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一“80后”青年李某喝醉酒后,专门在居民楼纵火,用打火机点燃居民存放在楼下的易燃物品,然后旁观居民泼水救火,趁人不注意跑到别处继续点火,一夜连点5把火,害得辖区居民人心惶惶,日前被烟台市局芝罘公安分局南山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辖区多处居民楼接连着火 摩托车被烧毁
2008年5月5日凌晨2时许,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山路派出所民警赶到葡萄山南路、三马路东的几个居民小区,只见居民楼一片火光闪耀,停放在楼下的摩托车、自行车正在燃烧,赶来的消防队员正在紧张灭火,居民也纷纷从各自家中端水灭火。根据现场勘查,民警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用打火机或汽油等作案工具将车座引燃,并将存放在楼下的木板等易燃物品点燃。
现场一片狼藉,犯罪嫌疑人也没有留下任何有效证据,这给民警的破案工作带来了难度。据分析,仅一夜该辖区就有4处着火点,加上当日上午群众反映的另外3处着火点,虽然后3处因为火势较小群众自发扑灭,但在短时间、连续有7处着火点,这引起了局领导和派出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辖区居委会在楼口纷纷张贴通知,提醒居民不要堆放杂物。
结合以往案例 警方制定周密方案
自2007年上半年以来,在二马路、北环山里、周乐街、葡萄山南路、芝罘里,经常在下半夜一两点钟,居民区楼下的摩托车和易燃物品被人点燃,有时一晚上就发生五六起。结合以往类似情况的发生,南山路派出所领导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以及易发地点,有计划的制定了系列方案。
在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相关领导的重视下,南山路派出所李所长和副指导员开始“撒网”,派民警进行摸排,并派保安人员在着火的易发地点守候。南山路派出所副指导员布置了2辆巡逻车、4个保安班,每班3人,分街段进行蹲点守候和巡查,并对他们下达了“死命令”:“要是在哪个地段着火,就以不作为处理。”
就这样,在严密的布控制下,5月6日一夜安然无事。根据现场群众的反映,负责值班的南山路派出所民警对案情进行了分析,作案嫌疑人的年龄可能在四十岁左右,属于精神变态,晚上睡不着觉,就出来拿着汽油瓶子点火来搞恶作剧,而且主要集中在凌晨作案。
五处着火点燃亮夜空 真凶终被抓
5月7日凌晨1时10分,南山路派出所副指导员接到巡逻人员汇报电话,在葡萄山南路4号的居民楼里发现着火点,副指导员立即命令其他3个保安班迂回往回走,遇到可疑点就进行排查。在其他保安班往回赶的同时,葡萄山南路41号的居民楼也发现着火点。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现场一片恐慌,一楼居民的门窗、摩托车已被点燃,二楼居民堆积的木板、棉被等杂物都已燃烧,一些居民存放在二楼公用厕所用于装修的木材也被烧毁。整条街的居民都醒了,火苗意志蹿到最高层5楼,由于是老式楼房,很多居民家中未安防盗门,一些木门被熏黑。
“我们都被熏醒了,才知道着火了。”现场许多居民见到民警纷纷说道,原本在家熟睡,突然就着火了,很多电线、闭路电视线都被烧毁。正在这时,第三处着火点被发现,就是附近的葡萄山南路50号。
随后,芝罘里6号、芝罘里10号分别成为第四处和第五处着火点。由于葡萄山南路和芝罘里之间仅有三四百米的距离,南山路派出所领导分析作案嫌疑人并未走远,于是开始“收网”,派民警迂回赶过来对其进行堵截。
5月7日凌晨2时许,在芝罘里一座居民楼的小棚前,民警发现一名拿着打火机的可疑人员,于是上前询问,见其言词闪烁,遂将其带回派出所。后经查,此人正是作案嫌疑人。
不能自圆其说 作案嫌疑人原是“80后”
经查,李某,烟台市芝罘区人,1984年出生,先前赴南韩打工后被遣回,之后一直无业在家,母亲过逝多年,靠父亲上班拿工资来维系生活,因不满生活现状,心理发生扭曲,遂打算报复社会。
在审讯过程中,醉酒的李某说话颠三倒四,一会儿说和朋友喝酒,一会儿又说要去上网经过着火的地方,为帮其理请走过的路线,南山路派出所民警与李某将路线重复走了一遍,从中发现打算上网吧的李某完全可以直走葡萄山南路,却舍近求远,绕到了芝罘里,不能自圆其说。
根据线路漏洞这一疑点,加上李某无意中说出的听说有7起着火点,而事实上这一消息除了民警知道之外,并没对外公开,一些救火的居民也称在事发现场见过该青年,更加使民警判定李某就是作案嫌疑人。同时,民警用打火机反复试验用1个打火机能否作案,发现两三秒就可以点燃,排除了用汽油作案的嫌疑。
最终,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任路明 李军 记者 董莹莹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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