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德咏。资料图片
新华网5月6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王胜俊5日签署签署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08〕1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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