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面修订后的第九年,我国旨在惩治各类犯罪的刑法,又面临第七次重要的修正。
今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受委员长会议委托起草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受贿犯罪主体扩大配偶子女列入其中
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中,领导干部“身边人”参与作案现象普遍。李嘉廷、刘方仁、慕绥新、吴振汉、郑筱萸等人收受贿赂都有“伙同”其配偶、子女以至情人实施的情况。
但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有关受贿罪的规定,受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只能作为共犯而构成受贿罪。
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这方面的规定,以弥补现行法律的不足。
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上述规定中的“关系密切的人”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夫、情妇,也可以是身边的人,包括司机、秘书等。这就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身边的人”。
同时,一些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虽已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利用其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也将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加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罚最高法定刑由五年提高至十年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该罪刑罚偏轻,建议加重。
法工委认为,这类犯罪社会影响恶劣,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对其加重刑罚是必要的。
为此,修正案草案建议将本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
“这样修改,加重了对这类犯罪的惩处,在量刑上又与贪污贿赂犯罪有所差别。”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尽力查证犯罪事实,依照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严惩。
完善内幕交易罪规定打击建“老鼠仓”行为
刑法对利用证券、期货交易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犯罪及刑事责任作了规定。
目前,一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其因职务便利知悉的法定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经营信息,如本单位受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等,违反规定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在证券市场火爆时,曾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基金公司经过研究,决定把大量资金投到某一支股票上。但基金经理在买股票的时候自己也买了很多,并告诉他的亲戚朋友也投钱到这支股票上,提前建仓,之后提前跑掉,即通常说的“来得快,跑得也快”。
这种被称为“老鼠仓”的行为,无法用现行刑法规定的“内幕交易罪”进行打击。但这种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
为此,法工委建议,在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中增加一款,规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经营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条第一款关于从事内幕交易犯罪的规定处罚。
修改偷税罪的标准初犯可不追究刑责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从偷税的具体数额和所占应纳税款比例两方面对偷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规定。
但在经济生活中,偷逃税的情况十分复杂,同样的偷税数额在不同时期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不同。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逃税问题上一般采取以民事处罚为主的原则。美国一年的民事处罚大概是490多万起,但是定罪的不足2000起。
有关部门建议,在刑法中对偷税罪的具体数额标准不作规定,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司法解释并适时调整。同时考虑到打击偷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建议最终在修正案草案中得以体现: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增加规定:有本条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工委负责人指出。
修改完善反洗钱措施增设窝藏的单位犯罪
根据现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这类犯罪有些是以单位实施的,依据现行法律无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修正案草案增加单位犯本罪的规定。法工委负责人说:“这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刑法的反洗钱措施。”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