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假身份、假户口,提供虚假境外邀请函、存款证明,骗取外国驻华使馆ADS旅游签证,两年时间,一个跨地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将320名偷渡客以“旅游者”身份送出国,至今一人未归。
2006年7月,武汉警方经艰苦侦破,将在汉的小“蛇头”樊旭抓获,牵出大“蛇头”何成,一举击破这张偷渡黑网。
“招工”广告专钓偷渡客
“急招赴欧洲德国、葡萄牙、意大利、西班牙服装厂、餐馆工作人员若干。”“薪金:第一个月不低于人民币4500元,然后逐月递增,半年以后收入平均达到7000元至8000元,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1天休息,加班后工资可达1万元,甚至更多。”
2004年,武汉荣达汽车旅游服务公司打出一则诱人广告。上门咨询者络绎不绝。
荣达公司老总樊旭,研究生,30来岁就和其母王静等人成立公司。他的另一个身份:“蛇头”。
这年3月12日,在众多应招者中,樊旭与湖北咸宁市居民阮某达成协议,收取近5万元费用,帮其偷渡出国,名义是商务考察。
随后,樊旭为阮“量身定做”一套虚假材料,由王静带着阮到意大利大使馆办理了签证。同年3月24日,阮过关出境。
南北“蛇头”接力偷渡
樊旭的“上线”,是混迹京城的何成。
何成,与樊旭年龄相当,因组织偷渡成功率高,已在“圈”内打出名号。
为了形成偷渡接力,樊旭与何成一拍即合。拥有庞大“人力资源”的何成是大“蛇头”。
这个来自甘肃的大“蛇头”,手下有3名“精兵强将”:刘宇负责接听电话,填写申请签证的资料等;辛明负责联系湖北等地的偷渡“下线”,整理材料,将偷渡人员带进机场;刘燕负责跟物业沟通、日常财物开支等内务。何成负责联系客源,为“客人”准备假身份证、存款证明、户籍材料和假印章等,处理“客人”对偷渡的顾虑。
自从成为何成“下线”,樊旭的偷渡“事业”越做越大。2005年2月,樊旭在何成、辛明等人协助下骗取签证,帮助何某等13人以团体旅游的名义偷渡。
业务网覆盖10多个省市
只见人出,不见人回。樊旭手中出国旅游者入境零记录引起警方注意。2006年5月,一个神秘人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供了3本用于组织偷渡的护照。民警发现,该护照并非公安机关所办,迅速展开调查,锁定樊旭。
经过1个多月案前调查,警方初步确定樊旭、王静等7人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重大嫌疑,遂于同年7月16日展开行动,在江汉区北湖街一处租屋内,将樊旭、王静等人抓获。
根据樊旭交代的线索,民警随后赶往北京,抓获辛明等人。
经查证,何成犯罪团伙的偷渡业务关系网,覆盖辽宁、山东、福建、湖北、江苏、江西等10多个省市,截至案发共送出偷渡客320人。
客源不断“生意好得很”
“我们从来不缺客源,总有人主动给我们介绍”,樊旭说,这些介绍人都有文化,其中有老师、医生。樊旭交代,介绍一名偷渡客,偷渡成功,介绍人可分得2000至4000元报酬。
何成说,生意好,介绍人多只是次要原因,主因是幻想出国“淘金”的人前赴后继。
分析偷渡客构成可以发现,多为青壮年、农民、下岗工人,男性比例大。有的是家境贫困极想快速挣大钱,有的是高学历想出国“掘金”。
“偷渡出国是‘黑身份’,完全没有保障。”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中坦言,对偷渡客说的那些天花乱坠的广告辞,全是骗人的。
大“蛇头”在汉获刑11年
本报讯 全国罕见新型偷渡案在汉二审宣判。昨日从市中院获悉,因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大“蛇头”何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37岁的甘肃人何成纠集刘燕、辛明、刘宇等人,冒充或者以承包天津康辉国际旅行社、河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名义,与樊旭(已获刑)为首的武汉犯罪团伙以及全国多个地区的犯罪团伙勾结,通过编造身份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伪造边检出入境验讫章等手段,多次向荷兰、法国、罗马尼亚等国驻中国大使馆骗取ADS签证,按每人4至6万元价格,在全国范围内策划、组织农民、下岗工人,偷渡到欧洲国家从事非法劳务活动。
2006年初,大量异常人员流动引起警方关注,武汉警方根据线索抓获小“蛇头”樊旭。同年8月,与樊旭保持业务往来的辛明落网。随后,警方将刘宇、何成等人抓获。
截至案发,何成、樊旭等人共组织偷渡320人,获利数百万元。
今年1月,一审法院以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何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樊旭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宣判后,何成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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