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27日讯6月20日晚,福山区交通稽查大队在执行检查任务时,查处一辆没有缴纳交通规费,并使用假票据的大型货运车辆,司机两次掏钱企图贿赂执法人员给予放行,均被执法人员严词拒绝,最后责令其按照有关规定如数补缴了逃缴的交通规费8988元。
20日晚上9时许,福山区交通稽查大队一中队在执法检查点查验车辆交通规费缴纳情况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H7740*的大货车无交通规费缴纳凭证,根据以往经验,稽查人员认为该车可能长期逃缴交通规费,遂要求司机出示以前的交通规费缴纳票据,在司机出示3月份交通规费票据后,稽查人员一眼认出该票据是假票据,司机见事情败露,立即掏出200元钱,请求稽查人员照顾放行,被执法人员拒绝。
经查验,该车自2007年7月份买车以来,一直没有缴纳交通规费,属于严重的偷逃交通规费行为,稽查人员立即对逃费车辆依法进行暂扣。在车辆扣押途中,司机再一次拿出2000元钱企图贿赂稽查人员,被稽查人员严词拒绝,并对其讲明了违法事实和有关政策法规,使司机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理。依照法规,稽查大队对其做出了补纳交通规费8988元的处理决定,司机如数进行了补缴。 (勇军 荣光 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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