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
3月10日电(记者林世钰)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今天接受央视著名主持人撒贝宁采访时说,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谦抑使用强制措施,能不捕的尽量不捕,能不判刑的尽量不判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
孙谦说,近年来,司法机关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机关还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有了很大转变,执法文明程度普遍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把司法理性、平和、人文关怀融入每个执法细节中。
“过去,我国因为长期以来的执法旧观念,一些执法人员认为,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怀疑有罪、采取强制措施后,似乎对其辱骂、行为上进行侵害理所应当。现在,随着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但要搜集有罪证据,还要搜集罪轻、无罪证据,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孙谦说。
孙谦认为,执法的灵活性并不意味着丧失原则,而是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和大多数人的安全,又要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司法人员要有忠诚之心和平和之心,不能有强势心理和仇恨之心。”
据了解,虽然法律对检察机关如何执法有相关规定,但对每个执法环节的具体细节还有必要作出清晰、明确的规范。孙谦任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时,该院曾经制定了一部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目前执法规范各地不一样,而且比较零散,不便于执行。因此全国检察机关制定统一的执法规范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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