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季广茂《意识形态视域中的现代话语转型与文学观念嬗变》
钟华
(转自季广茂博客)
近年来,“文化研究”在中国大陆文艺理论界逐渐流行开来,并作为新的“学术热点”持续受到人们的追捧,大量有关“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的论著也相继问世。应当承认,“文化研究”的确为我们寻求兴奋点的文学理论研究打开了一片新天地;但同样不容回避的是,它也带来了某种实实在在的疑虑:假如我们的“文化研究”缺乏一套明确精细的操作规范,同时又遗忘了“文学理论”自身的学科身份和基本定位,会不会因此而湮没和迷失在茫然无归的懵懂飘浮之中?遗憾的是,当我读完季广茂教授《意识形态视域中的现代话语转型与文学观念嬗变>(以下简称《嬗变》)一著后,这种疑虑加剧了。
《嬗变》一书,是作为“文艺学与文化研究丛书”之一面世的。依其书名给人的暗示,是打算从“意识形态视域”去观照中国文论的“现代话语转型”和“文学观念嬗变”。在这里,能够激起读者阅读兴趣和期待的有两点:第一,“文化研究”观念和范式;第二,书名所标举的“意识形态视域”。前者无须多说,时下文论界正喜欢着这个“香饽饽儿”;至于后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于对“文艺为政治服务”这一“‘宪法性’口号”(童庆炳先生“总序”中语)的反感,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的文论美学界对“意识形态”问题避之犹恐不及。而近些年来,随着阿尔都塞、伊格尔顿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意识形态论”的传人,人们逐渐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一切文化形式本质上都是特定社会群体的意识形态。于是,“意识形态”及其相关话题突然间又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然而,仔细读完《嬗变》全书之后我惊讶地发现,作为一部一半儿打着“文化研究”(该书限定在“意识形态视域”)旗号的专著,却根本找不到作者本人对“意识形态”这一中心概念哪怕一处明确的界定,更看不到用清晰的“意识形态视域”去观照或审视后两者的内容(全书三部分内容几乎各自为阵);作为一半儿又打着“文艺学研究”旗号的书,我们既找不到“文学观念”方面的论述,更找不到中国文论的所谓“现代话语”。另一方面,著中却随处可见一个个西方“思想大腕儿”各种说法繁琐杂乱的拼贴,和作者牵强附会、似是而非甚至前后矛盾的阐释;也随处可见避重就轻、重复拉杂并且时常跳跃的论述和诸多小题大做、信口开河且又“宏大”而绝对的惊人断语。
一
试图将一本学术著作的成败完全系于某种观念或研究范式的魅力上,这原本就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任何一种学术观念和研究范式,归根结底只是我们研究具体问题时可供选择的某种武器而已。
然而种种迹象表明,《嬗变》一书的作者几乎将“宝”完全“押”在了“文化研究”这种“新”的学术观念和研究范式上。我们从该书的书名、全书主题的设置、篇幅结构的安排等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作者在书中多次重申,该著旨在“透过意识形态的视角,审视和阐释(中国)现代话语转型与文学观念嬗变”的问题(《嬗变》,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l页。以下引文凡出自该著者均只标明页码)。全书共分为三篇:“上篇”题目为“意识形态的探究”,下设“理论的困难”、“思想的踪迹”和“学说的探求”三个子题,加上“注释”共80页(第1—80页);“中篇”题目为“现代话语的转型”,下设“抗争:在危机中思想”、“科学:美梦岂能成真”、“进化:希望化为虚妄”和“幽灵:终在中国现身”四个子题,加上“注释”共95页(第8l一175页);“下篇”题目为“文学观念的嬗变”,下设“观念的流变”、“革命的梦幻”、“文体的互动”和“独立的匿影”四个子题,加上“注释”共66页(第176-241页)。从内容上看,上篇和中篇的全部(约占全书四分之三)以及原本就不成比例的下篇的某些部分,均不涉及文学理论,该书的大部分做的是“文化研究”。
事实上,“文化研究”不仅未必真像我们某些人所理解或想象的那样“新”,而且早已面临深重危机。抛开20世纪40-5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对资本主义“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的批判不说,最迟从1964年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伯明翰学派霍加特、威廉斯等人大力倡导“文化主义”开始,西方的“文化研究”正式开启,距今已近半个世纪。而法国和美国的“文化研究”,成就更加卓著。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西方“文化研究”相关成果的不断引入.中国学界对它的“新鲜感”很快就会消失。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6月,伯明翰大学校方竟被迫停办了曾经盛极一时的“文化研究与社会学系”。这一事件清楚地表明,目前“文化研究”在西方已经开始面临“关门儿歇业”的处境。
更重要的是,“伯明翰学派”创立“文化研究”的初衷,并不是要建立一种新的文学理论,甚至也不是为了奠定一种新的文学理论研究范式,而是为了对抗“法兰克福学派,的精英主义立场,为“大众文化”争取尊严和合法地位;并在文学批评方面,反对英国长期坚持的“利维斯主义”传统(即试图通过对经典作品的阅读批评来改造人性和社会)。再从整个发展历程来看,西方的“文化研究,尽管在英、法、美各国发展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尽管在其内容上可能涉及到某些文学或美学方面的问题(如“伯明翰学派”,不少人原本就出身于文学系),但在学科分类上,与其说它属于文艺学,不如说它属于文化学、社会学乃至政治学之类①。它之所以能够向文学理论领域渗透,与其说是其威力或魅力使然,不如说是文学理论对自身“自律”论研究范式感到厌倦和不满所致②。
总而言之,“文化研究”从来不是严格意Y.t-的文学理论。倘若要将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范式,那它就必须并且只能作为观照文学现象的一种理论视角和研究手段,自觉地为文学理论研究服务。假如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弄出些似“马”还“驴”又非“驴,,非“马”的玩意儿来。而《嬗变》一书,直接触及文学理论研究的“下篇”正文仅5万余字,竟不足全书(26.2万字)的五分之一。加之它在“文化研究”总体筹划上的失误和具体操作上的粗糙,其“文学理论”研究最终陷入不知所云的境地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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