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球实习生/颜安)走路相撞引发一宗命案。因路上与一女子相撞起争执,“讲数”时开枪
打死对方朋友,昨日上午,段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广州中院受审。
据指控,2007年12月29日晚7时许,段某与牛某、张某、“阿锋”(均另案处理)一起途经越秀区扬箕村附近时,段某和一名女子相撞,遭到女子痛骂,他一气之下踹了女子一脚,两人发生争执。后段某等三人到越秀区扬箕大巷直街,与该女子的朋友商谈。期间,段某突然持手枪朝女子的朋友王某腹部开了一枪,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庭上,段某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走火了”。被害人家属向段某提出共计26万多元的民事索赔,段某表示愿意进行赔偿,正在与家人联系筹款。
28岁的段某曾于2000年因犯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于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7年刑满释放。公诉人认为,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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