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彭东升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曾引起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华林玉器广嘲城管被刺”案昨日上午在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持刀将城管队员黄志远刺成重伤的被告人彭东升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时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原告人黄志远赔偿145817.48元。彭东升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并表示不会上诉。
文/记者 全杰 通讯员 刘湘陵、荔法宣
昨日上午,华林玉器广嘲城管被刺”案在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07年9月25日16时,被告人彭东升在广州
市荔湾区康王南路华林玉器广场附近违章贩卖水果,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荔湾大队城管队员黄志远予以制止,彭东升持刀行凶致黄志远左背部创伤、左肺破裂,其损伤程度属重伤。同年12月7日,畏罪潜逃至上海
市松江区的彭东升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彭东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彭东升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案发后:流窜各地继续做走鬼
据警方调查,案发后,彭东升连夜逃离广州,流窜到西藏、云南、上海等地,流窜期间仍在做“走鬼”。当警方在上海一市场抓获他时,他正在摆卖炒板栗。据彭东升供述,逃亡期间,他每天都活在恐惧之中,“当时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但其实哪里都不安全。”在逃亡时,彭东升还不时上网看新闻,了解案情的最新进展。彭东升说,其实他也担心黄志远性命不保,但后来得知他康复了,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他的心才安稳了一些。彭东升说,家人受他这个案子的打击很大,“爷爷在接到逮捕通知书的一个星期后就因伤心过度去世了。”
原被告:双方家境都很拮据
昨天在法庭上,彭东升能否在一个月内拿出14万元作出赔偿也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据了解,彭东升的父亲没有工作,母亲患有精神病,家境也不宽裕。他长期靠做走鬼谋生。同样,黄志远的家境也十分窘迫,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患玻
记者留意到,彭东升被带入法庭坐到审判席上后,他的目光始终望着前方,从不敢正眼看坐在原告席上的黄志远。宣判结束后,黄志远和彭东升不约而同互相对望,可以看出彭东升的眼里充满着歉意,黄志远也是有着复杂想法说不出来。
被告人:将尽力赔付14万元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彭东升还是流露出了悔意,对黄志远本人也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彭东升说,在前几次碰面时,他好多次向黄志远点头表示歉意。
就在记者提出“有什么话想向黄志远说”的时候,黄志远正好来到了彭东升的面前。彭东升随即向黄志远深深地鞠了一躬,并且对他表达了歉意:“我对你的伤害本来是没有必要,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我一时的冲动造成对你的伤害,我感到非常后悔,赔偿我会尽力去做的。”而黄志远也当场表示接受他的道歉。
“希望城管能得到更多支持和理解”
据荔湾城管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半年多的持续有效治疗,黄志远的伤情现已得到基本恢复。虽然落下了8级伤残,而且还要接受后续治疗,但为人坚强的他,现已转到荔湾城管大队龙津中队继续担当城管工作。
记者了解到,黄志远的家境也十分窘迫,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患有一级精神病需要长期照顾。每天早晨他得5时多起床,为母亲准备好早餐和午饭,然后就赶着出门上班,下午5时30分下班后他就立即回家做饭,把所有家务包在身上,照顾母亲。黄志远现在居住在天河棠下的廉租房,每个月1000多元的收入勉强应付母子俩的生活基本需要。本来想在去年结婚的他也因受伤而不得不把婚期压后。
像很多城管员一样,黄志远坦言毫不后悔从事城管工作,他告诉记者,“希望城管工作能得到市民的更多支持和理解,那我就心满意足了1
(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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