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上网转让选到的房
就在不少抽到大房的市民为如何筹集首付款而发愁时,网络上传出了“转让经适房”的叫卖声。
5月7日下午,记者在贵港一个本地房地产网站上看见,已有人在网上转让幸福家园经济适用房。他们转让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从131平方米到201平方米不等,转让费1.5万元。除了有人叫卖,也有人发帖求购。
随后,记者联系上其中一位卖主,她表示,她家抽中一套面积为13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房子太大了,他们根本买不起,但又不甘心放弃,只好看看有没有人想买,转让费为1.5万元。记者询问如何办转让手续,她说自己也很担心,如果以她本人的名字来给已转让的房子办理按揭手续,又担心以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贵港市幸福家园经济适用房一期的户型,众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戏称其为“全国最牛经济适用房”。一位网友说,他朋友选到的是201平方米的楼中楼,可一个月才800元的收入怎能买得起?现在,有很多人弃了权。有的网友搬出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到“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开发商的解释
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贵港金晟房地产公司。接受采访的两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该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部负责人。按照他们的说法,该公司此次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共有800套12个户型,其中“有70%的是小户型”。
据介绍,选房时按照购房户的抽签顺序进行,排名顺序靠前的,可优先选购,“由于排名靠前的购房户大多挑选了小户型,所以轮到后面的购房户选房时,只剩下一些大房”。他们认为,这是部分购房户无奈选中大房的主要原因。
既然是经济适用房,为何不多造些小户型的房子?姓李的负责人说,此次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是在2005年规划建设的,之后国家才出台相关的政策。他说:“考虑到有的困难户家里人口较多、想购买大房的特点,于是便造出了6套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房,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上的有30多套。”不过,这一说法,与记者调查到的情况明显不符。
记者问,此次购房者中是否存在有人利用关系从中渔利的可能,该负责人表示否认,称此次出售经济适用房,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并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房改办的说法
贵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房改办)一工作人员解释,按购房户的排名顺序来选房,让排名靠前的购房者优先选房,这属于正常的范围。此外,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参加此次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中,有70%小户型,30%大户型,这是政府部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认真测算和专家评估的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房改办工作人员劝说市民耐心等待。他说,此次一些购房户抽不到想要的小户型房子,可以等下一次机会。按照贵港市政府计划,今后每年都要推出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逐步解决困难户住房难的问题。
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房改办采访,针对超大面积经适房的问题,与综合科梁科长进行了对话。
记者问:早在2004年5月,国家多部门就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要求“经济适用住房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为什么幸福家园的户型仍然是以“大号”为主?梁科长解释:幸福家园2005年规划时,有关规定还“不是特别严”,各地有放宽余地,于是定下了方案。到了2007年时,规定越来越严格,可方案已经经过批准,没法改了。
“现在看来,面积是稍微有点大,现在如此规划肯定违规。”梁科长说,由于这是贵港第一次搞经济适用房,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他们正在根据情况采取措施,有好的办法和经验,他们肯定会借鉴。“有错的话下次一定改进。”他说。
相关链接
2004年5月13日,国家多部门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其中第十四条提到: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
2007年11月1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国务院同意,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发布,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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