼痛,因为很快就将和他分离了,她要推开他,不再让他回来。

"到这儿来。"她低声说。他听话走过去。

她要和他迅速地做个爱,就在这张沙发上,然后继续她的工作。光着身子,她猜测着马丁·达菲透过那十根小手指到底看到些什么,手指上也许还沾着早餐的面包酱。蒙眼睛是一种交际姿势,传达的信息是期望他人确认眼前的事情是逾越限制的……她把臀部滑向沙发边缘,好让跪着的尼克进入身体。那,马丁·达菲真的没看到什么吗?她很怀疑。如果他表面上的活跃证明只是一种防御机制的话,她可能不得不对他做些工作。他刚来村子没多久,这让变得敏感脆弱,另一方面也防止了他太过亲近珍妮·麦克肖恩……此刻,弗朗西斯不得不承认,她的阴蒂没有得到足够的摩擦,尤其是隔着那个该死的避孕套,靠垫上的拉链又一次次地刺到背脊。

"我们上楼吧。"她说。

高潮过后,在内吗啡肽的作用下,她依偎着他的背,渐渐滑入了睡梦中。

"学校很好,我以前的老师也很好。"这是格雷格·巴瑞的作文的全部内容。他又是哪一个?她想不起他的样子,即使看着照片也不能——一张明显失焦的照片,拍的是他们在表演圣诞剧:模糊的棉花胡子和纸板翅膀。

"这个孩子看起来怎样?"

她把照片递给早餐桌另一头的尼克。他看了看手指有没有沾上黄油,握住这张小照片的边缘。

"腼腆。"他想了一下说。

"为什么?"

"圣诞剧表演总把不讲话的牧羊人角色分给腼腆的孩子。站在他前面的这个女孩,显然就会讲那些'我们追随伯利恒之星'的台词。这个孩子只要跟在后面就行——顶多递个礼品什么的。"

他把照片还给她时她对他微笑,四目相接的微笑,这些天来他们最真切亲密的交流。他很敏锐,真的。面对陌生人的时候。

"你会是个好爸爸的。"她轻柔地说,仍旧能感觉到由于满足和缺乏睡眠引起的肉体震颤。

"别再提这个了。"他简短地提醒她。

视线里闪过什么东西,她惊慌失措。是小格雷格的照片。还没有接过来,尼克却突然恼怒起来,朝她挥着照片,就好像她用一个他不想要的孩子威胁到他了。

从他们的房子到学校只需步行就可以,这不算是好事。如果能坐上谁的车开上一段长长的距离,那将会给她带来最后一次珍贵的机会,将剩下的作文读完。她昨天怎么就睡着了呢?搞得好像那些没用的男人似的,她时常在情感专栏里看到女人们抱怨这些男人。

"早上好,史翠森太太!"她走进教室,孩子们齐声喊道。

对他们来说,她是"太太"。对她的学生而言,她永远有这个一个职业称谓,"太太",。她感到,如果孩子们认为她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就会更信任她,好像这样就让她变成了故事书里的人,在书里,一个家庭的成员构成是固定的。作为一个不传统而理性的女权主义者,在必要的时候她又能够迅速激烈地妥协。或许正是这个特点让她在同事中脱颖而出,至少在这种极为棘手的情况下。

她几乎一眼就在孩子们中间找出那些善于传递情绪的,拉拢他们来影响别的孩子。散播安全感和恢复秩序是她的天赋。早在受这些年的专业训练之前,她就拥有这种才能了。

这些孩子粘着她,在她耳边呢喃,只为了倚靠在她柔软的肩膀上,这让他们觉得兴奋。她最担心的并不是这些孩子,可仍然尽力吸引住他们:他们能帮助她融化其他孩子的心。

"瑞秋,听说你会用办公室的那台复印机。能麻烦你把这份重要文件印十份吗?"

瑞秋("我不太和别人玩,我更喜欢做事")匆匆跑向那台神圣的机器,由于得到信任而骄傲得脸上闪光,她就要踏进那个禁区了,就要去驾驭神秘的科技了。

弗朗西斯已经能掌控住这一整个班级,了解他们何时紧张何时释放,何时如火般热烈喷发,何时似水般天真平静。孩子们和麦先恩太太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所受的冲击,以不同速度渗入他们每一个人;弗朗西斯猜想要是发生什么大事,雅基·科克斯或者汤米·芒罗会最先崩溃,即使那件事看起来和他们的麦先恩老师沾不上边。雅基(典型的温室花朵,非常计较同学们有没有把她的名字写对)的作文里这样写道:

"我非常喜欢我的老师,不想要换老师,至少不要永远换掉。我以前的作业都在老师那里,我的评语都是她写的,她知道应该写什么、为什么这样写。所以等她回来了,她就能继续教我做个正直的人。"

汤米·芒罗,一个举止不太协调、容易激动的男生,睫毛长得吓人,由于早产智力略有缺陷。他竭尽所能写出了这样的作文:"我以前的老师很好,一切都很好。"

可是他以前的老师并不好,一点都不好。汤米正在挣扎着做这个艰难的不公平的挑战,用尺子在一张张纸板上划出边线再把它们粘合,他的各种情绪深深绞进他凹陷的胸腔。

不可思议的是,第四天了,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至少没有普通教师解决不了的事。只有一件事情:下雨了,学生们激烈争论着谁该去把操场上的椅子收进来——班花凯丝•科特里尔,满怀责任感,两颊通红,一脸愁容,嘴噘得老高。当然很快又会张开嘴笑的。她是那种凭直觉活着的人。她的作文平铺直叙了两行关于麦先恩太太离开的文字,接着是一整页的"我不太踢足球,我更喜欢跳房子。星期一我有体操课,我体操跳得不怎么好……"。她的愤怒感生来有限、稍纵即逝:要让她感染其他同学的情绪是不可能的。

施展威信就像是一门身体技能,弗朗西斯冷静地掌控住这场争执摆荡不安的两端,将它们缠绕在小指上。叫嚷声停止了,即将兴起的骚乱消散无踪,不到十分钟,她让整个班级静坐下来,聚精会神地听她讲解课文,看她展示一本有关白化病的书上的照片。这类书籍弗朗西斯有不少:它们足够古怪,绝对能给孩子一阵惊颤;它们信息量大,足够填满孩子们的脑袋,供其咀嚼;足够突兀而不具危险性。那些白皮肤粉红眼睛的土著照片足以把汤米都吓得目瞪口呆,比他聪明的孩子们则对着遗传学的细节图片皱起了眉头。

窗外的雨水暗淡了天空,教室里日光灯亮起来,荧光打在孩子们脸上,看上去也有点像是白化病的样子。弗朗西斯就这样告诉孩子们,这句话平息了他们不安而兴奋的尖叫。

"可能会传染的。"她开玩笑说。

到放学时间雨下得非常大了,连那些走走就能到家的孩子都有家人或邻居开车来接。孩子们一个个被接走了,只剩下哈丽特·菲什洛克和她矮小的弟弟小钉,小钉在低年级念书。(弗朗西斯很难相信他的真名就叫小钉,可人人都这么叫他。)

"不知道怎么把小钉带回家,"哈丽特叹着气,把和宠物一般大小的弟弟塞进油腻腻的粗呢外套,"才能不让他湿透。"

哈丽特住在村子最外围一个破旧的房车停车场,她的母亲酗酒,继父在家里需要的时候可以弄些汽车零件回来。有过性虐待的传言,说是在社会服务机构留了几十页的档案。

"我有伞,"弗朗西斯说,"超级超级大的伞。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走到加油站那里。"她注意到女孩的脸上闪过一丝思虑——是的,走到加油站根本都连那些破烂房车的影子都望不到——好,她回答说,好。

他们一起穿过洛泽里的一条条街道,暴雨落成幕帘,商店和房屋都好像隔了层雾蒙蒙的玻璃。一切都成了模糊光亮的灰色,巨大的汪洋里村庄的幻影摇曳着浪尖,车灯像远方的船只缓慢穿行其间。为了尽可能不淋到雨,小钉和海丽在伞下各走在弗朗西斯的一边,走了约莫十分钟,弗朗西斯吃惊而欣喜地感觉海丽摸到她的手牵了起来。

快走到村边,一束红色灯光跳动着刺穿了阴暗:一辆警车停在麦克肖恩家门外。看来警察每天都在,虽然很难想象到了现在这时候,他们希望从那里得到什么结果。也许他们认为大卫·麦克肖恩会回来取信、喂狗吧。

雨开始疯狂地击落下来,像是出于暴怒,嘈嘈杂杂地敲击着伞面。幸好没有风,弗朗西斯还能够握住他们的保护伞,任雨水噼噼啪啪地沿伞缘落下,包围住他们。

"太可怕了!"哈里特喊起来。

"不可怕!"弗朗西斯向她回喊,"我们在伞下淋不到雨,这雨下不久的!"

他们走过加油站,弗朗西斯什么也没说。她明白自己正穿过可靠的界线,很快就要望见远处停满房车的彼岸了。

"这是我们住的地方。"能看到停车场时,海丽特说。雨势渐缓,散发着微光,像是电视屏幕上的雪花着,遍洒在这块阴沉的废车场,那些流动房屋永久停驻的地方。弗朗西斯知道再陪孩子走下去是冒险的。

可是,当海丽特和她弟弟离开他们新老师撑着的伞,海丽特讲了一段话,讲得仓促含混,像是急于逃脱压迫。

"麦克肖恩太太以前有时候放学会来这里。来见一个男的,这男的现在走掉了。他们一起在他的房车里待好几个小时,传出很吵的声音,然后她回村子自己的家里。在做爱——大家都知道。所以麦克肖恩先生才会那么生气。他一定是发现了。"

秘密终于从口中传递出来,哈丽特抓起弟弟的手,小心翼翼地跳进她居住的这片肮脏的沼泽。

弗朗西斯家里——更确切地说,她被派遣期间所住的房子里——出了些状况。

暴雨(1937年以来的最高单日降雨量——如果她能调到当地电台就会知道这消息)击溃了屋顶的防御,屋里到处都在滴水。

弗朗西斯在楼上的房间穿行,抬眼看着潮湿的天花板。它们就像因为恐惧或费力而流出汗来。卧室的情况最糟,地毯在脚下叹息,床已经湿透:尼克拿水桶来接时已经来不及了。走回楼下。弗朗西斯差点在湿滑的楼梯地毯上摔断了脖子;这反倒摇落了一些她对这间房子的轻蔑感——也重重地震颤了她。

"雨大起来的时候我真的看过,所有窗子都关上了。"尼克对她说,带着一丝自我辩解的意味。"只是没想到这地方会漏雨,就这么回事。"

他们一起抬头,看到一滴滴雨水聚集到吊灯内里。房子随时都可能断电。

"我想和你有个孩子,尼克。"弗朗西斯说,听见自己的声音仿佛穿透了暴雨的喧嚣,虽然实际上雨势已经减弱,只留下它带来的损伤在持续着。

尼克不解地凝视她,就像在等待她的话自行解码出有关水桶或洗衣店的话题。

"这件事以前谈过了。"他告诫说。

"我真的想。"

她想要他带她上楼,把她扔到湿透的床单上,孕育出一个小生命,它会长大,会有一天和她一起走在伞下。

"我告诉过你了,"他提醒她,"你可以领养一个,做单亲妈妈,我会看看怎么会怎样的感觉。我不能给保证。"

"我不是要你分担责任,你这混蛋。"她说,"我想要一个你和我的孩子。从一开始就这么想。什么都不要求,除了'我们'的基因。干净的开始。领养的孩子一出生就带着他们的伤,打从离开娘胎的那一天起。他们生下来就在一直吸收父母的垃圾。"

"是啊是啊!"他喊起来,做着激烈的手势,"真可惜啊,垃圾的人类一直把孩子带到世上,而没有交给像你这样的专家!"

她被他粗暴的样子吸引了,目光追随他巨大的手掌掠过的弧线,渴望他打她,把她摔倒在地上,殴打她。可即使是愤怒的他,也是无望地令人恼怒地不具有伤害性。

"他妈的没错!"她带着胜利的悲哀尖叫起来。

"你知道自己是什么吗?"他指责说,猛地凑近她的脸,于是她无比清晰地看到他的嘴唇吐出这三个字,"控-制-狂。"

争吵结束后,他们把床单掀下来,打开暖气,出门去了洛泽里的唯一一家餐厅,那里兼有旅馆和桌球室,还做印度菜。

不可避免地,珍妮·麦克肖恩班上一个孩子的妈妈也在那里,正在等一份外卖,她摇摇晃晃地径直走向弗朗西斯和尼克坐的桌子。

"我只是为你做的事谢谢你。"她红着脸告诉弗朗西斯,"昨天晚上是头一回……你知道的……自从麦克肖恩那个吓人的事情之后……头一回汤米睡得很踏实,没有做恶梦也没尿床。"

"那很好啊。"弗朗西斯笑了。

"我就是想说,不管他们付您多少钱,都是应该的。"

"谢谢。"弗朗西斯微笑着说。孩子们的父母和其他老师更需要温暖,可温暖却向她涌来。

"我就是想知道……您可能留下来吗?留下来一直做汤米的老师?"

"恐怕不行。"弗朗西斯笑着。她的羊肉咖喱,端上来时就不怎么热,这会儿已经完全不冒热气了。她可以想象这个女人走出去,告诉别的母亲说,弗朗西斯·史翠森不甘在这里工作,领一份教师的薪水。

"我倒是很想留下,"她叹了口气,用力地,"上头不让啊。"

然后这个妈妈走了,带着怪异的蹒跚步履,看得出她是先天不足。弗朗西斯注视着她迈出门口,急躁地吃了一小口食物。天啊,她多不喜欢这样无力辩护的自己。那其实和她必须离开的原因一点关系也没有!伪装成服从上级的奴隶——可悲地丧失了尊严,出卖了自己。

而最糟的是,她将要和她的男人分手了。

"你以前也是这样,"尼克从蜡烛的另一头静静观察着,"一个工作快结束了,你就会像现在这样。埃克塞特的车祸里活下来的那些孩子,记得吗?你在那儿快结束工作的最后几天,我们也吵架了,和今天差不多,"他得意地笑了下,"也是在像这样的餐厅。还有那次在贝尔法斯特——"

"别再讲了。"她低吼了一声,拿叉子在那堆饭里搅动着,猛喝了一大口酒,"问问老板今晚有没有空房间。有的话订一间。"

他站起来,又停住了。

"订几个人的?"

"两个,"她带着点责骂,"混蛋。"

第二天,孩子们终于开始崩溃了,一个个都像弗朗西斯所预见的那样,也有一两个例外。汤米·芒罗似乎跳开了这个过程,表现出一个脑部受损的孩子罕有的成熟和镇静;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习惯了困惑,也总是把事情弄错,所以现在他相信那件事一定也是在恶梦中发生的。

然而,格雷格·巴雷,午餐后他的小平头脑袋就发起疯来,搞不清楚自己学到乘法表的哪一行,扯开嗓子不停地尖叫。在孩子们接连不断的歇斯底里中,麦克肖恩太太的名字此起彼伏地响起来。很快就有几个孩子哭了,互相责骂对方惹出祸端,或是责怪彼此没能阻止事情的发生。马丁·达菲无辜地哭了,贴着他的荧光运动短裤攥紧了拳头;雅基·考克斯内疚地边哭边用手臂紧抱住头。邻班的老师冲到门口,吓得发抖,脸部抽搐,带着苍白紧张的笑容,表情如同将要行刑的人。

弗朗西斯比了个手势,表示说"我来处理",点头示意她关起门。

接着她回到了孩子们的中间。

那天快结束的时候,她让他们重又平静下来,沉浸于她抚慰的喃喃低语,还有雨水轻拍窗户的滴答声中。她坐在一张高脚凳上,孩子们围坐身旁,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广播嘶嘶响着,她自己也恍恍惚惚的,雅基坐在她裙兜上,压得她的臀部发麻,她也顾不上。雅基快要长成一个大孩子了,至少在身体上是这样。情绪上她还太小,无法适应母体外的世界,她像只小树袋熊缠抱着老师的腰,把脸紧紧贴在弗朗西斯的胸口。她哭了好久了,持续不停地啜泣:没有一种伤是长久的安心治不好的。

格雷格·巴雷在跟哈丽特·菲什洛克和凯蒂·卢赛克玩套圈游戏,快乐得像只小羊,穿着圣诞节演牧羊人时穿的粗布裤子。他今天穿来的裤子正晾在电暖炉上,刚才他极度激动的时候把裤子弄脏了。弗朗西斯当时没办法离开孩子们去照顾他一个,于是让凯蒂带他去厕所,帮他换下裤子;在这个强调男女之别的小小的洛泽里,这做法有点冒险,可弗朗西斯觉得这么做是正确的:凯蒂成熟自制,格雷格有点怕她又暗暗喜欢她。最重要的是凯蒂很聪明,能够理解现况——半个班级都在大哭大闹,歇斯底里,一个男生大便在裤子上——单靠一个成年人是控制不了的,她接起递交给她的责任,就好像接住一个篮球。她的作文里写着:

"我叫凯蒂·卢赛克,我在洛泽里学校的7年级学习。上个星期这里发生了很不好的事情。我们的老师麦克肖恩太太正在给我们上数学课,这时她的丈夫走进教室,手里拿了一把枪。他咒骂麦克肖恩太太,把她打倒在地。她一直说着别在孩子们面前这样,可是没有用。然后她的丈夫要她把枪口塞进嘴里吸。她照做了几秒钟之后,他开枪把她的头打成了碎片。我们都非常非常害怕,不过他走了,现在警察在找他。一想到那天的事就觉得恶心。我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忘记。"

从高脚凳上,弗朗西斯望着凯蒂·卢赛克,凯蒂正望着准备再扔一个铁圈的格雷格·巴瑞。急于要在他的守护天使面前表现自己,使他突然笨拙起来。凯蒂和弗兰西斯,从不同的角度观看,都能立刻注意到他的不自信。

"我们玩别的吧。"女孩在他耳边说,他都还没有把手上的铁圈扔出去。

弗朗西斯继续喃喃地讲着话。她讲给孩子们听,她漏雨的房子、湿掉的床、她在洛泽里旅馆度过的一晚。编故事说她和丈夫本来想睡在家里,可是从床垫里渗出水来,把他们的睡衣都弄湿了。她讲述着自己和丈夫怎么把床垫挪到暖气边上摆稳,然后看着蒸汽冒出来。她不断重复强调,她的房子现在正混乱一团,但是她能够解决,因为有人帮助她,很快一切都会恢复正常。她讲话的时候脸颊一直贴着雅基·考克斯的小脑袋,讲到重要的词就轻轻地抚摸她。

她一直讲啊讲的,毫不费力,这些话语来自她体内深处一个缓缓旋转的引擎,释放出令人安心的能量。她的声音和雨声不断融合成绵绵的咒语洒落在孩子们身上。大多数孩子静静地听着,有的孩子在做游戏、猜字谜、画画。还没有人画手枪或爆裂的头:下个星期雅基可能会画出这些来。那以后,她会慢慢接受新老师,再之后会怎样谁也不知道。

雅基在弗朗西斯的怀里抽动着,刚一睡着就立刻抽搐着醒来,重新把耳朵贴上她的左胸,连接起心跳。

"会好的,小天使。"弗朗西斯轻轻地说,"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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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问者

感觉每次奥运会的预算都会超支,伦敦奥运会的预算从申办前的23.7亿英镑增加到了申办成功后的93.25亿英镑,甚至有人估算可能达到130亿英镑。为什么会超支这么多?预算也太不靠谱了吧。

—Olethea

回答

回答者:《第一财经周刊》

你好:

英国国家财政将负担伦敦奥运会2/3的支出。预算的修订部分主要来源于安保需求的增加,建设成本上升和私人投资的减少。另外,最初做预算时忽视了增值税、额外安全保卫,以及伦敦奥运交付办公室负责改善里河河谷下游地区面貌等多项开支。

安保费用在2007年预计为6亿英镑,经过几次压缩与膨胀如今的预算达到7.55亿英镑。用于购买奥运场馆设施建设土地的费用达到了7.66亿英镑,至于建设费用则更高,奥运村与媒体中心的建设费用分别达到了10亿英镑和4亿英镑。其他奥运会产生的遗产也需进行规划,遗产规划项目的成本目前估算是8.26亿英镑。

众所周知,伦敦的交通情况向来让人担忧,奥运申办成功后,英国政府决定投入65亿英镑升级伦敦以外地区与伦敦连接的交通,其中有4亿英镑属于奥运预算,包括对伦敦地铁站、地铁线路和轻轨进行扩建的提速等。

奥运期间为了阻止工会罢工,奥组委还要付给工会650万英镑,相当于付给1.3万名地铁司机人均500英镑。英国反兴奋剂中心与奥运会相关的花费为29.8万英镑,这还不包括正常装备的运营成本。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运营成本和奥运行政人员开支预计达到1.4亿英镑。奥运会开幕式中有大批志愿者参与,他们只是奥运会志愿者的其中一类,另一类志愿者被称为伦敦大使,他们代表伦敦的城市形象,向各国游客推广本地文化,这一项目耗资350万英镑。

不过,93亿英镑预算包括了20亿英镑的紧急备用经费,目前看来其中的5亿英镑能够向财政部归还。根据目前伦敦奥组委的判断,伦敦奥运会的成本并不会超过93亿英镑的预算。

(《第一财经周刊》实习记者 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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