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记者:刚才您向我们介绍了,也对达赖说了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您有没有考虑提出一些建议是可以做的事情,来改善这个地方的自治,或者实现一种更高的自治?
朱维群: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的宪法确定了的,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宪法》确定的这一制度加以具体化,我们这一套制度应该说是很完备的,而且在实践当中是很成功的,在中国搞民族区域自治就是这个搞法,没有别的搞法,没有别的什么“真正的自治”。
在具体工作当中,我们还要进一步落实我们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中央支持和全国的帮助,使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得到更快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能有更快的提高,而这和达赖喇嘛所说的“真正的自治”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达赖喇嘛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他可以做的事情我们中央早就明确地指出了,那就是真正放弃分裂祖国的立场,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公开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开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那么,我们还可以继续同他就他的个人前途问题进行接触商谈,这是他要做的事情。达赖喇嘛应该把心思用到这个方面,而不是整天琢磨怎么样对他的“高度自治”、“大藏区”进行各种包装,对他的“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进行各种包装,与中央兜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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