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安徽商报》报道,安徽3名大学生与同校女学生一起到迪厅跳舞,3人下药将女同学弄晕后,在宾馆内对其实施了奸淫。前不久,主犯童彪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童彪原系宿州市某高校学生。2005年1月20日晚9时许,被告人童彪及王某、张某(均已判刑)、祖某(在逃)等人与同校女学生李燕、王丽、田雨(均为化名)一起,在该市胜利路一迪厅跳舞,其间,祖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蒙汗药”放入饮料中,哄骗3名女同学喝下,致使被害人李燕在跳舞时晕倒在迪厅内。随后,童彪及王某、祖某乘一辆出租车将李燕带到市内某宾馆三楼一房间内,3人先后对已昏迷的李燕实施了奸淫。
案发后,童彪潜逃。2007年10月19日,童彪在青岛
火车站候车室内因形迹可疑,被带至该火车站派出所盘问,经民警上网比对发现,童彪系犯案在逃人员,遂将其抓获并于2007年10月29日,移送宿州市埇桥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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