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参与GMS合作的新进展
自2005年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中国政府进一步大力推进GMS合作,并在各种协调机制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继续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等九大重点领域深化与GMS各国的合作,并不断推进卫生、禁毒等其他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交通领域合作新进展
南北经济走廊西线(昆明—老挝—曼谷公路),由中国出资建设的昆曼公路老挝境内1/3路段已于2006年6月提前一年完成。目前,中国正在加紧进行境内小勐养-磨憨175公里路段的改造,计划于2008年上半年建成通车。南北经济走廊中线(昆明-河内-海防)的中国境内昆明-河口段400公里高等级公路将于2008年全部建成通车。另外,该通道上的中越河口-老街红河公路大桥已于2006年启动建设,并计划于2008年竣工。南北经济走廊东线(昆明—南宁
—河内)的中国境内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179公里)已于2005年底建成通车。北部走廊(昆明—大理
—瑞丽
—缅甸)中国境内的昆明—安宁—楚雄
—大理—保山497公里路段已建成高速公路,保山—龙陵78公里高速公路利用亚行贷款建设并将于2008年完工。河道建设方面,完成了澜沧江景洪至中缅243号界碑71公里五级航道建设主体工程,航道滩险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澜沧江境内段景洪以下航道达到了通航300吨级船舶的标准。
中国与各国密切合作,签署了《GMS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简称《便运协定》)的附件和议定书,完成了《便运协定》全部17个附件和3个议定书的国内接受程序,并签署了中越关于在河口-老街口岸初步实施《便运协定》的谅解备忘录。根据《便运协定》的规定,中国成立了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处理《便运协定》执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中国编写了关于实施《便运协定》的《国家行动计划》和《实施手册》,并举办了由中央相关部委、云南和广西两省区相关单位及7个口岸联检机构参加的关于实施《便运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的培训班。
中国积极参与泛亚铁路合作,组织开展了泛亚铁路境内和境外段调研。利用中国政府对外援助资金,先后完成了柬埔寨境内巴登-禄宁(约255公里)铁路缺失段前期可行性研究和缅甸境内木姐-腊戍段(约150公里)的踏勘工作。与泛亚铁路东、中、西三个方案相对应的中国境内段项目均已列入了中国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十一五”规划》。其中:东线新建玉溪至蒙自铁路已于2005年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竣工;新建蒙自至河口铁路项目建议书已批复。西线昆明至广通铁路扩能工程已批复可研报告,2007年已开工建设;广通至大理铁路扩能工程已完成预可研审查,报送了项目建议书,有望尽快开工建设;新建大理至瑞丽铁路可研报告已获中国政府审批,重点工程已开工建设。中线玉溪至磨憨铁路将根据境内社会经济发展和境外铁路建设情况适时启动前期研究工作。
中国进一步完善机场现有功能,适度建设支线机场,不断扩大航线网络,与周边现有通用机场共同形成空港群体,以促进与次区域国家航空运输快速协同发展。一方面,中国分别于2004年、2006年与泰国、缅甸实现双边航空运输市场准入相互放开。另一方面,中国与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的航空关系也因近年来经贸往来增多而取得了较大进展。2007年,中国与次区域国家之间共有16家航空公司在39条航线上经营国际航班,比2005年增加了2家航空公司和1条航线。
(二)能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自2004年9月25日,云南河口—越南老街110千伏线路正式送电以来,中国南方电网已有2条220千伏、3条110千伏送电通道向越南供电,到2007年底,已累计送电约41亿千瓦时。2006年8月和11月,中老、中越双方分别签订了备忘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将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工程和越南平顺省永兴燃煤发电厂一期工程。此外,中柬双方还正式签订了《南方电网公司开展柬埔寨王国松博(规划容量3000MW)和柴阿润(规划容量260MW)两个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目前正按照谅解备忘录的要求,加快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国电力企业与缅甸相关部门就缅甸水电开发问题进行了接触。
(三)电信领域合作新进展
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顺利推进;中国、老挝、泰国和越南境内段建设已经完成,中国—老挝、中国—越南、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泰国—缅甸、老挝—越南、越南—柬埔寨等国际连接均已建成。缅甸段和柬埔寨段的相关建设也已启动,可望在2008年3月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中国昆明国际出入口局已于2007年8月建成。此外,中国协助亚洲开发银行在广西桂林
举办了GMS第七次电信论坛。在成功举办了首期GMS电信高官培训项目以后,中国又连续举办了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培训项目。
(四)农业领域合作新进展
2007年4月在北京主办了首届GMS农业部长会议。审议通过了《GMS农业合作战略框架与农业支持核心计划(2006-2010)》,发表了《GMS农业部长联合声明》,明确了今后四年GMS农业合作的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在亚行和次区域各国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政府牵头组织建设和管理的“GMS农业信息网”于2007年4月开通仪式,为次区域各国农业信息交流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中国十分重视与GMS各国的农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合作。3年多来共投入人民币近200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7个,培训GMS国家技术人员130人次。中国积极组织有关省区在柬埔寨、老挝等GMS国家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在缅甸开展橡胶苗木生产和加工示范项目以及农业科技园区合作、与柬埔寨政府合作开展种猪示范推广项目。此外,中国还利用由中方出资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与老、缅、越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合作,推动次区域跨境联防联控。
(五)环境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参与次区域的环境合作,率先提出并大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专门成立了项目国家级支持机构,将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和香格里拉德钦地区列入了项目执行第一阶段重点区域。此外,中国还于2007年在广西和云南成功举办了GMS第十三次环境工作组会议和“七彩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论坛,扩大了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和生物多样性走廊项目的积极影响。GMS第十三次环境工作组会议还明确了中国广西区将参与生物多样性走廊项目第二阶段活动。
(六)卫生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参与GMS卫生领域各项合作,重点放在边境地区的传染病防控方面。中国于2005年至2007年相继执行了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控合作试点项目、中缅边境部分地区疟疾联防联控试点项目、中越边境地区流动人口肺结核控制合作项目等。特别是在艾滋病防控合作方面,实现了所有与中国接壤的GMS国家边境重点地区的跨境防控合作。此外,中国还于2007年10月及11月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为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泰国五国培训了10名人禽流感诊断、检测技术人员,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首届GMS卫生论坛于2007年11月在老挝万象召开。
(七)旅游领域合作新进展
2007年,中国主办了第20次GMS旅游工作组会议。积极推进《GMS旅游发展战略》中中方负责牵头的项目,启动了《湄公河上游河段(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跨国旅游线路规划》编制工作。“越东北与广西边境喀斯特山海旅游区”项目、中越边境旅游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广西防城港高林九龙潭中越边境漂流项目已于2006年开始营业,广西东兴中越界河漂流项目也投入运营。分别与越南和柬埔寨合作策划了“印象·下龙湾”和“印象·吴哥窟”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大力推进泛北部湾旅游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旅游合作,并开通了北海
至越南下龙湾海水旅游线路。中国出资为老挝和越南等国培训旅游人才。
(八)人力资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GMS成员国的人员交流与合作。中国积极利用由中方出资的“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与GMS成员国开展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通过举办各类研修班和技术培训班,每年为GMS国家培训了大量各级官员和各类实用技术人员。“金边培训计划”迄今两期项目共为GMS各国培训了900多人次,三期项目已于2007年7月启动,中国积极参与“金边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在国内开展能力建设。同时,中国政府还通过在亚洲开发银行设立的“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为“金边培训计划”提供了资金支持。此外,中方积极开展了有关防控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提高移民安全性的研讨活动。
(九)贸易与投资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落实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制订并已开始正式实施中国行动计划。在海关领域,积极研究符合GMS实际的“单一窗口”模式,着手编写《便运协定》专用操作手册;在检验检疫领域,推动实施检验检疫部门与海关之间的通关单联网核查;贸易物流领域,倡议建立GMS物流合作协调机制,制订GMS物流项目合作的国内工作方案;在商务人员流动领域,简化签证申办手续,在网站上发布和更新签证政策信息,并推出了中国公民免填出入境登记卡和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12项措施等新政策。
从2005年至今,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先后开展了19个项目活动,包括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和开展课题研究等,直接参与人数逾千人。此外,中国以南北经济走廊的重点口岸——河口口岸(云南)和友谊关口岸(广西)为切入点,设立了GMS通关信息服务站,通过计算机信息检索和陈列免费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多方面的信息。
此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禁毒领域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6年,中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加大对境外替代种植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安排专门的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对中国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予以扶持。二是扩大了进口返销产品的品种范围、延长了进口配额的有效期。三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了对企业开展境外替代种植项目予以保险支持的办法。四是向缅甸政府提供援助在缅北果敢地区实施毒品替代种植项目。五是为便利替代种植人员到境外开展工作制订了灵活的措施。
中国政府与老挝、缅甸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双边合作。2006年,中国政府援助老挝60万美元建设一所戒毒康复中心,提供一批价值60万元的戒毒药品;为缅甸政府提供2万吨大米的紧急援助,以避免缅北烟农因生活困难而复种罂粟。2007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部长级会议,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国主管部长级官员出席了会议,通过了《2007年MOU北京宣言》。中国还切实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多次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了多起跨国制贩毒大案。
四、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区参与GMS合作情况
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部,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是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直接相关地区。两省区国土面积共63.07万平方公里。2007年,两省区总人口951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03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74美元。受多种因素影响,两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2007年末,两省区绝对贫困人口273.4万人(按中国政府扶贫标准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低于693元,该标准低于联合国提出的人均每日支出1美元的水平),低收入人口660.8万人。积极务实地参与次区域合作,推动加快开发开放进程,是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有15个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跨境而居,广西区是以壮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和中国著名侨乡,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两省区是中国主要的热带省份,农业在全国独具特色,而与次区域各国具有共同性。在主导产业上,云南以烟草、水电、有色金属、钢铁、矿产开发、化工、生物资源开发为主,广西以有色金属、制糖、电力、汽车、林浆纸一体化、钢铁锰业为主,这些产业在中国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并与次区域各国有较强互补性。在旅游方面,两省区既是中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又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间最便捷的旅游通道。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
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相关地区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相关地区建立了“云南—泰北工作组”、“滇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云南—老北工作组”、“滇缅合作商务论坛”等双边合作机制。广西区2005年正式参与次区域合作以来,确立了本区参与合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了合作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
公路、铁路、航运、机尝口岸以及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已建成设施运营良好。如今,云南省与越、老、缅三国边境地区已开通了11条国际客货运输线路,昆明-万象客运已开通运营,广西区已获批越南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22条,其中10条线路已开通。
农业开发、环境保护、旅游、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等合作项目全面落实。云南省分别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相关地区签署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协议,广西区与越南广宁省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云南省积极为周边国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招收留学生的70%以上为次区域国家所派,广西区利用语言优势,建立中国-东盟人才开发与合作广西基地,为次区域国家培养各类人才。
另外,两省区积极落实中央政府承诺的次区域合作其他各项任务。以禁毒合作为例,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云南省不断加强与次区域国家在打击毒品走私、缉毒警员培训、罂粟替代种植、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重点推进的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尝试多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在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企业达135家,较2005年度的73家增长84.9%。
中国政府秉持与周边国家共同繁荣富裕的理念,一贯高度重视边疆地区的开发开放。按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不断加大对包括云南省和广西区在内的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投资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上述重大举措必将会对包括两省区在内的次区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次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也将为云南、广西两省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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