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珠海某大型超市率先禁用塑料袋,员工用环保购物袋为顾客装货。本报记者刘媚摄
商务部“限塑”办法征求意见,6月1日起商场免费提供塑料袋最高罚一万元
本报讯 从6月1日起,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商务部前天发布对商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草案,要求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并禁止打折低价出售。
装熟食预包装袋不算购物袋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同时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具体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会同发改委制订。
前天,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14日。据了解,该办法将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并负责解释,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物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塑料袋须明码标价禁止打折
该办法(草案)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违者将由物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而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希望象征性收一两毛钱
接下来商家对塑料袋如何标价?昨日,广州
多家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还没有最后确定,其中有几家超市表示,这还得参照同行的定价标准。而广州市连锁经营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近期会征求一些企业的意见,但不会由协会牵头制作全市统一的有偿购物袋。
昨日记者在五羊新城附近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绝大多数人都表示,只能接受商家象征性地收1-2毛钱。其中一位市民说:“之前麦德龙已开始实施了,大袋子5毛钱,小袋子3毛钱,其他超市的定价应该不会高过麦德龙吧。”
工商将集中清查塑料袋产销
昨日记者获悉,全省工商部门将从6月1日至8月1日,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动。将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以及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法处罚。
塑料袋价格因“限”而涨
本报讯 昨日记者走访广州一德路等市场获悉,在“限塑令”影响之下,不少商家甚至市民提前囤积塑料袋,带动对塑料袋的需求量,加之受塑料袋原材料成本上涨影响,广州塑料袋批发及零售价均小幅上涨,平均涨幅接近20%.
昨日中午,广州一德路日用品集散地内,不少本地及周边地区货车云集,运走成捆成包的塑料袋。据来自佛山的进货商吴经理介绍,他也听闻6月1日后塑料袋将收费使用的消息,想为自己档口囤积些塑料袋,不然到时就来不及了,要么货源紧缺,要么价格飙升。他昨日便一口气买了2000捆塑料袋,足够其档口使用一年。
除商家之外,不少市民也提前囤货,越秀街坊杨女士家里已“储备”三四十包塑料袋。据杨女士介绍,6月1日后超市塑料袋就要收费了,估计每个至少要1毛钱以上,且家中垃圾桶等角落都需要塑料袋,之前都用惯免费的,现在不得不提前囤货,否则到时就更贵了。在商家、市民陡增需求之下,广州塑料袋价格悄然走高,以商家常用的小型白色塑料袋为例,其春节前批发价为2元/捆(每捆100个),目前已涨至2.5元/捆;另一款黑色小袋零售价从2.5元/捆,悄然涨至3元。
据广州志成胶袋厂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塑料袋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直接波及塑料袋批发及零售价格。一德路胶袋档老板陈师傅还透露,自国家发布“限塑令”消息后,国内多家大型塑料袋厂家减产甚至停产,导致市场上塑料袋供应减少,供求关系变动直接拉高塑料袋价格;很多塑料袋商家货源减少了两三成,但市场需求却逆向上升两三成,预计该势头将持续至6月1日之后。
袋价商家自定谁监管?
商务部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民亦可在14日前提出意见。然而,细读该草案后,不少市民仍存诸多不解与困惑,其中最主要疑问有三点:肉菜等生鲜食品塑料袋要不要收费?塑料袋价格如何自定与监管?流动摊档塑料袋是否成真空?
疑问一:装肉菜胶袋是否收费?草案:散装生鲜预包装不在此列
办法(草案)》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其中的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物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昨日中午,刚买完菜的广州市民王女士开玩笑说:“我手里这几个袋子莫非都要收费了?那每天光袋子就得花一两块钱!”王女士提着盛装猪肉、鸡肉、鲜鱼、鸡蛋、蔬菜等物品的近10个塑料袋。不少市民疑问,常吃的鸡鸭鱼肉及蔬菜该属于“散装生鲜食品”,盛装它们的塑料袋也该属于“预包装袋”,理应不再收费之列。不过也有市民担心,假如真是如此,那以肉菜为主的菜市场将几乎不受该《办法》约束,很容易让商家打“擦边球”。
疑问二:塑料袋价格谁来监管?草案:不明码标价可罚5000元
根据该草案规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否则将由物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塑料袋不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商品范畴,而由商家自行制定价格。但广州市民张先生认为,作为消费者,自然希望塑料袋越便宜越好,最好能免费赠送,但该《办法》严禁无偿、变相无偿及低于成本价提供,若商家以低于成本价提供了塑料袋,消费者及物价局也很难发觉出来。况且指望受益者的消费者,去监督商家低价或无偿送塑料袋这一“不法”行为,不少市民坦言“根本不起作用”。
疑问三:流动摊档如何收“袋费”草案:小票上应单列塑料袋价款
据该草案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对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确有困难的除外。违法者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商品零售场所应采取措施,为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鼓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限塑令”将从6月1日起实施,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已有华润万家、家乐福、麦德龙等超市提前试点,为消费者低价提供环保布袋,个别商家提前对塑料袋挂起“收费牌”。然而多位市民仍担心,炸臭豆腐、卖甘蔗等流动摊档将很难受其约束,市民也不会在买1元甘蔗之外再多付1毛钱“袋费”,而摊贩们的塑料袋成本、价格也无法监管,更何谈明码标价及小票凭证。
采写:本报记者 游星宇 单小亮 庄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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