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钟新)据香港
媒体报道,被控与1名11岁女生发生性行为的52岁姓赵小学男教师1月19日在香港屯门法院提堂,被告不得答辩,不准保释。
案件押后到下月18日再提堂。法官认为,案件非常严重,控方有强而有力的证据,因此不准被告保释。
案情透露,52岁的男教师与11岁的女学生,在荃湾一间公寓发生性行为,被警方一次例行扫黄行动发现。控方又指,被告曾经四次侵犯女童,包括一次非礼及三次发生性行为。
辩方律师表示,被告任教师已三十年,会尽快辞去教席。
新闻排行
国内
国际
社会
网评
博客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