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武新 通讯员 陈广慧) 一小偷居然在不到8个小时成功盗窃7起。昨天,这名27岁的黑龙江男子张建春涉嫌盗窃罪被诉至北京
铁路运输法院。
据检察机关介绍,2007年12月15日7时许,张建春在待发的北京至哈尔滨
D25次列车4号车厢,趁旅客张某不备,将其兜内钱包盗走,内有人民币1500元及身份证、驾驶证。随后,张建春并没有乘坐D25次列车,而是乘坐了前往山东德州的火车,当天10时许,他在德州火车站的出站口,趁旅客郑某不备,将其兜内手机盗走,价值人民币1400元。在德州火车站溜达了一阵后,因没有找到下手机会,他准备返京。11时许,在候车室内,张建春又趁旅客丁某不备,将其兜内价值100元的小灵通盗走。
13时许,张建春回到北京站售票厅,将旅客齐某钱包盗走,内有人民币100元及银行卡、学生证等物。14时到15时,张建春在北京站售票厅连续三次趁旅客侯某、周某、唐某不备,盗窃了他们的手机、移动硬盘、银行卡、公交卡等物。
不久,张建春被民警抓获,全部赃物被起获,部分赃物已发还。经统计,不到8小时,张建春共实施盗窃7次,盗窃钱物总价为5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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