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
6月23日电 (记者孝金波 通讯员晓海)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首都检察机关开展2008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03年—200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21185件,身份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被举报人在所有被举报人中所占比例最大,连续五年都在60%以上。
会上,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双进介绍,检察机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四方面不断深化和加强举报工作。
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统一管理
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始终坚持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统一管理制度,责成专人依法按程序做好举报线索的受理、分流、初查和管理工作。2003年—200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21185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11024件,署名举报3890件,占检察机关管辖举报线索总数的35.3%。受理的各类举报线索中,身份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被举报人在所有被举报人中所占比例最大,连续五年都在60%以上。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中,贪污受贿类犯罪线索9874件,渎职侵权类犯罪线索1150件。
举报线索限时分流,防止积压
举报中心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全部做到在规定的时限内分流完毕。对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移送侦查部门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对于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线索,举报中心依法进行初查,目的是准确分流,防止线索积压,及时为侦查部门输送案件线索。2003年—2008年5月,举报中心初查线索5869件,经初查移送自侦部门办理的1442件。
署名举报必答复,提升群众满意度
举报中心对移送侦查部门办理的举报线索加强催办,实行定期清理制度,会同侦查部门研究如何加快举报线索查办力度,减少举报线索积压。坚持署名举报答复制度,向举报人答复办理结果时,耐心做好释法析理工作,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举报线索查处、答复不及时和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等问题。对行动不便的举报人,检察机关上门接受举报和答复办理结果,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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