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12日电
虽然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但受害人晓芳依旧沉浸在痛苦中。犯罪分子给她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多的阴影笼罩着她幼小的心灵。
去年11月18日晚上9点,12岁的晓芳坐车准备回家时,突然被两名陌生男子叫住,他们说可以给晓芳找个挣钱的工作,然后,两人不由分说,强行将晓芳带到西宁市城东区杨家巷附近的一家美发厅里,他们威胁并监视晓芳,不让她出去。在以后几天里,店主冯辉燕几次叫晓芳出去卖淫,都被晓芳断然拒绝。
然而,厄运还是降临在了晓芳的身上。11月22日,冯辉燕和在西宁打工的张兆丰联系好后,她强行将晓芳带到张兆丰事先登记的宾馆房间,强迫晓芳卖淫。张兆丰明知晓芳是幼女,并在遭到晓芳的强烈反抗时,在冯辉燕的帮助下,强行与晓芳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晓芳被民警解救。
8月25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了张兆丰。最终,张兆丰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冯辉燕被另案处理。(文中受害人为化名)(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贾忠英 祁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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