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08日电 正在服刑的马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年前参与的一起抢劫案,最终还是东窗事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由于检察官开展的侦查监督工作,让马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今年8月28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审查一起入户抢劫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谢某、李某等人经过预谋,入户实施抢劫,有证据表明,马某也参与了这起抢劫案。然而,马某已于去年6月,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当谢某等人落网时,马某正在监狱服刑。为此,检察官来到监狱调查核实,马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于是,检察官对马某实施了追诉。最终,马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对马某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000元。(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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