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这个论坛,高强部长定义医疗为公益性,使人担心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空间。尽管今年政府承诺要加大卫生投入,但任何一个国家也不能完全靠政府的钱。”3月23日,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把“社会资本如何进入医疗领域”提给了卫生部部长陈竺。
对这一普遍关心的问题,陈竺在论坛上表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即便是非公营利性医院,也会获得政策支持。但他强调,无论公私,医院都应该具有公益性。
目前新医改方案基本框架已成型,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于今年启动国家试点。论坛期间,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对本报记者透露,国家医改试点按遴选原则进行,前期有医改探索的地区获选机会最大。
“政府可购买营利性医院的服务”
“离不开社会参与”一直是官方在谈及新医改时多次表达的观点,此次,陈竺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陈竺认为,“社会参与”有两个层面。首先体现在医保资金筹集上。即“基本医疗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里的“社会”实际上指的是用人单位(企业)应该为自己的职工买医疗保险。
其次,“社会”更多意义是指,社会资金包括社会上募集的金融、投资等资金,能否进入医疗服务领域。“这类资金通常是营利性的。”陈表示。
对于第二个意义上“社会资金”而言,陈竺表达了两个态度。首先,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来,满足多种层次的需求,如提供特需医疗服务。
此外,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向非公营利性医院购买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或公共卫生服务。
“实际上,整个医疗服务,包括所谓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是为人的健康服务,多少都带有一些公益性的属性。”陈竺分析,即便是对非公医院,甚至是不属于非营利性的医院,新医改方案中的一些支持卫生发展的政策也会给其一定的支持。
“尽管有可以进入的承诺,但具体的政策安排一直未见。”会后,钱颖一对本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去年年底陈竺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医改方案中,对于社会资本如何进入医疗市场,语焉不详。而现实中,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面临着制度困境。
如社会资本要建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对这类医院的政策安排还是空白。
按我国现行法规,营利性医院如外资投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卫生主管部门许可后,报请商务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并按企业性质照章纳税。但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属于“慈善、捐助”范围,对此类医院现行政策没有做出规定。
“之前我国医院基本上都是公立的,不存在这类问题,但容许社会资本进入后,就需要给出明确政策规定。”一位参会专家对记者分析,这不仅仅有关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目前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因为“公立医院肯定不能由政府都包下来,需要社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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