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10日电
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了一只苍蝇而和别人发生争执,致人死亡。近日,湟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在校大学生肖某。
现年21岁的肖某,系西安某大学二年级的在校学生。2008年8月20日晚,肖某与朋友王某去湟源县县城某饭馆吃饭。起初,肖某因嫌砂锅里的蘑菇不新鲜,要求饭馆老板予以更换。稍后,肖某又称在砂锅内发现了一只苍蝇,但老板认为他的饭馆提供的饭菜不可能出现苍蝇,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饭馆老板娘随手把一个汤勺扔向王某,将王某的额头打伤,肖某和王某便同饭馆老板及员工争吵起来。随后,王某打电话叫来父母,肖某叫来几名同学,与饭馆老板及员工厮打起来。厮打中,肖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店员唐某胸部、腰部各刺一刀,唐某当即倒地,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肖某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马盛楠 任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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