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新闻网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杨娟)日前,一名因爱好而私造枪
支的犯罪嫌疑人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批准逮捕。
陆某从小在部队长大,对枪支有特殊的喜好。两年前,陆某开始从五金店购买零部件,利用锯条、锉刀、螺丝刀等工具自己制造枪支和子弹。枪支制成后,陆某一直想找机会检验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否能成功发射。2007年12月22日,陆某在自家的窗户边用自制手枪瞄准对面楼房的墙壁试枪,将对面住户的厨房窗玻璃击穿,该住户随即报警。警察赶到后在陆某家中搜出了一把自制手枪和制造工具。
陆某造枪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公共安全。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制造军用
枪支1支以上的、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即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面临的刑罚将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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