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19日讯(YMG记者 白晓娟)女儿与男友合伙犯罪后外逃,母亲积极为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线索。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时认为,赵母协助警方破案,可作为对嫌疑人赵某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遂对赵某从轻处罚。判决赵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赵某,19岁,家住芝罘区,与陈某是恋人。2007年9月20日晚,两人携带尖刀窜至北马路汽车站,21时许,两人乘孙某的出租车,行至栖霞市路旺村时,陈某持刀将的哥孙某腋部刺伤,后与赵某一起对孙实施抢劫,共劫得130元和一部手机。孙某因左腋部动脉破裂,大出血医治无效死亡,陈某、赵某作案后潜逃。
案发后,赵母主动提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同年10月,通过赵母及时提供线索,警方在福建省邵武市将二人抓获。
此案另一嫌疑人陈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