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代表们在《禅城区城市容貌标准》听证会上各抒己见。记者陈平生摄
奥一网 昨天上午,《禅城区城市容貌标准》听证会在佳宁娜大酒店举行,来自社会团体、市民、专家、职能部门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听证会充分论证了《禅城区城市容貌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该标准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善。
据介绍,在以往的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中,禅城区有关部门一直依照国务院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来操作,但禅城区至今没有一部细化的、有针对性的城市容貌标准,《禅城区城市容貌标准》的制定填补了该区此项空白。
据了解,新的《禅城区城市容貌标准》内容涵盖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户外广告及标志6大内容。其中多项条款规定十分细致,给执行带来便利。
在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各抒己见,从各自的角度围绕禅城区该制定什么样的城市容貌标准、如何制定才能利民便民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热点建议
道路施工标明完工时间
条款1:不得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经批准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在限期内恢复原貌,确保恢复质量,并做到封闭作业、文明施工。
建筑工地一律应在建设用地内进行维护,维护设施必须干净、美观、围墙(网)不得低于200cm,临时工棚应外观整洁,搭建规范。
建议:目前的市政道路建设施工,如道路的小修小改,时间应集中放在市民出行非高峰期间进行,而且要做好相关的屏蔽管理,还应尽量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另外,需时比较长的施工道路,应该在道路显眼处标明清楚具体的完工通车时间,保障市民有足够的知情权。(佛山市世纪东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黄光勇)
建议增加“施工工地的容貌标准”,实施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实体隔离或封闭隔离或封闭装置不低于1.5米,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禅城区建设局代表李东升)
繁体字广告不可一刀切
条款2:城市道路、桥梁、广尝建(构)筑物、绿地等户外空间不得擅自设置过街横幅、彩旗、彩条、充气物、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广告、宣传标语及标志、标牌。
单位名称、牌匾及各类广告、标牌、告示的字体大小符合规范,文字用语准确,无简化名称,无错别字,无繁体字和简化字混用现象。
建议:对用于营造喜庆和商业气氛的传统设置(横幅、充气物、电子屏、灯箱等),建议不可采取一刀切方式,在未有更好更新的代替品之前可适当加强相关设置的安全指导,允许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使用。“按《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繁体字作为商标经注册并能提供相关文件,是可以在广告中使用的。”(佛山广告协会代表关晓华)
关于广告方面,希望在主要路段的醒目位置挂广告要考虑交通安全问题。如果在路段醒目位置和下坡位置悬挂比较刺激性的广告画面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比如穿着性感的女性照片。(禅城区交通局代表朱文锋)
增加“水域环境”标准
条款3:河流两岸有树木、花草环绕。公路、铁路、水域护坡、堡坎等的绿化带及环保林无暴露垃圾。
建议:禅城区内河涌较多,建议增加“水域环境”的标准:一、不得擅自侵占、覆盖城区河道,封断河堤,设泵取水,圈占水面,堵塞河道,掏捞沙石,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打井、钻探、爆破,不得擅自挖掘河堤或占用河堤保护区道路、绿化搭建建(构)筑物,堆放物品;二、禁止向水域及滩涂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或排放污水、粪便;三、禁止在河堤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家畜家禽养殖场;四、禁止损毁河堤和河道管理设置。(禅城区建设局代表李东升)
路面要美化更要耐用
条款4:道路铺装率达100%,重点街道、繁华区域街道和新建街道的人行道应采用彩色地砖或其他新型材料铺设。重点路段、繁华区域道路应铺设残疾人盲道。
建议:这几年佛山街道改造美化了很多,但过几年以后,很多路面装饰已经脱落,还有很多坑,所以在选材方面,不能单纯追求彩色地转,要以耐用性、承载力、经济性来考虑。
另外,“重点路段、繁华区域道路应该铺设残疾人盲道”很好,以人为本。盲道和普通道路连接的地方要更完善,具体铺设的时候要具体要求,与道路接会处相差不能太多。要防止路灯杆、电话亭占了盲道。(市人大代表汪建晓)
多设免费停车位
条款5:经批准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应规范设置,画出标线,设置标志,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建议:道路建设要多设置停车位,例如顺德区在比较宽的道路上设停车位,但不收费,禅城区是收费的。如果这样设置,市民都会比较自觉地停放。(佛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代表何汝成)
不能所有停车位都不收费,可以在一些主要公交站点旁划一些免费停车位,鼓励市民多乘坐公交,而在其他区域可适度收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代表曾小明)
应在祖庙路路口设置大电子显示屏,即时显示祖庙商圈各商场停车位停车的情况,哪个停车位还有位置。“很多车主,先到一个商场没停车位了,就以为其他商场也没位了,就会乱停,设置电子显示屏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佛山市兴华商场代表叶辉宇)
代表存疑
临街建筑物粉刷谁买单?
条款: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做美化装饰,经常维护,每年进行1至2次清洗,建筑物外墙涂料应每5年粉刷1次,涂料颜色应与原建筑外墙颜色相近或与周边环境协调,保持外观完好、整洁。
建议:有些不够具体,例如建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洗和粉刷,还有专门对城市色彩有规划的,这些都不够具体。(佛山市科学技术学院代表曾小明)
应明确每次粉刷的费用由谁负责。如果政府买单当然没问题,如果要相对人买单,其合法性就值得考虑。(佛山市委党校代表吴仪茂)
临街阳台不能晾衣?
条款:临街阳台、窗台、走廊等应整齐、美观,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无吊挂物品,无晾晒衣物或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单位、商店、住户不得擅自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遮阳(雨)篷,确需设置的应全路段统一规格、色彩和式样并办理报批手续。
建议:沿街的商店单位“遮阳(雨)篷,确需设置的应全路段统一规格、色彩和式样并办理报批手续”,这里没有提及遮阳篷的设置高度和规格,是否每条街各有各的标准,还是全区统一标准?(禅城区旧城改造办代表梁溪花)
考虑应该人性化,如果人家只有一个阳台,不把衣服晾阳台上该晾在哪?(佛山市委党校代表吴仪茂)
统筹:记者何惠文采写:记者程俊通讯员王小玲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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