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
5月15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核定居住证工本费标准为每证5元,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这个收费标准适用于已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的地区,收取居住证工本费后,不再收取暂住证工本费。
2007年,浙江省确定在嘉兴等地进行居住证制度试点。最新的消息显示,从今年4月1日起,嘉兴全市停发了暂住证,全部改为临时居住证和申领居住证。这意味着嘉兴近180万外来人口集体告别了暂祝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