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记者王卫国)今后,广州
的房产中介机构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资金。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二手房资金托管工作。
现状:中介代收款留可乘之机
去年底以来,受房地产调控影响,深圳
、广州等城市商品房交易量明显下降,以二手房租售业物为主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承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先是中天置业总裁携巨款潜逃,日前又爆出号称国内最大规模房地产连锁店创辉租售纷纷关门倒闭。而地产中介行业出现的危机直接威胁到市民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
市国土房管局中介服务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的二手房交易中,买方的定金、首付款或是尾款等都有可能“暂时保管”在中介公司的账户上,等待手续办妥后,再转移到卖家的个人账户上。“但在实际过程中,这个办理手续的时间快则半个月,慢则三四个月,给一些不规范的中介公司留下挪用钱款的可乘之机。”
新规:中介不代收交易资金
昨日发布的《通知》中指出,今后广州将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资金支付方式由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可以委托银行对存量房交易资金进行托管,也可以约定其它支付方式。
《通知》第二条明确,“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必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书面注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不代收代管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
银行:办资金托管不另收费
银行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之前,须与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银行须按协议的约定,严格监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各项手续时,中介机构及人员都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此外,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也不得收取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手续费。
《通知》发布之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易资金支付方式的,仍按原协议。
编辑:周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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