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何以安?省委书记石宗源意味深长地提出了追问。高调的“问”之后,是毫不犹豫坚决动真格的“责”:包括瓮安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局长和政委在内的官员,纷纷被摘乌纱,受到了严厉追责。
顺着权力链条进行的责任倒查,清晰勾勒出政治文明的渐进线条,预示着官员问责制正在成为常态。笔者注意到,社会舆论对此次瓮安“6·28”事件的及时处置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是一个公开透明、标本兼治且纾解公众情绪的样板,无论是开放媒体报道,还是贵州省党政领导多次进行毫不留情的深度剖析与权力整肃,都彰显了公权力的成熟自信,折射了权为民用的制度本色。
为官一任,就要保一方平安。公共安全是一种弥足珍贵的公共品,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及百姓生活的重要基础。然而为什么在瓮安,几大黑社会团伙竟如此猖獗,横行乡里十余年,甚至到了敢于向党委政府公开叫板的地步。从表面上看,是少数官员包庇纵容,使黑势力不断做大。其深层原因则是在局部的权力环境中,权力责任失守、权力义务虚置、权力伦理泯灭、权力宗旨淡化,助长了“鼠不避猫”现象的泛滥。
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怪胎,滋生于制度罅隙之中,它们的出现,实际也就是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恶化的明证,直接判定了有关官员治安管理政绩的不及格。令人最为担忧的还不止这些,正如石宗源所分析的那样,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利用群众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关键是瓮安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中,侵犯群众利益之事时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权力病衍生出社会病,积郁难散的公众情绪逐渐沉淀为“不满情绪”,让黑恶势力终于找到了可乘之机。
有了权力打盹才有硕鼠横行,有了权力冷漠才有干群隔膜,偶然事件中蕴含的必然元素,正是瓮安事件给我们的最大教训。沉疴须用猛药治,只有刮起问责风暴方能吹走歪风邪气,推动权力责任的归位。
诚然,在问责声中倒下的是渎职官员,站立的是政府和官员责任,高扬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尊严。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几顶乌纱远不足以兑付全责,行政管理具有明显的条块特征,在“条”的方面表现为上下联动,在“块”的方面表现为集体决策、各负其责,相关事件责任并不是一个被问责的主管县长、局长所能全担的,有一条长长的责任链遍布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官员中间。行政问责虽不是搞株连政策,但决不能止于“问倒”一人或寥寥几人,必须将涉及责任的官员全部纳入“问”的音区和声线,列进“责”的视野和方位,才能使问责制产生巨大威慑力。
长治久安乃国之所期、民之所盼。我们相信,经过此番权力问责,民生福祉的大字必将更加清晰地印于权力公器之上。在一个“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干”的权力环境中,瓮安必“安”,老百姓定能沐浴在宜人的和谐氛围中。
(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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