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07年,重庆
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31岁的重庆垫江县小学教师刘非报考了渝中区某街道办事处文秘岗位,取得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渝中区人事局政审时发现刘曾于2004年与一位女同事发生“一夜情”,还因此被垫江县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人事局据此决定不予录用。此前,刘非也报考过公务员,因同样原因被拒。
刘非鼓足勇气将渝中区人事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行政行为。6月13日,法院一审驳回了刘非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第11条: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此事一经曝光引发了有关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社会争论,随着法院判决的尘埃落定,争议再次引发。
当事人
刘非:我不想再被人鉴定了
那一刻,我差点崩溃了,就像祥林嫂积攒了一年的积蓄,捐了一条门槛,以为终于可以洗清罪孽,却被东家一声呵斥击碎。
如果人生可以像电影胶片一样剪辑,哪怕只有一次,我恨不得立即剪掉四年前的那一天。那晚的冲动,把我的前途无限期地毁了。
2004年,我在重庆垫江县一所小学当数学老师,和同教研组的一个女老师关系不错,在一次县里组织的 “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期间,她来找我……我们没有第二次。
那年7月,垫江县纪委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我承认了,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在这之前,我报考了县检察院,笔试、面试都是第一名。但接到处分通知时,我就知道自己肯定没戏了。因为当年招考规定,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不会被录用。
几个月后,我被调往另一个乡村的小学,那里的条件、待遇都比原来差,住在办公室里。更痛苦的是,我和爱人不得不两地分居,一直到现在。爱人也是我的同事,这事儿发生后,她很痛苦也很愤怒,但最终还是原谅了我。得到妻子的宽容,是我大不幸中的万幸。
在新环境里,我挨过了人生最最低落的阶段。由于表现不错,我后来被调到了条件较好的中心小学,在那里,我先后担任了班主任、学科组长和校办公室主任,还被评为乡党委“优秀共产党员”、镇“优秀教师”。
2007年,我又萌动了报考公务员的想法。我家祖祖辈辈是农民,我在乡下做了十几年的老师,每个月拿九百多块钱工资。考公务员,也许是我改变命运的惟一途径。我了解到,党纪处分的处分期是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再没有出现违纪行为,就会自动撤销。我又去查了公务员法,得知受过开除处分以上的不得报考普通公务员,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按规定,我即使报考警察,都是符合资格的。
我专门打电话向人事局询问,他们问了我处分的原因、时间后,告诉我,没问题,可以报考。我这才放心下来,报考了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文秘岗位。这一次,我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还是第一。
年底,我参加了政审,校领导也在我的政审表上对我做出了很高的肯定。我向政审人员坦白地交代了四年前犯的错误和受到的党纪处分,他们并没有说什么。
政审结束后,我安安心心地等录用通知。但到了去年12月下旬,其他参加了政审的都填表了,我还没收到任何通知,我开始紧张起来。今年1月17日,我接到了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
那一刻,我差点崩溃了,就像祥林嫂积攒了一年的积蓄,捐了一条门槛,以为终于可以洗清罪孽,却被东家一声呵斥击碎。我这些年来的工作表现和生活上的自省检点,还不足以洗刷四年前的错误么?难道我一辈子都要贴着品行不良的标签么?
我从不隐瞒这个污点,既然发生了,就正视它,改正它。但我不能接受自己一辈子都被钉在这根耻辱柱上。
6月13日,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义务帮助我的律师周泽支持我上诉,用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我不想再上诉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击让我感到失望,我只想维护我人格的尊严,但都办不到。
以后的打算?我不会再报考公务员了,我不想再被人鉴定,你是个品行不良的人。我只想快点被人忘掉,平平静静地,继续我今后的生活。
(刘非口述,本报记者潘晓凌记录整理)
正方——
公务员需要良好的公众形象(渝中区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具有良好的品行是我国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定条件。公务员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需要良好的公众形象,应当具有公众信赖的基础,原告刘非取得考试成绩第一名,只能反映原告当前所具有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相对其他报考人员是优秀的,但不能反映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相对其他参考人员也是优秀的,被告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原告刘非作出不予录用的通知,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告以曾犯错误但已改正,且之后又获得“优秀”、“先进”等荣誉称号,要求撤销该通知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
|||||||||||||||||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