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12日电
年过七旬的李老汉怎么也没想到,为了千元货款,自己和老伴苦苦索要了11年。
1997年,李老汉受人委托购买了价值八千多元的生产原料,后因故未使用,就向青海一家油漆厂(以下简称油漆厂)以六千多元出售,这些原料经油漆厂相关部门化验、定价后入库,但货款没有及时付给李老汉。1999年,李老汉的住房要改造急需钱,这才与老伴一同到已改制的油漆厂索要当时的货款。没想到一向和李老汉关系比较好的油漆厂老板一拖再拖,一年后才总共给了2000元,这时候,李老汉才知道事情有些不对。2002年,油漆厂因公司作账,让李老汉出具购货发票,当他将发票交给油漆厂后,油漆厂还是未清偿其余货款。
2003年至2004年,李老汉将讨债之事交给儿子李某办理。但李某的遭遇和李老汉一样,多次索要货款,对方却只是口头答应,事情未到法院之前一直没解决。无奈之下,李老汉只好与老朋友——油漆厂老板撕破脸,上了法院。2008年8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经过调解,终于让油漆厂偿还了李老汉其余的货款,为李老汉的讨债路画上了句号。(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祁国彪 徐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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